理性看待求卵广告

思想劳动者 杂文 处事之道 2011-06-23 20:56 责任编辑:十年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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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多元化的社会出现怪现象是很正常的,但这则太有点另类了,张贴广告的人肯定动机不纯,若不是为了炒作就是另有所图,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近日,一则“重金求卵”的广告出现在了青岛大学医学院的校园里,求助者愿出20万的高价求一颗卵子。该校一名学生说:“我们看了之后,感觉怪怪的。”(城市信报http://csxb.bandao.cn/data/20110620/html/18/content_1.htm)

这则广告之所以会让人“感觉怪怪的”,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很少见。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包括生殖问题在内的与性有关的问题属于“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隐秘话题,是不适合拿出来公开谈论的。钱的问题有着类似的情况,古人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意思就是说不要把金钱问题挂在嘴上。而“重金求卵”广告不仅把两件事情拿出来“为外人道”,而且把两件事扯到一起,无疑是严重的“犯忌”,让人“感觉怪怪的”自是情理之中的事。

“感觉怪怪的”说明的只是人们的感觉,并不能说明这则广告本身就是“怪怪的”。冷静地想一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这样的广告其实并不怪。古训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有传宗接代的思想很正常。当因为身体原因而影响生育的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及其家庭产生焦虑,进而想通过某种途径改变命运,对这样的情况理性的态度应该是理解和宽容。

生育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民生问题之一,国家为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了包括强化孕前检查确保生殖安全、加强对不育不孕证的研究和治疗等许多措施。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针对灾区子女死亡并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家庭还实施了再生育计划。在实际操作中,全国已经有不少医院开设了试管婴儿专科,帮助一些有某方面障碍的家庭实现“有后”的愿望。这些都表明,一个面临生育困难的人借助外界的帮助以实现自己生育后嗣愿望的想法是正当的。

从报道的情况看,求卵广告的求助者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还面临一些困难。这主要是法律上的困难,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禁止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生殖目的。禁止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医学取卵会对捐献者会造成一定危害,一旦允许这样做将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一点,应由有关部门方面向登广告者作出解释,并劝告其停止张贴广告。这样做不是因为想生孩子的愿望有多么“恶”,而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无法确保医学取卵的安全,禁止这种方式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学取卵将会越来越安全,有关部门对这方面工作的监管以及相关的制度将会变得更规范,我相信,到那时,求卵者实现自己愿望的过程就将变成医疗机构的正常业务。目前不能实现愿望不是我们歧视求卵者的理由,我们并没有站在道德高处,我们需要的是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