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笔下的人物

洛水谣 杂文 影视书评 2011-06-17 17:21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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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书评是要给人以智慧的,作者的书评就是这样。文章结合余华小说的人物形象分析,一方面让我们欣赏到了余华小说中的人物,一方面明白了小说塑造人物的方法。既陶冶读者的欣赏能力,又提升写作水平,这是该文的价值所在。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余华曾说:“我作为一个作者和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所以,我在一次偶然中结识了他的作品,并被他笔下的人物深深吸引。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形象连着他们悲惨的命运和多僢的人生,活泛地走入我的视野,与我一起检索着自己的人生,思考着会有或将有的人生。这一切使我不禁在想,在他笔下人物的天地里,生命和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何等的广泛?

一个又一个的故事里的一个又一个的人物,是那么自然而然地从生活走进了故事,然后又从故事走回了生活。在他笔下创造出的这个世界里,你会觉得自己像是在听故事,又像是在讨生活。

福贵的一生要活在福和贵里,起初他确实就是活在了福贵里,但后来他贫穷的要死,而正是这要死死不成的贫穷又一次成就了他的福贵,从此以后,福和贵就真的远离福贵而去了,让他切切实实地用余下的生命去了解到福贵的来之不易和人生的无常,好在福贵是能够逆来顺受的。余华在《活着》里讲述了一个人生无常令人欲哭无泪、欲罢不能的辛酸故事。福贵吃喝嫖赌抽大烟,败光了祖上所有的家业之后终结了自己的福贵生活,在流离失所中被卷进了战争,几年死里逃生的经历后重新回到了家乡,正好赶上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福贵分到了五亩地,而这五亩地又恰好是自己被抓丁打仗前赌博输掉的全部家产中的其中一小部分。赢得福贵所有家产的地痞混混儿龙二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就当上了和从前福贵一样的大地主了,倒霉的是大地主的美梦才刚开始,自己就在土改运动中被定为恶霸地主。在被拉出去枪毙的时候,龙二在围观的人群里发现了穷困潦倒的福贵,他跺着脚声嘶力竭地喊:“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贵此时无心再看龙二怎么去死了,拼命挤出人群,一口气跑出多远还觉得脖子后面冒凉风,原来生和死就是这么一步之遥!福贵男耕女织的小生活从此开始,不再企及大福大贵,连生和死都这么难以预料,还谈什么福不福贵?福贵想把这辈子的后半截儿活好,他和媳妇生下了一双儿女,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倒也安闲。后来的一系列变故,让福贵先是死了儿子,又死了闺女,最后连老伴儿也等不及先走了。福贵一个人陪着一头耕田的水牛,实在没人说话了就和牛说说。日子久了,牛也通了人性,他对着牛喊:“福——贵……”,牛就“哞……”地答应着。无论福贵还是贫穷,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有故事。

从结识了福贵这个人物之后,我发现自己多了一种渴望,迫切想循着余华的文字结识更多他笔下的人物。也正是有了这种渴望之后,我也在刻意探寻着余华的世界。他说他迷恋长度和一切与长度有关的东西,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还有一个什么人的一生,他还说,这一切就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后,拉到了路的尽头。

余华在创作和虚构着笔下众多的文学人物时发现,自己也同时需要他们的影响,来纠正自己的思想和态度。在他发现他们也在用同样的方式影响着自己的时候,他感动地说:“这正是文学的乐趣!”我觉得我也正感动在这文学的乐趣里,准确说是感动在福贵、许三观和李光头、宋钢的生活里。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韩文版自序里,自称这是一个关于平等的故事。说为了平等就是为了平等,在叙述完许三观的悲戚一生时,作者借许三观的口说了这么一番话——说是自己的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许三观因为好奇和金钱的诱惑,不经意卷入了卖血的行当。在后来漫长的人生路上,每每遇到或大或小的关口,缺乏更多处变能力的许三观就自然而然选择了卖血的方式渡过难关。他把人身上的血视为井里的水,井里的水是取之不竭的,但却能轻而易举帮人度过难关。直到有一天,他被抽血抽的腿软一头栽倒在地的时候才意识到,人身上的血并没有井里的水那样多。许三观老了,在他又不得不重操卖血旧业的时候,血头们却告诉他,除了油漆匠没人会再要他的血了。因为油漆匠在给家具上油漆前,往往要先使用猪血来打底。许三观卖了一生的血,到头来自己赖以生存了一生的资本却只能等同于猪的血,许三观不自觉想到了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

从余华塑造的人物身上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生的哲理和生命的意义,乍看上去就是简单的平铺直叙,波澜不惊间突然就会使用同样波澜不惊的语句,释放出让人掩卷沉思后拍案叫绝的神奇功效来。在《许三观卖血记》里有这样一段看似很直白的对话。“卖了血以后,身体会不会败掉?”“不会。”许三观说,“就是两条腿有点发软,就像刚从女人身上下来似地。”来喜兄弟嘿嘿地笑,看到他们笑,许三观说:“你们明白了吧。”来喜摇摇头,来顺说:“我们都还没上过女人身体,我们就不知道下来是怎么回事。”许三观听说他们还没有上过女人身体,也嘿嘿地笑了,笑了一会,他说:“你们卖一次血就知道了。”来顺对来喜说:“我们去卖一次血吧,把钱挣了,还知道从女人身上下来是怎么回事,这一举两得的好事为什么不做?”不知怎么,我竟有点痴迷地喜欢他这种刻画人物的手法了。

余华的作品中很少能看到轰轰烈烈写感情或爱情的章节,都是在诉说式的铺陈中,使读者好像在观察邻家生活一样,循序渐进般进入了他圈定的感情世界,一切都来得似曾发生在自己身边那样自然而然。《兄弟》中李光头和宋钢的感情世界,宋钢和林红以及林红和李光头的爱情世界,清晰、具体、明朗的就像在阳光下在街边上看邻家小院里发生的故事一样,虽也有故事化大起大落的情节,但怎么让人感觉到的都不像是在读小说,倒宁愿相信这就是发生在现实中的真事儿。李光头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异姓兄弟宋钢了,他曾在他娘死之前发誓要永远善待他的兄弟,然后她的娘含着笑死了。兄弟俩相依为命、患难与共,可是到后来,李光头发迹后却把他兄弟宋钢挚爱的老婆给睡了,他的木讷保守的兄弟得知以后非常痛苦地卧轨自杀了。余华在他塑造这三个人物的漫长篇章中前铺后衬,明之以理,晓之以义,动之以情,在小说写到宋钢被火车碾成两截儿的冰凉尸体时,给人的感受不是李光头过于可恨,而是宋钢过于可怜。在这个视“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裳”的民族文化背景下,作者竟然给读者造成了黑的真的不那么黑了,白的真也不那么白了的感觉。难道这就是你作为一个作者,而我作为一个读者,我们偶然相逢在你的作品里,我看着你惊讶了,而你看着我的惊讶也惊讶了?

说起余华笔下的小说人物,就会像酒逢知己之后的推杯换盏一样酣畅淋漓,而且是醉了都不知道是醉了,想把喝进去的吐出来,吐出来的喝进去。这不是在贪图什么,仅仅是一种想放纵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