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事件杂谈

葛之覃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6-16 14:26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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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野蛮执法,目无国纪,“人民城管爱人民”只不过是一个虚有的口号,孕妇被病,摊贩受欺也就不足为奇了。文章通过增城事件,揭露了执法者与百姓之间的矛盾,但文章某些地方过于偏激,个见!

广州增城事件有点蹊跷。孕妇摆地摊,村管(不是城管)去教育。救护车就去救孕妇。孕妇及其老公现在还在医院里。老公说:“我老婆没有病。”但是医院还特别照顾。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止孕妇上救护车,其实是对的,因为孕妇根本没有病。但是,当地政府偏偏要把安全无恙的孕妇拉上救护车,现在孕妇还在医院,其丈夫也在那里照顾她,据说那里还有好多水果。于是悲剧就发生了。这是政府做好事产生的不良后果。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政府不该管的事情,尽量不要去管。人家没有病,你去救她干嘛?人家没有病,你医院干嘛把两人住的病房给她一人啊?太不讲社会主义道德了。还有村里的事情,你市政府去干预干吗?现在是村民自治!

那些不明真相的观众太卑鄙!电视连续剧你不看!出来凑什么热闹?少数不法分子也是的!那么多好车你不砸!村里发生的事情你却砸公安的警车,城管的执法车!你砸警车我还可以原谅你!你砸城管的执法车,就显得太没有素养了!人家城管在城里,你在村里把人家执法车拖过来砸,什么意思?简直在破坏我们人民城管的光辉形象!

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到处都会出现伟大的人民城管呢?增城事件中,城管的形象受到极大的摧残!城管执法车被掀翻在农商行门口,前面的玻璃被砸了。不知人民城管身体是否安康?

虽说某地打出了形象广告“人民城管爱人民”。但人民好像并没有把伟大的城管组织当着自己的组织。前段时间南通的年轻城管,在清晨抢菜市场路边卖菜小贩的三轮车时,被小贩当场毙命。尽管城管说我们是为公安,工商,税务执法的。但是这小城管死了,没有哪个单位愿意接收他。

我想:政府肯定不会追授他革命烈士称号。因为你大清早抢三轮车还不属于革命的范畴。

这次增城事件有人评论,也许真的如镇府说的那样没有人死亡,孕妇也没有被打伤。但是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太多,人民的怨恨太深。再加上贫富分化。当地联防队员和黑帮对外来人员的敲诈。只要有一点小事,也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地去处理矛盾呢?只要有事情发生,人民群众就是不明真相的观众。参与打斗的就是一小撮破坏分子。

看照片,警察的棍棒是高举的啊,据说还有《南方周末》的记者被误打。

打工者本来就没有什么经济,政治地位。在被广州当地恶棍敲诈,殴打之后,我们还动用专政机器去镇压,这是不应该的。

宁可错杀那所谓的村管,也绝不能伤害四川民工的心。

5-12大地震伤害的是四川人民的肉体,我不希望6-11事件再伤害四川人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