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死在高考之日
药家鑫死了,而且是在全国高考之日。作者在文中写作说药家鑫死刑和高考同日不是一个巧合,而是对全国近千万大学生们的警示和教育。拜读,问好作者。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7日上午对杀人大学生药家鑫执行了死刑,至此,震惊全国的交通肇事案发展为杀人案的陕西省药家鑫肇事杀人案告一段落,一个年轻的生命瞬间殒落,可惜吗,毫无疑问,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告慰无辜的张妙这一在天之灵,死者已矣,给人世间留下太多的遗憾和思考,令人久久回味。
选择在今天结束药家鑫生命,在我看来不是偶然,因为今天是高考第一天,而作为杀人犯的药家鑫是大三的一名学生,此新闻事件仿佛在昭示全国933万未来的大学生们,要汲取药家鑫的教训,不要太自私,不要冲动,更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剥夺别人的生命。选择高考这一敏感的时间对药家鑫执行死刑,有官方深层次考虑,要让考生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上大学不是人生的终结,学习好但更要做人好,作为一成年人,要为自己活,但千万不能侵害别人的利益,谁侵害了,法律会找上门来,让你付出代价,甚至让你的亲人代为受过(赔偿巨额经济损失,家人不帮忙显然是不行的)。
这个事件确实让人匪夷所思,开车撞了人,首先想到的是救人,怎么会是杀人?与常理不合,所以网友质疑药家鑫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可医学鉴定他的精神相当正常,后经审讯,原来他是怕人不死,向他家里讨要大额医药费,所以还不如把她弄死,我听过一个驾校教练曾在最后一次学员请他吃饭时说出如此肺腑之言:“同学们,开车人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在遇到突发性事故需要紧急避险时,哪怕要撞死人,也只好撞了,保护自己是第一要考虑的。”大概药家鑫在驾驶培训时也接受过类似的教育:“把人撞伤不如把人撞死,实行一次性赔偿反而清爽”,不然怎能作出恶劣之举呢?看来药家鑫的悲剧还不仅仅是家庭教育(打骂)造成的,这驾驶学校素质不高的教练又未尝不是帮凶?
药家鑫该死,凡不赞成对药执行死刑的人,我只能说药家鑫撞的杀的不是他家人或亲戚,别人的不幸总是隔靴搔痒,不会任何切肤之痛,西安高校5名教授还联名写信,要求免除药家鑫的死刑,我真不知道这些知识分子怎么想的,真的是站着说话腰不疼也。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无视别人生命的人,他当然也无权享受自己的生命,老天是公平的,无端剥夺别人生命的人,他就是恶魔,没有任何存活的意义和价值,这世上本来人就超标,少一个恶魔反而是好事,它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