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不知道
因为生存问题而贩卖猫,是猫重要还是人的生存重要?把一个社会问题提了出来。第二是道德问题,吃食动物肉,是不是就不道德?第三个问题,我们一些人能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别人?作者提到的三个问题,是有深刻性的。
有天晚上看了个关于猫肉能不能吃的电视讨论节目,很有感触。
张先生由于身体状况的原因,一直没找到工作,生活拮据。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几个流浪猫,逮住送到饭店,换了几个钱,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以此为生,也算能养家糊口了。谁知张先生逮猫贩猫的行为碰到了猫保护者的刘女士,刘女士一直和张先生对着干,终于干到了电视上,演播室还请来了司马南和一个法学教授,令我大开眼界的就是那个狗屁教授和动物保护者。
教授认为贩猫吃猫是严重的道德问题,为了体现贩猫人的缺德,还列举了猫的几种好处,然后就情绪激动地对着张先生骂怎么缺德,怎么没人性,言语相当犀利,就差说他不是人了,一点也没教授的风度。我想一个真正有人性的教授又怎么可以开口骂一个连自己的生存都难以保障的人呢?更离谱的是法学教授还要求立法,用以阻止贩卖猫和吃猫的行为。
打着正义道德的招牌,叫停吃某些动物肉,实际是在强行兜售自己的爱好。不吃猫肉就是道德吗?贩运猫,吃猫肉就不道德吗?这是谁定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吗?我以为把自己的爱好做为道德标准,强迫他人接受,用道德的旗号干涉他人,恰恰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如果真是道德楷模,就不要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他人。
而猫保护主义者因为自己爱猫,觉得猫可怜,就阻止贩猫人卖猫。为了自己的爱好而阻挠他人生存的人,还要摆出一幅坚持正义、坚持道德、爱心博大的姿态。其实用这样严苛的方式对待艰难度生的人,并以此彰显自己的道德、公正和博爱,这样不但不公平,而且显得自私和霸道。
不知道猫保护者和法学教授吃肉不吃肉?他们吃的肉能保证不是别人喜欢的动物种类吗?他们喜欢猫,别人贩卖猫、吃猫肉就是缺德。那么,有人喜欢羊,他们吃羊肉,他们缺德吗?有人喜欢植物,他们吃大米,缺德吗?有人喜欢绿色,他们吃青菜,缺德吗?
其实如果两位真的有道德,在酒足饭饱之后,在养尊处优的悠闲空隙里,可以去找找那些不愿赡养父母的不肖子孙们,帮帮这个艰难度日的贩猫人,责问责问三鹿奶粉三聚氰胺的当事人,“瘦肉精”,“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的当事人,双汇和蒙牛的老总……
正当来源,作价出售,不偷,不抢,不骗,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也不危害社会,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在这样的前提下,张先生贩卖猫,还要遭到这么大的阻力和批驳,穷人过日子真不易啊!始作俑者居然还是法学教授。或者只有这样才能显示他们这类人的能耐吧,我只能这样猜想了,当然猫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