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政府形象”该损不该损

素人渔夫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5-29 22:28 责任编辑:靳力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35118
编者按

城管的行为是蛮横的,认为自己是执法者就可以违反其他法规而不受惩罚,这是他们凌驾于法律的心态。文章多角度分析了城管不受到处罚会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引述事件清楚,分析论述有力。

近日,一则新闻在网络引起轰动,安徽蚌埠交警在查处城管违章车辆时,对方不但不接受处罚,还公然指责交警王其刚“有损政府形象”。

为此,很多人提出质疑,不解地问:同为政府职能执法部门的交警和城管,同时代表政府形象,却做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情,到底是谁在真正损害政府形象?

其实答案是不容置疑的,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交警严格执法,维护的是国家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保障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不受到影响,这是难能可贵,值得表扬和称赞的举动。城管违法,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不接受处罚;相反,还气势汹汹,恶意顶撞,反过来还对交警的严格执法说三道四,指责交警对其进行处罚“有损政府形象”。

这简直是荒谬和可笑!

很多人不解交警到底错在哪里,城管到底有什么理由可以违章后不接受处罚?很多人习惯性的把这一怪相当成了一种现象。如果这样,那将有更多的蚌埠城管类似事件发生,那将才是真正的有损政府形象。也将有可能成为政府公信力下降岌岌可危的罪魁祸首。

假如老百姓的车违章了要无条件的接受处罚,而城管的车违章了就可以不接受处罚,那么,社会就没有所谓的公平与公正而言了。法律若不针对一切违法事件进行严厉处罚,对个别单位或个别人要网开一面或法外开恩,那么,法律就只能是一张手纸。

反过来,若王其刚或王其刚本人所代表的交警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不忠于职守。那么将就会出现更多的蚌埠城管来影响和破坏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天平,而那时,最直接深受其害的可能还是手无寸权之力的广大老百姓。所以,我们应该为蚌埠交警,尤其王其刚个人的行为表示支持。

再者,对蚌埠城管的“傲慢与偏见”若不加以强制措施,那么,明天将还会有公检法等一系列社会执法部门扰乱纲常或可以不遵守游戏规则。如果这样,社会秩序,法律的威严,所谓的平等,将被消耗殆尽,也将成为部分人的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祸国殃民。

近年来,社会各种复杂、尖锐矛盾层出不穷。很多人仇富、仇官,并不是老百姓非要选择一种极端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而是政府的形象没有真正的竖立起来,“清正廉洁”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没有深入的去贯彻和执行,所以“阶级对立”就凸现出来,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危机。

安徽是人杰地灵的地方,今天也是丑闻不断的地方。阜阳大案,皖北18个县的县委书记相继因为卖官落马,城管反弹琵琶说交警严格执法“有损政府形象”等等。让我们就不得不静心的去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才是政府形象?什么样的政府形象我们该损还得损?

笔者认为,蚌埠城管也确实代表一种政府形象,但这种政府形象是有嫌疑,经不起质问的,与人民和国家是背道而驰的。这种政府形象是真正祸国殃民的,是得不到百姓拥护,遭人唾骂的。其还大言不惭的高呼政府形象,其实质就变成了一种恬不知耻。

最后结果怎样?相信老百姓自有公断。

——文/朱渔

201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