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保房,标本兼治
文章引述了建设部的规定,分析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建筑商们的对策,抨击了地方的顶风作案行为。
5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其中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
这些要求与规定都是“钉对钉、眼对眼”,针对性都很强。因为此前没有这样严令,所以神州大地上多的是“豆腐渣”工程,而且“豆腐渣”卖天价;同时,房屋寿命短的只是一年半载,长的也不过三二十年,推倒重修,重复建设,反复折腾,耗料耗时,叫人心烦,令人扼腕!
通知下了,要求硬了,人们仍然担心:因为虽然有了好的通知,好的要求,但某些地方政府不照办又咋处?在一些地方,一些官员与奸商勾结,形成了某些黑恶势力、某些利益集团或曰“独立王国”,他们不仅不来中央和上级的“神”,而且还得意洋洋地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先见识一下他们的“对策”:你要报批,可以,他们早就办了“造假”公司,随时可造,随时可报;你要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可以,有权出权,有钱出钱,对监督和监理,或应付,或交接,三五分钟就可搞定;你要保修,可以,敲敲打打、涂涂抹抹,三下两下,完事大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他们不光是嘴上说说,实际上也算得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君不见虹桥断垮,上海楼倒,云南房塌,均非地震所致,而是“对策”之“效”。
如此看来,重点监查保障房质量,也必须在反腐反贪、打黑打恶的同时才能确保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