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
作者就保障房问题做出了论述,讲述了什么是保障房,保障房应该为什么人建,保障房的分配又存在哪些问题等,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最近,连续读了几篇报道,都是有关“保障房分配”的。如:国家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福建省龙岩市公务员“团购”保障房,检察院、财政局、教育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申购者比例近20%;深圳市近300名保障房违规申请人中,11个家庭隐瞒住房情况,18个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4个家庭资产超过限额3倍以上,最高达356万元;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成为当地干部福利房且被大肆高价倒卖牟利……
近十年来,各地先后曝出的类似案例始终层出不穷,愈演愈烈,这不得不使人产生质疑,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
什么是保障房?保障房的全称是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保障房本质上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单位福利分房的翻版,更不是资本、权势的逐利场,而是由政府之手牢牢掌控的、专为低收入群体量身定制的“安居房”,属于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那么,保障房究竟应该保障谁?这个问题本来应该很清晰。按照规定,保障房分配资格需由金融、社保、财税、车管、民政、住建等多个部门审核。然而在分配过程中却出现了漏洞,“好经被念歪”,变成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是潜伏在民众身边最大的腐败。正如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的那样:“保障房的初衷是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如果个别人将它作为牟利的工具,则变成了‘劫贫济富’。”这是对保障房分配中存在腐败最好的解释。
近年来,中央推动、百姓呼声,各地保障性住房加速跑,但分配难题却渐成困扰。为什么?究其原因,说穿了就是在分配过程中存在腐败,真是应了民间那句“只要想腐败,处处能腐败”的说法。
在保障房分配的问题上,为什么我们不能借鉴一下外国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呢?比如新加坡,政府首先会对申请保障房的名单通过电视和报纸发布出去,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任何一个有疑问的名字,他们都会进行再次审核,如果发现有富人冒充穷人申请保障房,那么这位申请者将会因“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未遂)”被起诉,付出的将是沉重的罚金。在这个审察机构里,没有任何一位成员或官员可以擅自做主,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位富人能用买通一位成员或官员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取一套保障房。即便真的有人瞒天过海躲过群众的眼睛,还买通了审察机构的所有成员和官员,为自己谋取到了一套保障房,别担心,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无论什么时候被揭发,强大的问责制度会立即启动,政府不仅会立即没收被这位富人占有的保障房,而且还会以“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罪名将他起诉,关进监狱。
保障房究竟是为谁建的,是为低收入人群建的,还是为高收入人群建的?这个问题,说轻一点,是民生问题;说重一点,就是政治问题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毛泽东就说过:“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难道不是政治问题吗?这绝不是小题大做!
在保障房的建设上存在腐败,在分配上同样存在腐败。这里先不说建设上的存在的腐败问题,而说分配上的腐败问题。眼下,政府建了那么多保障房,但是在分配中如果分配到了那些有权有势人的手中,那么究竟是在保障谁?这样下去,只会形成对弱势群体更公开的掠夺,保障房缓解社会不公的作用也就最终失去了作用。
保障房既要重视建设,更要重视分配。在分配的过程中,要公平透明,不要暗箱操作,否则难平民愤,甚至会引起群体性上访,造成社会局部动荡。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那么,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圆低收入人群的安居梦?这是关乎“民生”、“民心”,检验政府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的政治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温家宝总理多次说过:“腐败是当前最大的社会问题。”可以肯定的说,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就更不要说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关注民生、关乎民心就是一句空话,保障房也就不要再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