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基

秋水长天居士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5-17 10:00 责任编辑:袁木蕾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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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权力的集中燃起了他们对自由渴求的火焰,近乎走向了疯狂,当他们不择手段的利用权力去满足自己的自由欲的时候,却将大多数人关在他们设计好的牢笼里。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当生存还是一个问题的时候,谁还会去追求自由呢?但当一个人放弃了自由,那么他也就放弃了作为人的起码资格,生活也就无从谈起了,当人类从生存状态走向生活时,人对自由的渴望便被激发出来,当然,欲望也膨胀了。自由似乎变成了人们的一种天性。放弃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就是放弃成为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作为人的权利与义务。当然这种放弃违背人性与理性的,也是对人的道德性的挑战。所以,一切损害人的自由的行为都是不具有正当性的。

在人类从愚昧走向文明的过程中总是充斥着战争硝烟以及占有更多财富的欲望。这就必然导致权力的集中,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的一条经验。权力的集中燃起了他们对自由渴求的火焰,近乎走向了疯狂,当他们不择手段的利用权力去满足自己的自由欲的时候,却将大多数人关在他们设计好的牢笼里。于是少数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而大多数人却转让了自己的自由权,成为了奴隶。多数人巧妙地用法律规制着他们的一切,而少数人却得到权力滥用之后的无限畅快,无限的畅快会让本来就疯狂的人失去理智,从而从疯狂走向疯狂。当他们觉得战争能给他们带来更多自由的时候,他们也会铤而走险,也会用野蛮的铁骑去践踏自由的土地,可他们确确实实是错了,征服是得不到真正的自由的,自由不是强力所能及。自由是温情的少女,它需要人们精心培育。而战争是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实在根本上违背人性的,违反自然的。

在战争的夹缝之中,商业幸运意外的出生并且顽强的成长起来。当商业强大到可以和战争相比肩的时候,人们便会心向和平。这时人们心中独立意识复活了,自由的意识被激活了。个人权利冲破政治的束缚不断的凸现出来,他们开始努力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与荣耀,荣耀产生自己,自由产生幸福,因而幸福的全部意义便在于自由,追求幸福是人们的生命的主题,真所谓,不自由,毋宁死。自由的基础和出发点应该是个人无论是古典的或现当代的自由主义,也无论在阐释和应用上存在多少差异,个人主义总是作为自由主义最根本的原则。把个体视为社会的最基本的构成单元并作为存在的价值,权利和道德的真正主体,是自由主义论证个人至上性的根本依据。

但自由的泛滥也是一种灾难,因为它会导致更多人失去自由。所以它就需要有一种外部的力量对其进行的规制,最终人们在诸多规则中选择了法律。法律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它不是在阻碍自由和破坏自由,而是在规制自由,让自由有序的运行到每个人的手中。所以自由来自于无条件的存在和有规制性的行为。

自由应该是权利与权力的配比所达到的和谐状态,权利与权力任何一方的滥用都会破坏这种和谐状态。而权力的滥用是必然,根据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这一原理,即权力自有其存在的正当性,我认为权力的合法性在于他可以给人们带来幸福与自由以及安全。当然法律是驯服权力的有效手段,当然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要为权力设计一条有利于权利实现的轨道。我认为首先我应该培育一种美德,因为一切良好的制度都是建立在美好的道德之上,自由不是善,但它是诸善之母,因为他是人性的体现。其实这种美德就是民主与法制。

权利本来就表现为自由,即在特定范围之内的自由,当自由本身形成权力之后,其他的权利也就随之产生。我们可以说法治的真谛就是保障自由。立法就是在分配权利的资源;执法就是在落实权利的过程;守法就是在获取权利的过程;司法就是在救济权利的过程。所以只有权力不再破坏权利,而是权力反过来保障权利的实现,那自由的实现也就有了保障。当然自由也不是一场交易,自由与生命的交易,还是自由与权利的交易,这决然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不可剥夺的。

仰望星空,群星璀璨。自由之光,泽被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