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等级的仪制——满清朝官之衣与行
封建朝代森严的等级制度,是整个封建时期一道颇有特色的风景。说到底,不过是君权神授的思想在作怪,利用等级关系,扩大控制范围,巩固君王统治罢了。作者将清朝的等级仪制诠释得清清楚楚,每一件衣着,每一个行走动作,都代表一种身份,读后令人大长知识。
纵观汗牛充栋的清朝宫廷历史文化遗存,人们不难发现: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但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讲究礼仪礼节和繁文缛节最多的的朝代。比如,在清代宫廷和衙门官场上的礼数和称谓言谈也极有讲究,特别是皇帝或皇太后召见内外大臣,大臣们觐见、奏对,更要遵守礼仪制度。如果“失仪”,最轻者也要罚俸,重的还会降级、革职丢官甚至判刑下狱。
清代的官吏等级制度沿用了自汉魏六朝以来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每一品分为正、从两级。同时也有一些本朝自己的特色,一般来讲,清代的官制体系分为京官和地方官两大系统,按职能体系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系统。两大类相互交错。其中,京官系统中以文职官员为主,地方官系统中则文武兼有。然后满族在入关后学习汉文化,对于礼仪、服制更加重视。顶戴定制、朝服、朝珠、乘坐等一系列的等级制度,在前代王朝的基础上后经几次修订,终成了彰显出那个最后的封建王朝森严的等级制的礼仪制。
清代官服以顶戴花翎显示其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官服中的礼冠名目繁多,有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等。然而官员的朝冠式样大致相同,品级的区别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质料不同,但最主要的区别是在冠顶镂花金座上的顶珠,以及顶珠下的翎枝不同。这就是清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的“顶戴花翎”。顶珠的用料及颜色依官员品级而不同。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chēqú车渠,一种南海产的大贝,古称七宝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镂花阴纹,金顶无饰,九品镂花阳纹,金顶无饰。后来因为用玻璃代替了宝石,所以称呼上,也相应地发生些变化。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也被黄铜所代替了。
顶子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蓝翎、花翎之别。蓝翎是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多为内庭低品级侍卫、有品级的太监等人用。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非政绩显赫战功卓著之文武官员不能享有此尊荣,同时,被皇帝下令摘掉花翎也是一种极重的惩罚。宗室中,以贝子戴三眼花翎,最为尊贵;镇国公戴双眼花翎,为稍次,镇国将军等戴单眼花翎,而亲王、郡王虽然爵位比以上更为尊崇,非蒙皇上特赐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经赐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晋见时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亲王、郡王都不赐戴花翎,这是因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亲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贵位,戴翎子由有“纡尊”之嫌。
清代有品位的官员之例有花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也就是俗称“野鸡翎子”了。清代的亲王、郡王中赏戴花翎的,仅见于乾隆朝的泰斐英阿。清代勋臣中,功勋卓著或恩宠有加者,仅仅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比如贤相傅恒、权相和坤、福康安(傅恒之子)等,都只得到双眼花翎,而且,清代定制,外任文职官员无赏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直隶知府方承观开始,方有外任各省总督、巡抚等大员屡有蒙恩赐花翎的待遇。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著不可蒙赐花翎,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收复台湾,诏封靖海侯,子孙世袭并由此开了赏赐花翎的先河。
头顶花翎下着补,清朝的文武官员,除顶戴花翎以外,相对应的则是官服上补子——在服饰上一个可分辨等级、显示地位高低的图案或纹饰。“补子”上绣有禽兽图案,所谓“文禽武兽”,同时规定以不同的禽兽区别文武官员及官阶高低。萧一山《清史大纲》云:“……官员着青色贡缎“外褂”(前后开叉),算是礼服,胸背各补缀黼黻一方(惟亲郡王用圆形),称为补服,俗称补子。文官绣鸟,武官绣兽,随品级而异。”《清通典.礼.嘉四》云:“一品:文仙鹤,武麒麟;二品:文锦鸡,武狮;三品:文孔雀,武豹;四品:文云雀,武虎;五品:文白鹇,武熊;六品:文鹭鸶,武彪;七品:文鸂鶒,武犀牛;八品:文鹌鹑,武犀牛;九品:文练雀,武海马。此外,都尉史、按察使等均绣獬豸。”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江崖海水图案,喻意江山永固之意。补子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个织造司衙门组织工匠按照朝廷规制规定的尺寸、图案专门制作,官员不得私自改穿高于其品级的官服。
朝服有补,顶戴又分为朝冠和吉服冠两种,这也直接影响到其薪水的多少。
文官:
一品仙鹤补,朝冠顶饰东珠一颗、上衔红宝石;吉服冠用珊瑚顶;岁奉180两;
二品锦鸡补,朝冠顶饰小宝石一块,上衔镂花珊瑚,吉服冠用镂花珊瑚顶;岁奉155两;
三品孔雀补,朝冠顶饰小红宝石,上衔小蓝宝石,吉服冠用蓝宝石顶;岁奉130两;
四品云雁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顶;岁奉105两;
五品白鹇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水晶石,吉服冠用水晶石顶;岁奉80两;
六品鹭鸶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砗磲,吉服冠用砗磲顶;岁奉60两;
七品鸂鶒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素金顶,吉服冠用素金顶;岁奉45两;
八品鹌鹑补,朝冠阴文镂花金,顶无饰;吉服冠用镂花素金顶;岁奉40两;
九品练雀补,朝冠阳文镂金顶,吉服冠用镂花素金顶。岁奉35两;
御史大人,补服绣獬豸,代表公正。
武官:
一品麒麟补,朝冠顶饰东珠一颗、上衔红宝石;吉服冠用珊瑚顶;岁奉81两,加支528两;
二品狮子补,朝冠顶饰小宝石一块,上衔镂花珊瑚,吉服冠用镂花珊瑚顶;正二品岁奉155两,加支444两;从二品岁奉53两,加支324两;
三品豹子补,朝冠顶饰小红宝石,上衔小蓝宝石,吉服冠用蓝宝石顶;岁奉39两,加支204两;
四品老虎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顶;岁奉27两,加支114两;
五品熊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水晶石,吉服冠用水晶石顶;岁奉18两,加支72两;
六品彪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砗磲,吉服冠用砗磲顶;岁奉14两,加支35两;
七品犀牛补,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素金顶,吉服冠用素金顶;岁奉12两;
八品犀牛补,朝冠阴文镂花金,顶无饰;吉服冠用镂花素金顶;岁奉23两;
九品海马补,朝冠阳文镂金顶,吉服冠用镂花素金顶。
按清代冠服制度,君臣、命妇凡穿朝服或吉服必于胸前挂朝珠。朝珠是清朝礼服的一种佩挂物,挂在颈项垂于胸前。由于清朝皇帝笃信佛教,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卫和京官等,均可佩挂朝珠,并且可作为皇帝所赏赐的物品。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佛头”共有4颗,色泽和大小一致,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27颗珠子加入一个“佛头”,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寓意四季。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两头各从对穿的孔的一头穿进,然后都从中间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为一。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据说这三串纪念,当时美其名为“三台”。备挂时将朝珠挂于颈项之中,以佛头紧贴后颈与后脑相垂直,前胸出现的三颗佛头作中心对称,后背的“背云”紧靠后背心。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佩带的,根据清《会典》规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儿女和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员穿着朝服时,才得挂用。朝珠的质料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沉香、青金石、玉、绿松石、宝石、碧玺、伽楠香、桃核、芙蓉石,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颜色等级分明: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绿和金黄色绦是王爷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县、郡官为石青色。妇女悬挂的朝珠,与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在朝珠两侧,有三串小珠,左二右一,各10粒,名为“记捻”。两串在左者为男,两串在右者为女,两者不能颠倒。
朝珠,尤其是皇帝的朝珠它有特定的含义,比如东珠朝珠是皇帝上朝戴的,而红珊瑚朝珠则是皇帝祭日戴的,绿松石朝珠是皇帝祭月戴的……同时,朝珠是一个人身份和等级的象征,朝珠的大小质量也表示了官位的高低。官员觐见皇帝时必须伏地跪拜,只要朝珠碰地,即可代替额头触地。朝珠的直径越大,珠串就越长,佩挂者俯首叩头的幅度就可减小,这可以说是皇上对不同官职的不同恩赐。
同时清代对轿子的使用和等级规定得也很细致、也最为严格。清人以弓马得天下,刚开始,惟恐王公大臣乘坐轿子惯了,享于安乐而荒废了骑射之术,所以规定不论满汉文武,京官一律骑马,不准乘轿。后来朝廷更改了仪制,准许文职官员乘轿,但是满汉官员的标准不同:汉人一至四品的文职京官,在京城内可以乘坐四人大轿,出京则可以改乘八抬大轿;四品以下的文职京官,在京城内可以乘坐二人小轿,出京则可以改乘四人大轿。外省的汉人官员,诸如督抚、学政、盐政、织造等三品以上的官员,可以乘坐八抬大轿;其余的从布政使到知县,可以乘坐四人大轿。其他的杂职人员只准乘马。武官中,若是有将军、提督、总兵,因年纪太老,骑马不方便,可以上书朝廷申请乘轿。若是外官入京,一律乘车,不准乘轿子。
满人官员乘轿的规定更为严格。亲王和郡王可以乘坐八抬大轿,但平日里为了方便,也是乘坐四人轿。亲王、郡王、世子的福晋,她们乘坐的轿子规格,以及轿上的各种装饰,都有严格的规定。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则是乘坐朱轮车轿。一品文职大臣、军机大臣乃乘坐四人轿;二品大员要等到年过六十,才能乘坐轿子。蒙古王公则一律不准乘轿。其中只有一个特例,咸丰年间,因镇压太平天国有功,被封为亲王的僧格林沁,被咸丰特许乘坐轿,是属于仅有的例子。
至于平头百姓乘坐的轿子也有规定,必须齐头,平顶,黑漆,帷幔也只能用皂色的布。另外,清代还有一种用牲口抬的轿子,乃用两根长杠子架在前后两头骡子的背上,中间部分置轿厢,人坐卧其中,可以应对较远的路程,名曰“骡驮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