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财政分成”惹的祸!
文章由一菜农自杀说起,引出“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话题,指出原因是“财政分成”。文章详细地介绍分析了公路收费、罚款中财政分成的情况,有力地证明了作者的观点。不过这财政分成与菜农是何关系,剖析得过于少了些。
4月16日上午,山东39岁的菜农韩进自缢弃世,留下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自杀的原因是6亩田,1万余元资金投入,两三个月持续劳作,换来的竟是8分钱一斤的伤心菜价。而就在春节期间,飙升的菜价还让公众望菜兴叹,感慨“吃不起菜了”。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是什么导致了“菜贱伤农”“菜贵伤民”这样“冰火两重天”的重大的变化?其罪魁祸首就是地方权力部门利益均沾的“财政分成”。
据2011年05月12日的新京报报道:“王金伍去年11月在黑龙江省林甸县认识了一位公路管理站站长,酒酣耳熟之后,那位站长掏了心窝子。他们去年罚了294万,多了120万,所以去年日子相对好过些,一般罚款不是全部上缴。上缴,走两个程序,缴上去完了,又给返还回来,60%给返回,当然你不是拿来直接花,那肯定完了,那就出事了,你得走渠道,要缴到财政,财政再给拨回来,而且它(财政)克扣40%,完后你留60%。”
为了顺利实现利益均沾的“财政分成”,全球共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七成;中国有高速公路10万公里,位居全球第二,其中7.4万公里高速公路收费,2.6万公里不是高速公路也收费。
为了顺利实现利益均沾的“财政分成”,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广州市南北交通大动脉华南快速一期,“巧设站点”,在原本全程收费10元的路段之间,设立五段,小区间收费都是10元,最短的中山—黄埔路段300米主干道收费3元,折合10元/公里,被讥为“全球最贵高速”;河南交警部门不顾民众多次告知提醒,仍坚持违规隐蔽测速、拍照,一处隐蔽拍照每年罚款额达460万;素称珠三角交通的“生命线”之一—广深高速,自开通13年来,收费300亿元,将近初始投资两倍,日车流量超出设计流量2倍以上,导致连接广州和特区深圳的“心脑血管”严重的流量过大,供血不足,“高速公路,请低速行驶!”成为车主们的口头禅。
为了顺利实现利益均沾的“财政分成”,被央视曝光的广州市花都区的四角围收费站和龙口收费站,无视国家关于收费公路最高30年的收费期限,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要收费50年。据统计,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其中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公路收费似乎成了“无底洞”。
为了顺利实现地方财政和交管部门的“财政分成”,乱罚款成为家常便饭。据统计,一辆车一天最少被罚100元,多的时候两三百元,一个月罚款估计5000元左右,甚至是七八千元,一辆车一年被罚3万元;每年公路罚款4100亿,致使物流成本占GDP比重约为20%,流通成本占到了商品价格的50%-70%。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本是具有公益性、公共性的产品,没想到却成了老百姓买单部门牟利的私器,不仅致使我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全球最高,还造成了“菜贱伤农”“菜贵伤民”严重恶果。难怪国家治理公路三乱多年来成效甚微,民怨沸腾。只有铲除这种部门牟利“财政分成”的错误做法,真正还路于民,才能节约流通成本,降低物价,才能平民愤,得民心,利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