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老师说....

快亦不哉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5-05 23:52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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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前部份通过老师的话,引出选举的话题,并通过对比及现实上存在的问题,谈了自己对选举的一些看法,指出了一些弊端。后部份叙述了自己的生活上的一则例子。看来,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点关联的:前者是大题,值得深入研究;后者是小题,不宜大作。

今天本应没有宪法课的,奈何老师下个星期公务缠身,所以教学之事不得不提前解决。算上明天的课,这个星期宪法课就已经超支了。我个人比较愚钝,按平常的规律,我是消化不下的。今天的宪法课老师说了几句话,我又是个很无聊的人,所以就只能借此作为谈资了。

宪法老师上课喜欢打趣,属于很正式的打趣,在我看来不是很好笑。他在介绍我国选举制度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俏皮话——如果非本国公民可以参加选举,那中国就多去几个人把美国总统给选下来(与原话可能有些出入,但意思是差不多的)。这是个很不错的比方啊,很易懂。在老师的说法中觉得我们可以感觉到的是,美国公民似乎是可以选出自己想要的总统,而我们是不行的,我们如果是美国公民的话,我们只要人多就可以选出自己心中合格的总统。当然,我们这里是不行的,因为从现有的制度来看我们似乎还没有那个条件来实行想美国那样的选举。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个什么样的呢?我记得我高中的历史老师简单的说了下,说美国的选举也是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相结合的,这一点与中国是一样的,美国的各个州都是有一定额度的选票的,州的选票的多少也与该州在国会的众议院的人数多少挂钩,也就是先由州执行直接选举,投出自己的选票给候选人,然后再由州的“选举人”前往该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这么说来,老师说的我们多去几个人就可以把美国总统选下来的话,是很难做到的,除非我们所派出的人分布在各个州,然后人数要足够的多才行啊。当然,这是老师说着玩的,当不得真!

老师在说到我们的选举存在的弊端的时候,又说了这么一句话:“在安排自己人的时候,考虑了民意”,说的是我们的选举存在任人唯亲的问题。他说了选举是肯定会有显规则与潜规则的,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我也觉得很正常,美国也会有这样的状况。但是“在安排自己的人的时候,考虑了民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我们的选举只要考虑了民意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自己的人给安排进去,究竟是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呢?是民意还是自己人?如果是民意是第一的话,那就不能是在安排自己人的时候考虑民意,而是在全面考虑民意之后再把自己人放入之中,看是不是符合民意的标准。如果是自己人第一的话,那就没有说的必要了。而现在的选举给我的感觉就是,大家都在尽力让选举看起来更民主,更合理,而看起来的民主与实际上的民主是有差别的。老师讲到了国家机构的时候,说了一个观点,大概意思就是说,我们与国家机关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委托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委托国家机构来管理。我个人觉得这种说法是挺合理的,国家的经营就像是一家公司的经营,有些公司是股份制,有些是国有制。从股份制来说的话,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就像董事会与股民的关系,他们的关系的维持靠的是信托责任,有了这样一种责任的话,公司的决策机构考虑的是如何将这家公司弄得更好,使这些股民们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益,而不是仅仅在为自己服务。当然股份制公司也有不足的地方,但就目前来看,股份制确实是很合理的。我们的国家现在就像是一个国有制的公司,机构庞大,人员繁多。因为没有信托责任,高层们考虑的多的是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国有企业仅仅指的是中国的国企。我记得以前李承鹏写过一篇叫做《有家公司》的文章,说的与这差不多,比我的看法要深刻的多。

下面就来记下流水账,上午没什么值得说的,与往常一样。从中午开始,才有了些小故事。回到宿舍的时候就收到了一条短信,说我的快递到了,叫我速去取,吃个饭,就准备跑去南校,坐在校车上,由于太靠边了,手机从口袋掉了出来,做了个自由落体运动就与车轮来了个亲密的接触,当我把手机捡回来的时候,一看它竟然没出什么问题,心中还是觉得一丝宽慰,幸好当时坐的不是14路,不然手机定会尸骨无存。接着还算顺利的拿到了邮寄过来的书,心中还是挺欢喜的,很喜欢的一个作家的书,很感谢送书的人,真的很喜欢。回到宿舍就睡了,也没告诉别人书已经拿到了,害的下午起床就被骂,不过还是很开心。在电脑旁弄了很久,由于打开不了谷歌邮箱,我就只能更改设置,而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电脑竟然联不上网,让我顿时明白了无线网并不是无限网。抱着试试的心态,我把家里的宽带账号密码输了进去,接着让我惊讶的一幕发生了,竟然连上了。看来互联网是真的可以互联的,呵呵。

至此,就没什么牢骚可以发的,只是还有句话没说的,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