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跟着幸福走

思想劳动者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5-05 12:37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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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幸福是一种感觉,一种体会,只有自己可以感受,他人无从知晓。提出一个完美的幸福生活蓝图并将其付诸实施,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将因此获得幸福,但我们应该坚信,人的心理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的蓝图能反映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当我们把这个蓝图变成现实后,我们就能让更多的人体验到幸福。这就是代表议案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办理好代表议案的意义所在。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幸福”成了一个热词,代表们在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时,记者在报道会议时,百姓在谈论会议时,常常用到“幸福”一词。看看近期我国的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媒体,“幸福”一词出现的频率极高。人们在使用“幸福”一词时往往会把它与会议的内容联系起来,这次会议突出强调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容,体现了让人民生活幸福的主题,很容易诱发人们产生幸福的联想。人们在掂量自己的幸福前景时,常常把目光聚焦在列入大会议程的事项,却往往忽略其他的一些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本次会议期间,由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566件,这些议案虽然经大会秘书处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后,被认为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但它们同样也在为我们将来的幸福生活谋划着。

代表议案以议案的形式表达出了代表们对推动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希望。今年的议案,有涉及发展规划的,有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LED产业的,有涉及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有涉及装备制造业振兴的,有涉及金融制度的,有涉及农业投入等等,可以说,议案涉及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这些议案都希望我国从时代和国情出发,积极进取,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GDP至上的发展。代表们的议案强调区域间的平衡发展,强调经济运行中的结构合理,强调自主创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等,这与 “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表明,代表们衷心拥护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希望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社会是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来度量的社会概念,所表述的是一种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比目前更高的社会,而用来标明高质量和高水平生活的词则是“幸福”。因此,代表们的议案所关注的发展,不只是GDP的增加,而是面向生活幸福的发展,其目的在于通过发展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

代表们的议案真实地反映了我们所处的时代,表达了人们对幸福的新的期盼。我国人民政权关于幸福的话题不是从今天才开始谈起的,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唱响、并曾长时间成为“流行歌曲”的《东方红》就说到了“幸福”,有一句歌词说:“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由毛泽东等人所缔造的中国共产党一直为中国人民的幸福谋划着。但幸福从谋划到变成现实是有很长的路要走的,通向幸福的道路是不平坦的,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人民的日子一直过得比较艰苦,甚至连温饱都没有可靠的保障,人们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在那样的条件下,对于幸福,人们想得比较简单,并且往往是心向往之而不常挂在嘴上。党和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经济获得快速发展,如今,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经济上去了,生活更宽裕了,人们的追求相应也就提高了,“幸福”这个被许多人埋藏在心里的词语被越来越多的人喊了出来,代表们的议案真切地传达出了在新的条件下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这种愿望。代表们深知,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人均拥有的物质财富仍然不容乐观,代表议案着眼于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强调调整结构、强调科技的作用,强调科学发展、强调粮食安全,目的在于增加社会的财富,使国家发展得更好,为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这与温家宝总理对于幸福的解释在精神上是一致的,温家宝总理在会前与网友交流,在解释幸福时,用了“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这样的表述。

通过真实反映我们所处的时代,代表议案在传达出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的同时,把幸福一词的内涵给撑大了。在代表议案中,幸福绝不仅仅意味着温饱的解决,它包含着丰富的内涵。翻开代表们的议案,我们可以找到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议案,其中有许多关于住房保障的、关于道路交通的、关于家庭和谐的、关于工资和劳动关系的、关于教育的、关于医疗卫生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这些议案从多个侧面解释了幸福的含义,表明了幸福生活对我们的衣食住行和学习、工作、看病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代表的议案还揭示了幸福生活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其中有关于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的、关于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关于弱势群体权利的、关于社会治安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关于行政程序的、关于司法公正的,等等,这些议案向我们表明,幸福生活其实是个系统工程,它与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联系在一起,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找到可行的路径。

代表们提出的议案,通过赋予幸福新的内涵,实际上也参与了对我们未来幸福生活蓝图的描绘。人大代表参与描绘国家发展蓝图,这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现。人大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精神,描绘好人民未来生活的蓝图,“幸福着人民的幸福”,正是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党和国家对人大代表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视,中共中央2005年出台了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强化了对代表的培训,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代表法作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履职积极性得到增强,代表参加调研的深度和广度逐年拓展。本次会议议案组组长何晔晖在介绍今年议案的特点时说,今年代表议案与往年相比,在会前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座谈走访等方式提出议案的比例增加,占80%左右。本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在向会议主席团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时则说,今年的代表议案案由鲜明、案据充分、方案具体,质量比较高。王万宾和何晔晖的话都表明,今年代表议案的质量和水平比往年有提高,而这种提高的背后则是代表心中沉甸甸的责任。

需要尽到责任的不仅仅是代表,按法律规定,本次会议收到的566件议案已经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法律委员会审议147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39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88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87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57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39件,外事委员会审议5件,民族委员会审议2件,华侨委员会审议2件。各专门委员会在收到议案的同时,也收到了一份责任。在3月11日召开的议案协调会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已经表态,将努力办理好交到本委的议案。为了办理好这些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将展开调研,与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和社会各界沟通,进行论证,这个过程将把人大工作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共同为我们将来的幸福生活出谋划策,这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条战线,议案中所提出的立法和监督的方案表达了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受其工作和生活的领域和范围的影响,这些方案未必都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兑现。将议案交由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就是要让各专门委员会发挥各自的优势,将代表体现于议案中的美好愿望与我国当前的现实对接起来,修正、补充、完善我们的幸福生活蓝图。

究竟什么是幸福,这其实是个哲学问题,一两句话是难以说清楚的,但有一点几乎不存在争议,那就是,幸福可以由人们的心灵来体验。人类的心理是极其复杂、各不相同的,并且会因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而,提出一个完美的幸福生活蓝图并将其付诸实施,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将因此获得幸福,但我们应该坚信,人的心理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的蓝图能反映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当我们把这个蓝图变成现实后,我们就能让更多的人体验到幸福。这就是代表议案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办理好代表议案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