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你从此可以叫“张显摆”了
文章分析了药家鑫一案的律师张显在办案中的言行,指出了张律师在药案中存在的弊端。确实,作为一名律师,应该从尊重客观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不能人云亦云,不能掺杂个人主观意志,更不能靠煽动他人情绪,将法律问题演变成炒作的话题。文章的分析有助于人们提高法律问题的认识。
首先声明,这篇小文并不是要为药家鑫说话,也没这个必要了。是要说说张显这个人。
对这个人,我们从前不认识,也不知道他作为一个律师到底在法律界做出过什么重要的贡献或者打过什么能叫得响的官司,反正以前名不见经传吧。如果没有药家鑫案,如果没有张妙和药家鑫两个年轻生命作为代价,张显也许就一生平庸了。但是由于药家鑫案的出现,忽然给了张显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
初步了解他也只是从他的新浪博客。从他博客注册的时间来看,张显并不一个博客爱好者,也没有在网上写东西发文章的习惯。他的博客注册时间也就是在药案出现后,他接手这个案子开始,具体情况不知道,只是推测。他博文里所有的文章都是和药案有关的东西,昨天比较详细的看了他全部的博文,大约有三类。
一是介绍药案的过程。这类文章应该是占重点的,当然因为涉密的原则,不可能在博客里大量的说这个案子本身的细节。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如果非要开博的话,从法律的角度精准的分析整个案子,从一个法律专家(也许能称之为专家吧)的角度理性分析整个案情,甚至是通过药案向读者普及大量的法律知识,我觉得这类文章应该是占有博文的绝大部分的,也应该是一个律法工作者所应该从事的一项工作。但是很遗憾,仅从数量上来说,这类文章反倒不是太多。从他的文章里看到更多的是“我们想撕了他”,“想剁了他”,拜托,你是个律师,王辉当然可以这么说,但是,你不行。如果你说了,只能说明你没有当律师的资格。
二是发表恐吓威胁他人的文章。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一个律师,应该善于从正反两个方面甚至是从各个方面各种角度去全方位的理性理智的剖析分析一件事情,并进而理性的认知,理性的分析。作为一个律师,应该做到站在画外看画。即使你是张家的委托人,也应该不影响你理性理智的分析整个案子,因为相对于张家人来说,你是个外人。但是从张显的整个博文来看,他基本把自己混同于张家的家人,甚至是家里人。
作为当事受害者,张家人可以失去理智,可以用一些过激的言行,不去理解所有与他们持不同态度的言行,这当然可以理解,每个人如果遇到同样的事情都会作出相同的反应。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张显对于外界的声音基本没有自己的判断,网友们因为不可能更细致更深入的了解整个案子,在网上发表一些过激的言行,这当然也可以理解,因为绝大多数网友不知情,他们只是通过网上发布的只言片语以及张大律师发布的部分案情来了解整个案子发生发展的过程。
作为当事律师,张显是直接深入到案子当中去的,案子的几乎所有细节只有他最清楚,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张显基本垄断了公众对这个案子的知情权。张显不仅没有很好的利用自己的知情权分析案子,反而跟着网友以及舆论人云亦云,什么“激情杀人”“钢琴杀人”,这些都是不知情的网友总结出来的,张显作为当事律师,你当然可以不说,但是一定要保证你说出来的话都是真话。
作为一个律师,难道你真的认为药家的代理律师以及李玫瑾教授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有么?如果你张显是药家的代理律师,你也许会想出比“激情杀人”更有创意的论据,药家的代理人路律师也只是作了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事情,他吃的是这碗饭,而且法律也给了被告申诉权力,允许聘请律师,被告以及被告的代理律师也只是作了自己份内的事情,同样作为律师,你凭什么对被告的代理律师指指点点。
再说李玫瑾教授,作为一个犯罪心理学领域的专家,李教授也并不清楚整个案子的细节,也只是根据她手头现有资料,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去分析这个案子,你凭什么说李教授是授人唆使,是被人收买,凭什么带着讽刺的口吻说“钢琴杀人”,用李教授的话说“不要在自己不专业的领域显得过于自负”。张显,你显得的确过于自负了。甚至在博文里说“是不是喜欢这个小白脸”的话,这是实实在在的人身攻击,李教授在点评这个案子的时候可是没有攻击过任何一个人。我真想不通,一个律师在公共场合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真不明白到底是谁无耻。还几乎是用逼迫的口吻一定要别人站在你的立场说话,只要别人不说药家鑫十恶不赫你就不高兴,就觉得别人都是药家鑫的同党。非黑即白,这就是张显的逻辑。
同样对于央视的态度,张显说央视是最负责任的媒体,央视的背后是党和国家,显然他也认为央视应该不会在这个案子上偏向于哪个人,说“央视是不会为坏人说话的”,但是在2010年12月13日央视《今日说法》说药案时,对于药家的邻居说药家“家庭情况一般,背景也一般”却视而不见。
三是转发一些能证明自己对的东西。张显作为一个律师,没有拿出理性的勇气和智慧来分析这个案子,也没有自己对于这个案子独立的理性的判断和分析,不但通过攻击其他专家和对方律师来显示自己的正确,而且通过转发粘贴一些和自己观点态度相近的人的文章以及网页上一些评论来佐证自己。一个当事律师,坐拥案件最直接的证据,了解案子整个过程以及细节,没有自己独立的观点,没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反而要用别的不知情的网友以及教授的言论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真是可笑的可以了。
以上分析基本完毕,对与不对,人各有论。
再说几句,在他的文章里,看不出作为一个律师所应该持有的态度,看到的只一个充满激情的“伪老愤情”式的公平正义,看不出作为一个律师所应该坚持的理性与理智的立场。
张显不象是个学法律的出身,倒象是个学公关的出身,很会利用自己拥有的对于整个案子的知情权调动网民的情绪,知道哪些内容可以公布,哪些暂时不可以公布,知道在什么时候公布什么样的内容可以最大的调动网民的情绪,知道用哪种方式可以最大的调动舆论,比如他抛出的“为了药家父母的未来,放弃法律赔偿”,真是奇了怪了,刚宣判完的时候不是还说法律赔偿太少,要就赔偿再上诉么,突然又宣布不要了。相信当初的要继续上诉是张显的主意,现在的放弃赔偿也是张显的主意。
张显不但一次次利用社会舆论对药家的负面情绪来调动网民情绪,而且还一次次利用张家来调动和左右世人的情绪,张显,你认为在你的博客里一次又一次的贴出张家人的相片是对张家人负责任的行为么,难道你认为把张家人一次又一次的晾到世人面前就是对他们隐私的最大最好的保护么,这等于把张家人的伤疤一次又一次揭开,然后血淋淋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们在展现自己悲痛时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你考虑到了么?张显显然没有考虑到他这么做对张家人的心理伤害,还把孩子也放到世人的面前进行展现,孩子是无辜的,当初失去妈妈已经受到一次伤害,现在被人无情的展现在世人面前,又是一次伤害。再说一次,孩子是无辜的!
张显,高啊,你真高,实在是高!
张显张口一个“我们农村人”,闭口一个“我们农村人”,说实话,俺们朴实的农村人有你这样沽名钓誉的主儿么?
张显,药案尘埃落定后,你从此可以改名叫“张显摆”了。
注:写这篇小文不是为药开脱,只是觉得张显的表演过于无耻,利用原被告双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至于什么目的,只有张显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