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要昧,到底有没有错?

山中青竹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4-11 09:02 责任编辑:眼眸印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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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个是不容置疑的,也是不能丢失的。文中捡到车票的女子恰恰就是丢掉了那种美德,因为一张车票而变得叫人愤恨起来。文章总体情景描述太多,论点稍欠充实。

昨天晚上六点钟左右,车站咨询服务台走过来车站保安带一个陌生的旅客,通过保安的介绍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车站保安的侄女要去广西南宁,已经买了今天晚上八点的车票,但是家里人又不愿意让她过去了,所以要退票,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见是熟悉的保安带过来的旅客,也就确信无疑地帮助那个旅客全额退掉了车票,不违背任何原则性的问题,整件事情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不大一会儿,广西南宁线路的驻站员带着一个旅客到咨询服务台询问有没有人过来退票?他说有一个学生在深圳这边打暑假工,现在开学了,要回去上学,刚才不小心把买的车票弄丢了,他买的车票是今天晚上八点开往广西南宁的班车。服务员一听,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头,就赶紧打电话让车站的保安过来详细询问事情的真相,并及时汇报给负责广西线路的领导,那个保安赶过来一看这样的阵势,听到旁边站着的那几个人诉说追讨车票的事宜,感觉到再编假话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如实说出了他的同事请求他把刚买的车票退掉的情况,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不知道是不是捡的车票,还说对方退完票以后,请他喝了一瓶饮料,其它的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了。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就把退票的当事人找来当面对质,刚开始的时候那个中年妇女还在支支吾吾地狡辩,一口咬定说就是自己的侄女买的车票,丢失车票的旅客把车票上的时间和票价多少都准确无误地向在场的所有人说得一清二楚,那个退票的中年妇女再也不吭声了。车站管理员苦口婆心地劝说她把退票的钱拿出来,哪怕是旅客没有意思用物质感谢,作为车站的领导也会拿出钱给他买水喝,并大力弘扬她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无论领导和现场的所有人员怎么劝说,她就是不说话,问得大家都在责备她的时候,她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道:“我捡的车票怎么啦,我既不偷,又不抢,不知道是谁丢的,光明正大地捡到的车票,不算犯法吧!”听到这里,所有的人都气愤极了,车站管理员义正言辞地说:“是呀,没有说你是偷的,也没有人说你犯法,但是你丢掉了一个人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良心,你丢掉了做人的标准和尊严,你丢掉了原来所具有的淳朴和善良,那一百多元钱就是装到你兜里也发不了大财,但是对一个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上学的穷学生来说是不小的数目啊!你想到过别人没有?”话说到这样的份上,她还是无动于衷,没办法,车站管理员只有给线路驻站员协商给那个不小心丢失车票的旅客打了一张半票回家了,临走的时候,他无不哀怨地说:“我丢了车票,你捡到了,我感激您,就是让我给您买点东西也可以,但是也不能昧着良心不给呀。真想不到你们车站竟还合伙骗人糊弄像我这样的穷学生,这个社会怎么会这样啊!”让他带着无限怀疑的神情悻悻地上车走了。

《三字经》里最初的一句话就是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生下来就是善良的,性格是温柔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也是捡到东西要交公,遇到老人要扶持的传统教育。根本没有涉及到捡到东西据为私有的先例,更不用说遇到失主找到自己面前而矢口否认的难堪局面,不知道捡到东西的人是怎么想的,试想,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自己遇到丢掉东西被别人捡到了不归还的时候,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思想?又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捡到东西却又不归还的无聊政客呢!曾记得国学大师季羡林说过:与人方便于己方便。捡到车票,就连刚懂事的小孩子都知道该怎么做,大人反而拾金要昧的不正常现象,丧失了一个做人的正义感和善良,还谈什么做人的信条?

拾金要昧,是在拷问人的道德和素质,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缺失的不仅仅是人格,最重要的是给后人留下的迷茫和彷徨,是值得深思的大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