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工作和月吃三万回扣的思考

胡言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4-05 21:27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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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我们的祖国是个发展中的国家,各项制度和指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也在不断的进取中。如文所说的事情的确很多,但不会泛滥,让我们深信中国的领导,跟着共产党走,深信光明的明天终究会期待着我们!

日网上暴光了陕西省周至县审计局副科长姚周琪12岁上班,有两个年龄,并已请假一年多仍还拿全额工资的事情。我觉得这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网上还暴光了江西某副科长一月捞三万回扣的事件。这两件事情若发生在国外或许还算是新闻,发生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记者们纯属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一个小县城里的一个小小副科级干部的那点猫腻算什么大事?跟那些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嘛!中国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有十几亿人口。十几亿人口中副科级干部何止千八百万?就是多如牛毛嘛!拿这些“牛毛”说事实在有损记者形象。有能力、敢作为找那些省部级的公仆们啊!就是揪出几个厅局级的也可以啊!副科干部连双规资格都没有,屁也不是,整他们有什么用啊!

贪是人的本性,尤其在中国这样所谓发展中国家里,有点权利的人都在努力“发展壮大”自己的口袋。这也难怪,过去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如今改革成了有钱能使磨推鬼。可见钱的魔力实在是万能至上的。

小时候我曾经相信雷峰、焦裕露,我现在也相信中国的确有这么两个人,但我质疑他们的所谓事迹,更不相信他们的所谓精神。那个史无前例的年代,革命群众们更是被史无前例的忽悠傻B了。除了几个当权的领袖人物,十来亿革命群众都成了弱智,傻狗不知臭,跟着别人瞎起哄那伙的。否则中国怎么可能比西方国家差了几十年的距离呢!

不说十二岁参加革命工作有无可能,过去党的队伍里不就有许多十来岁的红小鬼嘛!十二岁参加革命工作说明人家智商高、有能力,或者说人家家里有智商高的人。吃回扣怎么了?是谁实行的政府采购?不吃回扣靠什么发家致富奔小康?吃回扣总比索贿受贿乱搞两性关系好。

如今的社会就是一个让人失望的社会,过去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改了,改成“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了。如今当官的不祸害一方百姓就是好官了,祸害共产党那叫能耐。不整白不整,不拿白不拿,你不拿别人也拿,你不整别人也整。贪官污吏多了去了,有几个被“双规”的?被“双规”的那几个都是不得不规罢了!

我无意为12岁上班和一月吃三万回扣的人辩论什么,事件的本身已经说明了问题,我只是觉得记者们应当把目光放远一点,多抓几条大鱼,小鱼小虾有什么肉呢!抓不抓,管不管改变不了什么。再说牛毛们是上行下效。也怪不得他们。

我在参加工作之初,就曾经了解本地一副科干部为尚在读小学的孩子办了“接班”,那时他的孩子在读小学,也就十岁左右的样子。全单位人谁都知道这情况,可没人管没人问的。因为拿的不是自己的钱。

另有一真实的笑话:那时单位雇别人的一头驴干活,可做工资时就犯难了,总不能把驴写在工资表上,给驴开支吧!劳资员智商特别高,编了一个马户的名字作工资。这样驴就变成了工人马户,堂而皇之的成了大家的同事。真是妙杀啊!

说到回扣在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实在不是什么新闻,甚至连旧闻也算不上。政府采购实行之初就已经想到了。可表面上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政府采购,甚至纪委监察部门也参与的行为,往往是走过场,实际还是由一人操纵。更有甚者多个部门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坐地分赃。监督是假,互利是实。政府采购本应该由多人进行,谈价格,选商家,付款应该分几个部门进行,这样才能达到相互制约的效果。可不知道为什么,政策往往是好的,可实行起来就一定会走样。政府采购是一肥差美差,如此的管理方法傻B才不吃回扣呢!

要我说12岁参加革命工作是好事,请假一年工资照拿也很平常,月吃回扣三万稍有点过,可话说回来,那些贪官污吏成千万上亿元的贪不也一样吗?唉!啥也别说了,就是这样的社会了,说啥都TM的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