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与《红色手推车》的比较
不错。本文论述简洁,见解较为深刻,作者通过对新诗《鸽子》与《红色手推车》的比较,对“单象诗歌”、写诗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文中,如结尾,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获得。若能丰富论述,本文定会更加出色。
胡适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写过一首诗《鸽子》,全诗如下: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十分鲜丽!
这首诗乍一看不觉得什么,但是懂诗的人能够马上捕捉到诗味。且不说作者当时正处新文化运动的高涨时期,作者意欲表达自由畅快的心情,但就其表达方法而言,也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胡适说:“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凡是好诗,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多种----明显的逼人的影像。”(《谈新诗》)他说得很明确,写诗就是要描绘事物在某一瞬间的具体样态,越是生动具体,越能激发人想象。读完这首诗,我感觉脑中一片开阔,蓝天,鸽子,自由的情态,鲜明的颜色,扑面而来,不知是鸽子在飞,还是我在飞!由此我想到创作的一条规律:盯紧一个物像,尽量写得简单而又形象。就像达芬奇画蛋一样,简单但是彰显功力。
无独有偶,美国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写有一首《红色手推车》,全诗如下:
很多事情
全靠
一辆红色
手推车
被雨淋得
晶亮
傍着几只
小白鸡
这首诗被许多诗选集选入,究其原因,还是诗人单纯而形象地描绘了事物,这种形象,绝不拘于小象,而是整体的大象。它令人想到诗外的东西,比如是谁推过来一辆手推车,小白鸡躲在车边是否喻示着一种人类的境遇等等。就像看梵高的《农鞋》,看到的绝不仅仅是一双粘有泥土的破旧的鞋子,它能让人想到田野、劳动直至整个存在。就形式而言,全诗最显眼之处是通过颜色的组合和对比来直击视觉,由此让人回味,产生联想。
读到《鸽子》,让我马上想到威廉斯的这首诗。两首诗歌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通过颜色的鲜明比照引领人进入诗境,一个是白、青,一个是红、白。他们都在描写一个极其简单的物象,但却表达得如此传神,如此直指人心,如此让人体悟存在的境域。两首诗的不同点在于:胡适的诗通过单纯的物象重在表达一种欣快的情感,威廉斯的诗通过写意似的描绘,重在激发人的想象,由此而滋生各种感想。联系到现代诗歌的各种意象派比如庞德和杜立特尔,不妨把这类诗歌定名为“单象诗歌”。“单”是指色彩明丽,物象简单,能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印象。“象”是指事物简单而具体,没有概念的直露,牵一象而动全象,是一种“逼人的影像”。这种特点我们还可以在大名鼎鼎的《在地铁车站》中感觉到,但是庞德的这首诗主要是意象的叠加产生效果,和这两首有着显著的区别。
任何诗歌都具有时代性,胡适在反对旧文化倡导新文化时写下《鸽子》,威廉斯在批判艾略特过头的现代文学运动时写下《红色手推车》,由此我想到,诗歌创作必须要和时代贴紧,不能闭门造车。当然,诗歌流派、诗歌创新、时代特征、诗人性格和命运共同汇聚起了诗的洪流,那么所谓“好”的标准又是什么呢?除开诗歌技巧、诗歌实验,诗永远要看诗人的良心,这个良心并非狭义伦理学意义上的,它是天地之心,这需要诗人不断地修炼,与存在相沟通,这也恰好能解释为什么狄金森闭门能造出好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