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禁用面粉添加剂看食品安全
本文论述详尽,典型实在,见解较为深刻,作者从禁用面粉展开叙述,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分析,文中提到的三点根本原因,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获得,抒发己见。
2011年3月1日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发公告,自2011年5月1日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过氧化苯甲酰是一种化学物质,呈白色或淡黄色细炷,微有苦杏仁气味。是一种强氧化剂,极不稳定,易燃烧。它可以缓慢地氧化面粉中的叶黄素、胡萝卜素,使其由略带黄色变为雪白,同时面粉原有的麦香味会消失,散发出“漂白剂的味儿”。欧盟于1997年禁止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增白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随后禁用。增加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为了增加面粉的出粉率,对于人体健康没有任何好处,相反还会破坏面粉中的维生素A、胡萝卜素以及少量的维生素E和部分B族维生素等成分,过量食用则会损伤人体肝脏。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组长苏志3月1日通报指出,2010年全国共查办食品添加剂违法案件5305起,依法逮捕23人,罚没款1980余万元,货值6000余万元,移送司法案件36起。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到老百姓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民族未来身体素质的大事。但是,近年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致使诸如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以及最近几天曝光的双汇“瘦肉精”腊肉制品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发生,给民众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对中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是相当严重的,这是与食品相关的管理部门不能回避的事实,“苏丹红”、“孔雀石绿”、“甲胺磷”、“三聚氰胺”、“硫磺”、“工业盐”、“吊白块”、“地沟油”等一个又一个名词通过食品教育给了广大民众,民众为此付出的代价、交给的“学费”是高昂的。只要我们回想一下三鹿毒奶粉事件所带来的痛楚和耻辱,就很清楚,还有什么问题能够凌驾于食品安全之上?
我不知道那些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食品检验者、食品管理者跟我们普通民众有什么不同,难道他们食用的食品与我们的不同?我想,应该他们也是人类的一分子,食用的东西与我们没有多少区别,除非他们不是人。或许他是种植蔬菜的,他知道喷洒了甲胺磷,不会去食用,但是,他是否会食用他人种植或养殖的有毒食品呢?或许他是销售者,不会食用自己销售的有毒食品,但是他人销售的有毒食品是否也会被食用呢?不管是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还是食品的检验者、管理者,如果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放纵有毒食品从自己手中出来,必然会造成有毒食品的泛滥,最终受害的也一定有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众多,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三点:
第一点: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信念观出现滑坡,人们迷失了方向,加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由于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一切向钱看”,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认为只要能够赚到钱就是英雄,就是好汉,于是一些胆大妄为的人开始打起了歪主意,加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薄弱,知识欠缺,这些人就在食品添加剂上做手脚,破坏了食品安全经营的秩序,加上相关职能部门坐视不管,或者管理不严,于是问题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民众发出“明天吃什么”的诘问。
第二点: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力。
由于我国食品管理实行的是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食品监管的部门繁多,管理程序复杂,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互踢皮球,加之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监控体系、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食品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被动应付型,而不是主动保障型。这就给了食品生产、销售的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第三点: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实行“绥靖政策”,对生产、销售违禁食品、有毒食品的处罚力度太弱。
尽管我国也已经建立了以《食品管理法》为主的食品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但是我国相关的职能部门往往碍于地方政府或个别领导的干扰,在执法时,避重就轻,甚至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就是没有监管造成的。同时,在对违法加工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的人员处罚时,没有力度,甚至有些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而这些不法分子觉得违法的成本很低,经营有毒食品的利润可观,于是,就置道德和法律于不顾,胆大妄为。
我们知道,任何伟大的事业,最终的评判在民众心里;任何伟大的成就,最终的落脚点必然在民众的生活中;食品安全是民众生活的最直接体现,什么时候让民众吃得放心,这是食品监管部门应该着手解决的问题。在谈及食品安全的监管时,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说:“食品安全的问题现在很难办啊,上面我们开会,下面还有个食品办不断地发文件,真正到了基层,到了县或者区,质检还有几个人啊……这些事情真要靠监管,就在菜摊上,就在米市里,就在饭馆里。”
是呀,食品安全工作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将工作落到实处,只是规定禁用是不够的,必须实实在在履行监管的职能,到菜市场、米市里、饭馆里去抓落实,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违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不法商贩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对那些纵容或充当不法商贩保护伞的监管人员予以清查处理,只有整肃了队伍,端正了态度,认真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事为民办,也只有这样,民众才能够吃得放心,食品安全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