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后
文章引述了广东、上海提高工人最低工资标准的新闻,论述了提高标准的背景和意义,也论述了标准得到实现的担忧和实现的建议。
3月17日,广东宣布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为历年最高,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上海同时做出回应——上海的每月1280元则含金量更足——不含最低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如果加上这两项内容,最低工资则超过每月1600元。统计显示,去年以来,中国已有约30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绝大部分省份的幅度超过10%。
金融危机之后,珠三角又出现“民工荒”,99%的企业缺工人,企业若不涨薪,恐怕很难招到工人;此外,近些年来广东地区甚至全国的工人工资一直停滞不前,如东莞的工资近十年来基本上都是770—900元/月,但是这10年来,通货膨胀却在大幅度增长,中国劳动力成本上扬早已经是大势所趋,政府出手捍卫职工合法权益确乎是在执行分内职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提高工人最低工资标准,承认劳动力对生产的贡献,并且予以一定的底线保证,是对以往扭曲的价值关系的一种修正,也是当前企业寻求转变的可持续发展应变策略之一。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导向意义在于,一是民生所向;二是它将促使部分企业逐步转变简单的依靠低工资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更多地通过技术进步、创新等方式来谋求发展。
众所周知,我国大部分的产业属于传统劳动密集型,工人工资普遍低下。长期以来,我国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一直很低,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职工工资只占GDP的15%-20%之间,比发达国家的60%相去甚远。职工工资低的原因,一是廉价劳动力成本的产业政策。因为缺乏核心技术,在经济发展中,形成了大量的低附加值的贴牌生产方式,企业的利润普遍低。二是产品没有定价权。以东莞的玩具为例,其毛利率几乎为零,相比美国的玩具公司(例如美国的美泰),它的毛利率在2007年就超过了40%,因为它掌控了销售的定价权,掌控了除制造以外的其他所有的产业链环节,包括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零售等等。此外,工厂生产需要购买原材料,而国际原材料价格控制权也不在我们手中。这样一来,我们的企业利润本来就很低,再加上高通胀、高税收的投资环境,又让企业的利润大幅的缩水,因此发给工人的工资自然也就低了。
新的工资标准能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会不会有一些地方一些企业消极对待,令其形同虚设?尽管恶意欠薪已经入罪,各项法规逐步走向健全,但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完善的工资保障制度体系,加上一些监管部门多头管理所导致的“空头管理”,都让最低工资标准能否落实到位疑虑重重。
事实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企业工资定价应该是市场行为,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劳动力和职工工资早已实现市场化定价。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部门是否就完全不干预企业的收入分配,因为劳动者在企业面前总是弱势的,政府作为管理者不仅应为职工与企业博弈提供平台,还应保证职工获得最低标准的收入,制定出劳资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低工资标准,既适时提高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又能照顾到企业主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到劳资双赢。
而更关键的是,政府不是把问题的解决依靠于简单的加薪。真正的惠民生不是将部分政府责任转嫁至企业身上便罢了,只有有效遏制通胀,打破行政垄断,释放民企活力,大力消减税收,让企业有更多的钱发工资。同时,完善好市场监管制度,将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