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动机考
这是一篇探讨关于杀人动机的文字。文中作者列举的三个例子充分说明了人性在某个时刻都可以变成暴力,杀人不是难事难的是如何控制不去杀人。当然人与人的心理素质不一样,自然也就有了世界上有杀人现象的发生了。拜读您的文章,祝愉快!
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当一个人希望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时,其背后隐藏的动机是什么。一直值得去探究。而在其中,自杀也可以归纳到杀人的行列中。只不过,自杀杀死的人是自己不是别人。但深层的性质是一致的,那就是杀,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杀人和自杀具有一致性。
无论是影视还是现实都充斥着杀人。先举现实中的三个例子。
例子一:某杀人狂在杀死七个人后被捕,面对事实供认不讳。而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其杀人根本不眨眼,还有杀人目标,说要杀死十五个人。他没有病。正在建筑工地干活,突然说,出去买盒烟。在这个空隙杀死三人。回到建筑工地上继续干活,跟往常一样。
例子二:三个地痞小流氓将一个女子强奸并杀害,更令人发指的是将啤酒瓶子插入了那女子的下身。
例子三:一名乡村教师去岳父母家找媳妇,跟岳父母发生争执,并将岳母和妻子杀害。
上述三个例子中,按照信息的原则。可能都存在信息不对称。即我们知道的事实与杀人者内心的想法之间是有出入的。这就是对于动机考的难题所在。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是不能得到一个信息安全的结论的。我们只能凭借已有的信息分析这三个例子中的动机。
案例一中此人明显是杀人狂。对于杀人狂来说,杀人与杀鸡杀狗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不担心被捕,脸不变色心不跳。所以,他杀人前后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仍旧没有达到他的目标就被捕了。对于这样的人,人们一定会想起香港电影的古惑仔系列。这样的人杀人并不是目的,仅仅是心理安慰和快慰的手段。他们在现实世界通过杀人实现自己的价值,认为人生因此得到升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他们已经混淆了犯罪与否的标准。在杀人狂眼中,人就是物,杀人跟杀物没有区别,动机就是满足自己的心理快感。
案例二中明显是一种失衡导致的。原本强奸完毕就可以走人。但还是杀人了。先奸后杀存在杀人灭口的嫌疑。而将瓶子插入下身。已经是一种变态。变态心理是一种兽性的表达。即人在文明开化之后的一种反弹。回归到原始状态下就变态了。插入瓶子,得到心理上的快感。强奸得到生理上的快感。那么,变态的背后是什么动机呢。可能喝酒之后的发泄,可能是女人太性感的勾引,可能是随便说说的刺激。所有这些都会引起最后矛盾的爆发。
案例三中的乡村教师曾经患有精神疾病,但杀人的时候没有。因为他经常被人看不起,尤其是岳父母。因为其家庭之穷。最后,杀人的结果不难预料。不过是最后一根稻草垮掉的结果。他的例子像极了马加爵的杀人的动机及《天水围的夜与雾》中的杀人。都是被鄙视被歧视的时间久了,便会形成一种变态心理。希望通过其他途径去实现自己的价值。那就是杀人。
杀人多的是一种失衡。多的是最后一根稻草的垮掉。多的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有时候,杀人与自杀是一致的,杀人与杀己是一个问题。案例是分析的材料。杀人狂,很难杜绝。但是那种心理失衡性杀人和最后一根稻草垮掉式的杀人是可以杜绝的。那就是使得失衡的心态纠正过来,而将压在这些人身上的稻草卸下来。否则,人人都是隐形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