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该不该商业化
文章通过举例,引出了作者观点:“文学商业化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接着,作者从做了论证:作家是一个职业,确定了他们必须走市场化的路子,才能获取更大的报酬;文学的商业化,建立了文学新的价值体系——以读者为中心。在文学商业化的今天,究竟该怎么做呢?“要顺应这一时代的趋势,但也要保持自身的道德修养,不要让自己成为商业化的附庸”。文章是赞成文学商业化的,在商业化中也应该保持文学的本质。文章的论述和观点都能给人启发。
前些日子,朋友问我:“你向好心情原创文学网投稿,被推荐了也拿不到稿酬,干嘛白花时间呢?还不如写写小说,再怎么说也能拿点低保。”当时我笑而不语,我知道我不是拜金主义者。
后来我仔细琢磨这事,竟然扯上了“文学该不该商业化”这个问题。
应该说文学商业化倾向愈益明显,一批文学丛书被推上商业炒作平台,阅读价值很快便转化为商业价值。而网络就成了文学商业化的助推剂,大批网络作家涌现出来。一些网络作家靠着网络小说,竟然获得了不俗的金钱报酬。而一些知名的作家学者,也走上了商业化的道路。郭敬明、韩寒等新一代青年作家,更是在收入排行榜上高居不下。以余秋雨、贾平凹、曹文轩等大师级作家,也利用文学商业化这一契机,大捞了一把。易中天、于丹、阎崇年等知名教授,在“百家讲坛”上各展其才。文学商业化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首先,作家是一个职业,既然如此,势必需要收入,好的作家当然要去赚钱,而且还会成为他们著书的动力。但反对声音意思也很简单,文学掺入太多的商业利益就会降低水平,想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文学的商业化写作已然成为文学创作的一种当下形态,虽然尚有一批为捍卫文学高雅而孤独奋争的作家,但相当的一批写作者则追随大众趣味用极大的热情去寻找与发现文学商机。争获尽可能多的图书印数与发行量,成为一些写作者的目标,甚至是曾经写出优秀作品的作家的目标。商业化的文学写作身分,不断地产生蜕变的力量,使文学写作者蜕变为文学商人。
文学的商业化写作肯定远离了文学传统写作的宗旨,远离了文学传统写作的价值体系,但它又开辟了新的价值体系。在这样的价值体系中,读者中心取代了作者中心;审美感官愉悦取代了道德的受施;大众审美趣味取代了精英施教意识;平民文学取代了精英文学。
文学商业化已是必然的趋势。这是当今时代所孕育而生的,我们虽充满忧虑感,但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毕竟文学商业化,让一些作家学者找到了文学创作的动力,使文学的传播更广,让大众成为了文学的主人,好坏由读者来决定。就拿网络这一媒介来说,让文学更好地普及,读者不需要翻开厚厚的书籍,只需在电脑面前轻轻一按,便可快捷地接收到文学信息。
但文学商业化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商业化使文学成为了一些作家、学者追求金钱的契机,一些作家、学者是在金钱而写作,为提高知名度而写作,更是利用多种媒体,让自己既捞了大批的钞票,也提高了知名度。商业化的文学,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了,文学所具有的圣洁、高雅在商业化的冲击下,快要烟消云散了。中国文学需要一片净土,那是属于文学的一片天空。
本人认为在文学商业化的浪潮下,我们既要顺应这一时代的趋势,但也要保持自身的道德修养,不要让自己成为商业化的附庸。我们是文学的主人,有权去捍卫文学的圣洁,别让商业化淡去了文学最本质的美。文学商业化,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我们好好把握这个时代的趋势,文学反而能走向繁荣昌盛。而如果在文学商业化的冲击下,我们被金钱冲昏了头脑,那么我们成为了商业化的牺牲品,文学失去了它独特的魅力,就会走向没落和衰竭。
文学到底该不该商业化?其实我们不需要去回答,因为时代和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文学商业化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我们能做的或者该做的,不是花那么长时间去抨击文学商业化的弊端,而是以主人公的姿态,积极接受和顺应这一趋势。在文学商业化的浪潮中,积极捍卫属于文学的尊严,保持文学最本质的东西,让文学在商业化浪潮中走向繁荣,这才是我们能做或者应该做的事情。如此,文学商业化对于文学来说,未必是件坏事,反而可能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