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意见

余伊文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3-01 12:38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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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不管国家采取了何种措施,痛苦的还是房奴和那些买不起房的贫困者们。社保问题,公民的知晓权被剥夺了,社保不自由了,只准投,不准撤。个税的运用问题和标准问题,是公民们关注的事情,也应该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企业主随意调动休假时间,把应该支付加班费的时间改为了正常的上班时间,这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了。文章提出了当前社会比较尖锐的几个问题,希望引起大家的深思。

1.房子问题。

在这个让房地产飞的国家,很多商品房(包括二套三套或二手交易)的推行和政府性的政策(如限购令),还有一些放高音炮的专家和学者,表面上是在严厉批判某些资本家的无耻,却都在暗中极力吹捧这美好的地产现状。这是政治性的干预,或者是商业的政治行为。还有无数舆论正道和歪门邪道,不要被他们的口水所淹没,以及被卖了还要帮他数钱。

房地产商希望中国有更多的房奴,因为他们是纯粹的资本家代表。中国的房价看好的之会疯涨,持币观望的也只是为数不多的一个群体,其中也不乏一些装面子参访的看客。说大多数国人买不起房才是真,那么为了一处房产证,而做几十年的房奴,带动了GDP又转折遭到拆迁,做房奴而不得的又是另一回事。

在一个无所不涨的城市,租金逼近工资的1/4,年轻人的爱情被房子绑架,对于那些低收入者(换个词叫穷人)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显得多么的多余和不自在。在下以为,人生的定金多么昂贵,昂贵是因为何必那么急着要房而不是租赁?

2.社保问题(延伸阅读)。

在深圳这个还算包容的城市呆了近四年,社会保险却是当地政府的一大败笔。在2009年底的时候突然宣布停止个人退社,也就是当天众人议论纷纷和愤慨万分,计划到当地社保局取出各自曾缴纳的那些资金,当时退保人流堪比春运。在政府的操控下大部分人的社保,在没有提前发布文件的情况下被规定:个人社保必须不间断缴满十五年,才能够在退休后每月按当地底薪领取一定养老金。

意思是终于还是被冻结了。当年因此引发了诸多群体性事件,这是上面的重要会议精神。不知其他地方的规定是否一样。有评论的说,中国的社保是在公然抢劫。这里包含的一层意思是,强制性实施而容不得你选择,又没有提前让公民得到可靠的消息。是法律性的文件,才最值得执行,可是这些文件是先斩后奏的,对象是中国平民。多么的被动,在政治上和经济民生上,从来没有主动权。宪法里曾庄严地宣告,人民当家作主。可是就连自己的养老问题还要由别人来处置,这样还算是有尊严地活着?

不说北方。近一点,我们的社保局长,应该是很好捞油水的,很不错的一个政治职位。在社保板块上你是很专业的,缴纳社保基金,随着CPI而增加了成本,政府拿那些资金去搞投资,这个在有着不可预知的风险的情况下,有些言论的尺度把握的如何,都将决定你是否是个合格的商人。

3.个税问题。

有些善良的学者很早就提议,个人所得税征收杠杆应该提升,目前保持的2000元扣5%的个税,对于中国的大多数低收入打工仔来说,是显得有些温柔有些酷的。论坛里经常看到的观点:物价猛涨了,工资却不见涨。即便涨了也只是杯水车薪。很少的部分,比不涨总要好那么一点点。

听说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出名的工厂,法律规定的底薪22天1100元,或者1300元,赌不过富士康的21天2000元。不过是以种成比例的关系。很大一部分的工资却都是通过机械的加班得来,这些80后90后每月的工资基本在2000-3000元,扣税一二十块,交200多块的这那保险,还有房租费水电费上网费拍拖费公车费旅游费吃饭费品牌服装费,什么都需要钱。这些钱从哪里来,又怎么个花法,其实不是因为有太多的月光族,而是物价消费产生的惯性。

当然支持个税上调这个说法,不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至少不给他们一些多余的压力。再说我认为我们不应该交这个2K或3K的税,从对以个城市的贡献度的角度能够说的通,从我们是纳税人能够建言和争取能够说的通。当做一个话题单独拿出来谈论,取之于民却没有见到用之于民,只是这个税收也靠的是强制性,对于某些人来说太好拿了。

富人经常逃税,更多的企业做假账漏税,甚至通过关系网不交税,低收入者不是不敢,因为没那个能耐。只是想当多的税收是从底层积累而来。并非是富人更有价值一说,这实在是件很荒谬的事,因为他们本身所赚的钱压根就不怎么干净。刘晓庆和赖昌星就是一对很好的例子。

4.将调休写进《劳动法》。

严厉打击任何企业以各种理由随意调换工作者的加班时间。在加班有钱的情况下,公司以内部业务问题而调休,平时还有周末的加班时数,全部被黑心的企业所调换成正常考勤,多么可耻的事儿。无论怎么样,劳动者为公司贡献了自己的力气,却最后被狡猾的老板出卖了,他们除了心中有一定的怨言,牢骚几句什么都不能做,多么无力。

朋友也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当了资本家就因以为什么都掌握了,可是这样缺乏真诚经营和法律权威的企业,终究不会活太久。另外重要的信息是,他们在投机,钻法律的空子。劳动法里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内部调休事宜,是否他们故意为之,还是给了企业可乘之机,这急需学者考证。

在中国上班时间本来就很长,一天正常上班8H,一周五天共计40H,再加上加班,一个月至少上班在80H以上。服务业更长。当然调查过就更详细了。我们一年的上班时间比德国人多7倍。为了谋生和家庭,本来休息时间就不多,调休更是惹得心里不怎么爽。这宗罪我们应该记得,迟早有一天学着怎么战胜他。也怪不得那么多的做兼职,喜欢自由的职业,更多的争当作家,自己控制自己的上班多么好,可是大多没那么幸运,也没那么容易实现。

可是还是逃不过上班奴的命运,企业的制度和文化应该改善,至少现在的人多了选择,你不断地调他们的加班,他们就炒掉所谓的老板。不要让利益成为绝对的跳蚤,你懂的。这是他们之间的博弈,更是无数人的模板,有待围观和议论。期待更多的年轻的新颖意见,源源不断砸向机械的旧制度,直到废除该废除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