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上舆论的引导与管理”
不错,严格区分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网络舆论,加强网络管理水平,是应该引起国家的重视。否则,反动舆论泛滥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对于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应该正确区分,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好处,必须给予保护。
2011年2月1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接着,胡锦涛主席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同时,胡锦涛主席强调,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利益为盼,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后,胡锦涛主席就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八点意见,其中第七条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这次开班式中央政治局常委悉数参加,可见会议的重要性。
笔者只是共和国的普通公民,人微言轻,但“位卑未敢忘忧国”,就胡锦涛主席针对“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出自己的想法,浅谈一下“网上舆论的引导与管理”。
信息网络将整个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只要鼠标轻点,就能浏览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也能了解到国家的现状和动态。也正因为如此,各种信息充斥,真实的,虚伪的;正确的,错误的;正义的,邪恶的;混杂在一起,没有较强的辨别能力,还真的容易不明是非,混淆真伪。在网络上,不仅有心怀恶念的人,利用网络欺骗、诈骗、赌博,甚至利用网络买卖枪支、毒品、淫秽制品;而且也不可否认,确实存在敌对势力对中国建设和稳定的破坏,也存在疆独、藏独、台独等分裂分子和挑拨民族仇恨的人,他们利用网络蛊惑人心,制造事端,妄图分裂中国,破坏中国好不容易得来的稳定局面。
胡锦涛主席高瞻远瞩,总揽全局,及时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这无疑是正确的,及时的,也是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
胡锦涛主席的第七条意见应该有三层含义:
第一: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
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首先就是要维护国家的信息网络安全,建立和健全国家信息网络法律制度,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监控,依法打击通过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
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网名都是虚拟的,但是网名背后的人都是社会上真实存在的人,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就是要防止和打击这些人利用网络虚拟的名字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第三:健全网上舆论的引导机制。
健全网上舆论的引导机制,并非是要禁止网上舆论,而是要完善网上舆论的引导监督机制,让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舆论占主导,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正义观和价值观。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十六个民族,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国家,也是一个经历了长达二千多年封建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经历了一百年的民族解放斗争和革命,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来之不易的,尽管,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裕,贫富悬殊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福利机制还没有健全,法制建设还有待完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短短的六十年,尤其是近三十年,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上经济规模仅次于美国的国家,二千多年的农业税免交,九年义务教育正在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也在大踏步前进,反贪污反腐败的工作持续进行,工业、农业、商业、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科技、国防全面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事实,相信大家也能够感觉到。
当然,我们的国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大,物价高涨、房价高、就医难、民主法制不健全、官僚腐败现象多等问题,但是,我们的国家政府并没有回避,而且以积极的态度在逐步解决,有些问题是经济发展中必然遇到的,也会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的。
正是基于这些,我们应该看到国家发展的总趋势,看到政府总的状况和成绩,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在这种情况下,对国家的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只要不是违背国家宪法,妨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舆论,国家和政府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应该欢迎那些善意的批评和建议,虚心听取民意,不能将网上合理的建议、善意的批评当作洪水猛兽,予以取缔。
民众需要言论的自由,也需要有一个地方让民众发表自己的看法,一味地堵和禁止,只会适得其反,我所担心的就是各级政府曲解了胡锦涛主席的指示,听说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批评的言论,不管是建议还是意见,就认定为是影响和谐的,加以禁止,屏蔽,甚至加以打击,跨省抓捕。
我们网民也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国家政府部门,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局面,依法行驶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011年2月20日下午于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