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不公正
文章由改革初期的构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大家富——说起,分析了现实与初衷的矛盾。文章从纵横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贫富差距的加大,分析了中国劳动报酬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分析了这种差距的社会危害,并进一步提供了国外的解决方法。文章条理很清晰,文章的论述内容和提供的案例都有很强的参照价值。
早在二十年前,邓小平就说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再带领另一部分人共同致富。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而另一部分人却富不起来了。因为先富起来的他们已经占有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这就好像一个练习多年的重量级拳王,和一个从没训练过的羽量级业余拳手过招一样,如果没有意外的出现,你是无法战而胜之的。邓小平讲这句话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当时的特定条件下的产物,是为了鼓励一些人率先发兵,到商海中去游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富,富的并没有标准。也就是“富”到什么程度才算富。是资产过百万,还是资产过亿万才算富。事实上国内的经营资源是有限的。这就像两个体力相当的农民,一个人手里掌握了上千亩土地,一个人只有一亩口粮田三分菜地,两个人完全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后者怎么才能富起来?中国共产党发动广大劳苦大众,就是先从生产资料分配上下手的,这就是当初的“打土豪,分田地”,没有土地的农民吃饭都成了问题,别的啥都别想了。如果现在也像当年那样“打土豪,分田地”显然又是行不通的。那么怎样才能让另一部分人后富起来呢?只能靠国家税收调控。
早在几年前,党中央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贫富差距在一天天拉大,甚至已经到了突破警戒线,基尼系数达到0.47,进入红灯区的极限。于是党中央才制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策,意在逐步消除这个影响和谐的主要顽症。并提出逐步形成“橄榄型”社会分配模式。所谓高收入和低收入控制在两头,绝大部分人群收入在中间的设想。但是几年过去了,切蛋糕的刀子悬在那就是切不下去,是这把刀太钝,还是政策手段乏力?不过刀已经举起来了,想收手是收不回去的,收入再分配这块蛋糕早晚要切下去,也必须要切下去。为了整个社会的大和谐,没有退路。你必须永敢的向前走。
近20年来,企业普通职工的实际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是大幅度下降了。
根据省际收入法GDP构成数据,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4%,1995年为52.8%,2000年为51.4%,2006年为40.61%,2007年为39.74%。2000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占比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其中,2004年,国家统计局把个体经营业主的收入从劳动报酬转为营业利润,然而,这并未改变2004年之前劳动报酬比重不断下降,2004年之后劳动报酬比重仍下降的总体趋势。
2007年,我国包括农业主收入在内的劳动报酬占比39.74%,同期美国劳动报酬占比为55.81%,英国为54.5%,瑞士为62.4%,德国为48.8%,南非为68.25%。2006年,韩国劳动报酬占比为45.4%,俄罗斯为44.55%,巴西为40.91%,印度为28.07%。在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时,要看到大多数国家的情况,不能因为可以找出比我国劳动报酬比重更低的国家就来论证我国劳动报酬比重不低。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应比其他国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学习国外好的经验。如果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相比,还应考虑劳动报酬的结构性变化:一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工资差别不大,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工资差别不大,且那时企业职工基本不缴纳社会保障费;二是1998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多次增长工资,而企业中经营职位和一般职位间收入差距目前普遍在20倍以上;三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有行政性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增长过快,行业平均工资差距从2倍左右扩大到6倍以上;四是目前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还包括要缴纳约占基本工资1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可以断定,近20年来,企业普通职工的实际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是大幅度下降了。
在另一方向,行业之间的收入继續加大。根据去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这一差距又扩大到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到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也高达6倍。而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行业收入差距则要小许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跃居世界之首。
按照以上比例,我们国家老百姓的收入,只占全部税收的三分之一。而大部分都用来进行再投资了。这包括城市的硬件建设、国防、国营企业的建设、交通等等。
贫富差距的拉大,带来了种种仇富情绪。而且刑事犯罪较上一个五年递增百分之三十。一方面是富人一掷千金,一方面是社会底层的大众面对物价飞涨,房子、医疗、上学等等沉重的压力,不堪重负。抢劫、绑票、诈骗、黑社会团伙等等刑事犯罪,主要围绕着“钱”来展开。现在普便的理论基础是,你为什么有,而我为什么没有。
早期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又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勤劳致富”。还不是钻了政策的空子。现在经济秩序正常了,规规矩矩的赚钱反而很难。但是一都分先富起来的人已经不再乎了。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的商业血腥历历再目。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仅仅靠免强维持的企业来至富,肯定是异想天开。
综上所述,收入分配是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糸到整个大局的成败。这里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看看发达国家是怎么切这块蛋糕的。我们先去欧洲看看德国。德国的收入分配调节体系较为完善,基尼系数长年保持在0.3左右。其调节手段主要有:税收,保障救济和募捐。这三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为缓解德国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保持德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税收收入是德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一直占财政收入的75%以上。其中对国民收入起到直接调节作用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房地产交易税、房产土地税、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团结统一附加税等。
所得税分为7种:农林业所得、工商业所得、独立劳动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资产所得、租赁所得及其他所得,分别按工资税、利息税等4个税种收取。工资税是个人所得税中的主要税种,计算方法较复杂,其主要特点是:要考虑纳税人是否有家庭以及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德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经过许多年发展起来的,它的高效率也得到了外国的公认。现在德国社会福利费用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30%。德国创造了一个广泛的社会福利法网络。
税收制度调节分配差距体现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要征收的一个最普遍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主要通过征收所得税、赠与税和继承税等税收制度来调整各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施实际上的所得再分配。近年来,日本这三种税赋的税率虽然经过了多次调整,但基本上都处于国际较高水平。这三种税赋为日本调整分配结构不合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一惯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而自居,但现在在一些方面显然是落后了很多,虽说国家已经在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但步子太小,动作太慢,应当拿出当年让一部分人先富的大胆和魄力,让老百姓早日和国家一起享受开放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