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性化的误区(三)

青鸟依依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01-31 20:40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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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犀利的文字,直逼执法者的心口,正义的捍卫文字,徜徉在字里行间,“人性化”的造诣在于“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之上,而所谓的“伪人性化”的出现,则扰乱了法律的固有力量,平添了许多不为人公仁的瑕疵。文章寓意清晰,立场鲜明,态度硬朗,自有一股正义的侠义之肝胆守卫在胸!

和谐社会,需要更多的人性关怀;冷冰冰的法律,因为披上了“人性化”的外衣,显得温情脉脉,让人感到温暖。可法律是一把双刃剑,经“人性化”淬火之后更成为一把操作难度极高的双刃软剑,若没有高超的武功修为,蛮目舞动,不仅伤不了敌人,只怕受伤的只有自己。

河北某模范监狱率先推出了“鸳鸯房”制度,是给表现好的犯人的一种“人性化”奖励,准许他们夫妻团圆,可以在监狱内过夫妻生活。由于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监管措施,效果显著,犯人的改造积极性大大提高,赢得社会舆论的一片赞扬。这无疑是一件很好的“人性化”举措,可被许多监狱效仿后,却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某些素质不高(也可能是别有用心)监狱管理者,把此善举变为赚钱增收的工具,犯人家属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鸳鸯房”颠鸾倒凤享受鱼水之欢。几乎就是在告诉罪犯:别怕坐牢,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享受一切权力!本是一件“人性化”的好事,就这样成了狱政腐败分子的一条生财之道,绝色美女就这样被强暴沦为了娼妓!(人性化如同核武器,没有严格的限制与监管,泛滥成灾就会成为人民的灾难)

国家是一部暴力机器,法律是这部机器的重要部件,如果没有了“刚性”,国家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甚至瘫痪坏死。“人性化”如同法律这个硬性部件的活化剂,添加的恰到好处,那就是“百炼钢成绕指柔”,国家机器就会强劲有力、产能充裕;可如果比例失当、火候失控,那这个部件不是如面条般软弱无力,就是裂纹遍布易折易断,那这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就会危机重重、朝不保夕。民主国家的法律本质上保护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的,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但再怎么进步也不可能顾及到所有人的所有利益,让人人都满意。因为法律毕竟是一把利器,而不是人民币可以做到人人都喜欢。法律的判决只能是一家欢喜一家愁,如果想两头讨好,只能是两头都不得好。像前文提到的几个案例,尽管死者家属得到了一定的“人性化”赔偿,但他们肯定是不满意的,因为他们想得到的更多;而被判罚的见义勇为者和正当防卫者更是憋屈:好人没好报嘛。法律的这种“伪人性化”举措明显已经与人民的公共道德背道而驰,表面上是在和稀泥,实质就是在偏袒不法分子!长期下去只会招致人民的不满与质疑,势必影响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被歪曲滥用的“人性化”就成了机械主义者的替罪羊。

法律既然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就必然会带有政治倾向,任何假“人性化”之名而试图抹杀这种特性的行为都是可笑而愚蠢的。黑与白、是与非、对与错,泾渭分明,绝不可以模棱两可混淆界限。法律作为一个裁判者,一定要坚定地站在正义一方,严厉打击邪恶,决不应该有东郭先生式的“伪人性化”行为。如果仅仅因为不法分子丢了性命就可以原谅他生前的罪恶,并强迫人民给予其同情怜悯和金钱补偿的话,那你就不是人民的保护者,而是人民的敌人、不法分子的同谋,这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意思,非常正确。党和政府讲“人性化”是指对人民要无限热爱、对正义要绝对维护,绝不是让人民对敌人姑息养奸、让正义对邪恶网开一面。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可以一团和气,这个世上非阴即阳、非善即恶,没有中间派,这也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教导。法律不可能在“人性化”的遮掩下做个不偏不倚的骑墙派,摇摆不定是很危险的,一旦站不稳倒下来就会砸坏我们的国家机器,那你就是民主社会的千古罪人!

法律的“人性化”改革不能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这是最省事省力最容易出政绩最能取巧讨好的做法),而是要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做好做实,赢得人民的真心拥护(这是那些机会主义者和腐败分子最反感的做法)。把枪决改为注射难道就是“人性化”了?简直是让恶贯满盈的罪犯舒服地“安乐死”嘛。当年功勋卓著的周总理几次要求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只能无奈地在痛苦的折磨中逝世),却在“人性化”的幌子下被罪大恶极的罪犯轻易的得到了,只怕他们在阴间也要嘲笑你们的愚蠢与痴傻。对被杀死的不法分子既往不咎并送上糊涂的同情,就可以赢得“人性化”的桂冠了吗?傻,你只会遭到正义与人民的唾弃!

法律应该是一个赳赳武士,纵然有情有义,也更要保持他的威严,让人在亲近之余难生猥亵之意;可不适当的“人性化”改造,就如同做了变性手术之后的娘娘腔、非驴非马似的怪物,又怎能使人心生敬慕?更不用说心生畏惧了,只会诱惑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地调戏、糟蹋她。光天化日歹徒在行凶,人民却只能旁观不敢相助,受害人只能任其宰割哀哀求乞却不敢抗拒,为什么?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怕过邪恶,可他们畏法呀!谁也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怎么能够保证自己对邪恶的抗拒不会超出法律“人性化”的限度?在“人性化”的庇护下,亡命的歹徒可以肆无忌惮,因为他们明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安乐死”罢了,也许正求之不得呢;而维护正义的“超限”抗拒则必遭来法律“人性化”的温柔一刀,大家都是平头百姓并非孙悟空铜头铁臂,这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打击只怕无人能够承受,还不如明哲保身做个缩头乌龟稳当一些。看看,糊涂的“人性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做了罪犯的帮凶,已经在不经意间败坏了社会的正义风气。

所以我奉劝我们的执法者:如果你还没有充分明白“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如果你还做不到对人民痴迷的爱,如果你只是为了沽名钓誉地迎合某些人的胃口,如果你只是为了升官发财而捞取政治资本,那就最好不要打着“人性化”的旗号却干一些没有人性的屌事,人民很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