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带头守法

黄昏里的雪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1-13 12:49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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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规定属下的公务员每周坚持上六天班,每天多工作两个小时,这是好事。肯定做法之后,作者马上提出了质疑:首先这是违反了《公务员法》,不利于法制建设;给老百姓办事要的是责任和态度问题,而不是靠时间堆的问题;公务员都愿意这样做吗?带着情绪上班能做好事情?确实建立法律制度,形成按章办事守法的公务员工作作风,比形式上的多工作更重要。

近日,在网上看了一条资讯——《太原市委号召官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多工作两小时》。内容为2010年12月25日结束的太原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市委号召:要从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做起,带领广大干部坚持一周工作六天,一天多干两小时。在2011年第一个星期六的1月8日,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太原从市委领导到各部门职员都正常上班,并予以积极报道,看过这条消息后颇有些感触。

可以肯定一点,太原市的领导倡导公务员周六不休、每天加班的做法,对于老百姓而言应该是件好事,办事方便了,可以有五天轻松时间,有事周六再去办,如果公务员全年365天都上班,并借鉴水泥厂“三班倒”的工作模式那就更方便群众了,老百姓一定会拍手称快的,最起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时间板块上让老百姓无可挑剔。可是,中国的法律可就惨了,《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已经施行,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早在1995年国务院第174号令就已经规定了——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就让人想不通,就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东西某些领导怎么还不知道,连老百姓都不如你还有什么资格当领导?国家规定好了的东西,为什么你就是视而不见呢?还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头给自己的权力主义、唯权是尊的思想做遮掩、放光亮?在人们的眼中,在当权者的理论中,公务员应该是带头遵法守法的,因为公务员行使管理的职能,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自己制定的规定首先自己应该执行吧,可是在呼喊了N年依法治国,呼唤了N年法治社会的今天,法律依然被随意践踏,而且被公务员队伍自己随意践踏,那还要求老百姓遵守什么法律法规呢?什么事都是领导一句话,法律只是用来糊墙的废报纸,如果这样,要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可真的是遥遥无期了,如果这样,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你政府、公务员的威信就已经荡然无存了。

不反对公务员牺牲自己为老百姓服务,对于想办事的老百姓来说这是好事,可是,既然是想依法治国,实现社会法治而不是人治,那就无论何时都要依法办事,我们不是没有法,我们的法律很健全了,如果真想让公务员加班不休息以便百姓办事,那完全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法律规定“公务员全年365天都上班,并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模式”就行了,如果不愿意不喜欢这样的工作方式可以辞职啊!不管怎么说,做什么都要依法办事,有法律干嘛不遵守呢?不要把法律私人化,不要把权力私有化,不要你的嘴一张就是法律,你的脑浆一热就是政策,这样很让人厌恶!这只能让人想到,你除了不遵守法律法规之外,无非是借着光明的幌子做噱头大赚政绩罢了。

如今的社会,在很多层面上的制度还不健全,还不完备,老百姓想正当办个事并不都是那么容易的,很多时候冷、硬、横、推、拖的现象屡见不鲜,不管办什么事都要找关系、托门道,如若不然,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就会接踵而来,老百姓太需要一个公平、合理、和谐的环境和空间了。其实,老百姓没那么苛刻,也别把老百姓想的那么不近人情,老百姓的要求和愿望很低标、很简单,不需要你加什么班,怎么不休息,只要你在工作日的那几天态度好一点,把老百姓该办的事办好,把老百姓的困难解决掉,老百姓就已经心满意足了,那句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就算没有白喊。反过来想一下,就算你365天天天上班,24小时时时工作,你站着茅坑不拉屎,一天喝茶水看报纸推诿扯皮,对来办事的老百姓爱理不理、不闻不问,不来点儿“吃”“拿”“卡”“要”都不知道自己该干点儿什么,都不晓得自己的职责是什么,那又能怎么样呢?老百姓会满意吗,老百姓还会拥戴你吗?那样就是为人民服务了吗?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带着情绪上岗是不会有好的工作质量的。公务员也是人,是普通的社会一份子,也需要关心和爱护,只不过被当今社会纷乱的镜像和灰色的氛围笼罩得更多一点罢了。还要强调一点,官员和公务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总是混淆在一起放在一个天平的托盘里,这是不公平的,普通公务员就是养家糊口的工薪阶层而已,一样要为自己和家人的生计思虑和忙碌。

现在,还有很多地方,很多层面,很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特别是个别企业、个体私营业主等更是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这需要我们这个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执行者的公务员就更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加快法治进程,这样才能使国家真正步入法治化轨道,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引领广大人民群众走进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

希望某些领导在做某些决定之前,好好研读一下国家的法,不要只作国家建设的领路人,更要做遵法守法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