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贪腐败”恶之首
一反“万恶淫为首”的说法,作者提出了“官贪腐败”乃“恶之首”的新看法。结合我们国家现实状况,细思起来不无道理。
说“万恶淫为首”是句老话,老得千年计,但这句老话我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头?“淫”字无论是基本义还是引申义虽然与恶沾边,但说它为首这却有待商榷。
“淫”实指一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和态度,换言之,凡婚外性行为皆为淫。如此“卖淫女”便首当其冲,为之罪大恶极乃十恶不赦。其实人们都知道,无论是过去或现在“卖淫”寻常事。娼妓虽然不齿有伤风化,但于社会危害不大,怎么说也算不得首恶。
警察扫黄大多以教育为主,罚款了事。没有那一个妇女甘愿为娼,旧社会有句话叫“逼良为娼”。如今社会虽新,可哪个敢说没有逼的因素?城里的下岗女,进城的打工妹,还有交不起学费的女大学生都有可能挺身走进夜总会。
如今富豪和官爷兴包二奶,其实二奶也是卖淫,只不过娼者零售,她专卖罢了。既为专卖必是上品,价码自然不菲,一年没有十八万你包不起。
除此而外,“淫”字还有“过度”和“迷惑”之义。你比如,骄奢淫逸,富贵不能淫,女放纵谓“淫妇”,男放纵谓“淫棍”。虽说是道德沦丧但算不上首恶。
你如是说,“淫”不是首恶,那么谁为首?首恶肯定是有的,且听笔者与你慢慢道来。
一个社会谁在把持,谁在管理?当然是政府,政府便有大大小小的官员组成,这些官员的优与劣直接决定了该社会优与劣。尤其象我们这种权大于法,司法尚不独立,外部没有竞争一切全赖自律的国家尤为如此。
所谓政务繁杂,千头万绪,但最紧要的是吏治。吏治尚不清明,万恶丛生。你比如,黑社会倘无官家的保护如何做大?一切假冒伪劣倘无官家默许岂可畅行?盖楼楼塌,建桥桥垮,究起原因谁之过?凡此种种政府都脱不了干系。
我们说百姓都是好百姓,但看官家是如何表率,如何管理。话说到这个份上,结论自然就出来了;“官贪腐败”乃万恶之源,它不为首谁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