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六大要素的新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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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记叙文六要素的传统说法提出了作者的质疑,并表述了自己的结论,作者的论述是有道理的。
中小学语文教学中,我们习惯上把记叙文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结果和结果合称“六大要素”。其实,“六大要素”的提法是欠科学的,它缺乏逻辑性,也缺乏实用性。
我们知道,时间、地点(空间)是两个哲学范畴的概念,它们是任何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而人是社会的主宰,是一切社会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是一切人事活动的主导因素。由此可见,时间、地点和人物三位一体(呈立体性),共同构成事情(人事)发生、发展、直至消亡的最主要的因素。而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只是事情发展的三个阶段而已,带有鲜明的流程性。我们必须看到,事情发展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时间、地点和人物的参与。显然,将具有立体性的前三者与具有流程性的后三者(均包含前三者)放在同一层面上相提并论,是缺乏逻辑性的。
另外,“六大要素”的提法过于笼统,无论教师教,还是学生学,掌握起来都很困难,充其量不过生吞活剥,死记硬背而已。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在教学当中是没有多大实用性的。那么,怎样提才具有逻辑性和实用性呢?
时间
三要素:地点三阶段:起因——经过——结果
人物
我们将时间、地点和人物叫做记叙文的“三要素”,将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叫做记叙文的“三阶段”,合称“三要素三阶段”。这样分开而提,不光逻辑性加强了,而且实用性也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