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进常委说明有为才能有位
有为才能有位,很有意义的一句话,中国人,人人都有思想,但却有很多人只有思想而没有行动,是个人的关系还是社会的影响,人才的因素是人尽其才还是人显其才,经过五年的不解努力和创造性的工作,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进入了崭新的历史时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周永康从2002年起一直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回顾全国公安机关五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人们感到周永康进中央政治局常委势所必然,是“有为才能有位”正确用人导向的体现。
五条禁令发轫,全面整饬队伍。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民警违反将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对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周永康在会上掷地有声地说:“这次发布的禁令,如果你做不到,那么你就脱下警服,离开警察队伍;当领导的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当领导。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就必须做到这些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2003年是实施的第一年,这一年共查处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738起,988名民警被查处,561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387名民警被开除和辞退。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348起394人,分别比2003年下降53%和60%。受到广大民警和民警家属的衷心拥护,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个坚决”,治理顽症。周永康部长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用“四个坚决”表达了公安部党委的明确态度: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的政策和指标;坚决停止滥用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强制措施;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2003年以来,公安机关连续派出工作组、督导组奔赴各地抓落实;从2005年开始,公安部借鉴中央巡视制度的做法,建立实行了派驻督察专员和督导组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内部监督的有效性,有力地推进了队伍建设。
开展“大讨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2003年3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周永康部长亲自动员部署,多次批示指导。他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动情地说: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进一步打牢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基础,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他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号召全国公安系统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旋律。自2003年7月下旬开始,全国公安机关以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为主题,用整风的精神,分期分批对县级公安部门和基层所队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轮训。
开展“大练兵”,全面提高战斗力。2004年5月14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部署的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基本体能训练、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及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等诸多方面。周永康提出在大练兵过程中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内功”与“外功”的关系,流汗与流血的关系,“文功”与“武功”的关系,自学与互教的关系,干中练与练中干的关系,应试与应战的关系。通过大练兵,要总体提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综合战斗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2006年10月15日,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在北京举行。公安民警们精湛的技能、顽强的作风和严整的警容充分展现了全警开展大练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对公安机关的大练兵给予了高度评价。
公安局长大接访,还百姓“感情账”、“经济账”、“法制账”。根据国家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5月18日-9月6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据报道,在这次公安“大接访”中,全国3000多个县(市、区)的公安局长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他们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使一大批群众信访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一大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依法处理,一大批信访群众停访息诉,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接待群众上访20.4万起,信访人表示停访息诉的19.2万起。绝大多数地区公安机关的停访息诉率都达到了80%以上。全国公安机关查破各类刑事案件1.8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万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公安部党委决定把2006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真正增强基层实力,增强基层活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安部党委提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加强“三基”工程建设,是继“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之后,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进步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坚持从领导精力、政策导向、资源配置、机制建设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从根本上扭转了公安机关资源配置头重脚轻的现状。其中,对全体公安民警以及各执法单位进行了基本法律知识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案件卷宗的考评和考核,以及对公安信任工作的考评和考核,简称为“三考”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城乡警务室14.5万个,22万名警察担任社区民警,警务工作涵盖了全国78%的城市社区和10%的行政村。社区民警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组织治安防范等,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2006年,全国发生在居民区的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和入室抢劫三类案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9%、6.7%和16.1%,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经过五年的不解努力和创造性的工作,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进入了崭新的历史时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