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俗
“俗”是现实的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要经历从纯真到世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标志着一个人从幼稚到成熟的转变。俗并不可怕,因为那是生活,可怕的是以粗俗为大雅的伪生活态度。谢谢您的来稿,祝您愉快!
刚才看到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色狼,请别忘记我曾经纯真过!”不由想到了昨天晚上一个朋友说我很粗俗。脑海里不由自主的将其变成了:“如果有一天我变的粗俗不堪,请别忘记我曾经纯真过!”
其实我也想说,我俗,可是我不粗俗!俗与粗俗,从语言的角度看,不是一个词,从逻辑的角度看,不是一个概念,两者无论是意义、内涵还是外延都不是一回事儿。
俗,是一种生活状态或者说是人生态度。从生存的角度看,我们都是俗人,食、色、性都不可避免,就像《坚持俗气式生活》中作者说的那样:俗,组成了生活。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个异类,和人不一样。一般的人,都会想法设法把自己的气质变得高雅起来,可是喜欢使自己显得粗俗。宁愿表面俗不可耐,而内心虽然不是高雅的,至少俗的有分寸。也许是因为,担心自己被人看穿,心里的寂寞不小心流出来,淌了一地,被别人踩在脚下,还不如装得跟原本的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只有俗不可耐的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些俗不可耐的东西,才有可能融入他们,不再孤单。
可是我们曾经是那样纯真过!是什么让现在的我们变得俗呢?我们为什么变得俗呢?是社会!是无情的现实!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
曾经纯洁率真的我们,从温暖温馨的家庭匆匆走上社会,发现一切是那么的陌生。上帝没有给我们能一下子改变自己心态的能力,于是在一次又一次摔打中学会了自我保护,在伤痕累累中我们慢慢的变得俗不可耐了。
曾经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我们,从无忧无虑的象牙塔里匆匆走上社会,面对无情的现实社会,是那么的茫然。我们惶恐的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于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万丈豪情一点一点灰飞烟灭,在泪水中我们变得现实变得随波逐流、玩世不恭了。
曾经风华正茂,情真意切的我们,从天真无邪的同学伙伴中匆匆走上社会,面对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是那么的不知所措。我们在一次次的伤害中;一次次的被欺骗中凋零了自己的青春美梦,于是我们在苍白的无奈中慢慢的堕落,虚情假意的游戏人生。
于是我不停地做自己唾弃了数百次的事,不停地说自己唾弃了数百次的话,之后不停地唾弃自己。
俗,已经是我生命的本色、灵魂的本真。
所以,我不鄙薄俗,但俗字前边有了粗,我就反对、鄙视了。粗是粗野,粗俗就是粗野庸俗。公众场合,袒胸赤膊、喝酒行令,给他人造成视觉、听觉双重污染,就是粗俗。它不是豪爽、不是朴实、也不是自然,而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方式,是一种修养素质低下、公共道德缺失的表现。
不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报道,题目是《中国的耻辱》。说一群中国游客来到了维也纳庄重美丽的圣科尔大教堂前,一下车就有人向洁净的地面送了份大礼—一口浓痰,然后就是大声喧闹,以至周围的音乐家不得不停止演奏,摇头叹息。
如此看来,把浮名换浅斟、妓女合金葬之的柳永俗,是大俗;辱骂茅盾文学奖、口出“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的韩寒也俗,是粗俗。做公益广告、与爱滋病人亲密接触的濮存昕俗,是大俗;因为一部《无极》毁了香格里拉的陈凯歌也俗,是粗俗。
事实总是简单的,道理总是肤浅的。这个世界就如同马桶里面的残水,尽管看起来都是挺干净的,但是谁也不可能把它当作自来水使用。说白了点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没有书上或者想象上的那么干净,有的只是林林种种的粗俗以及粗俗后的野蛮。生活在现代社会和都市高楼的人们总是喜欢把法律当成文明进步的最有力的表现,而我一个法院的朋友却准确无误地告诉我:真正的法律是无法用来保护人,却可以用来害人。厮言如雷贯耳、童叟不欺也!
我俗并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