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情人湖“原生态”比问责官员更重要!

心灵之光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12-14 20:50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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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洱海胡曾经是美丽的,可今天的破坏性开发却在伤害着这“母亲湖”。填湖造楼的直接危害就是生活废弃物的污染和破坏。造成对“母亲湖”的破坏的人为行为里面,有着很重的腐败行为,文章通过翔实的资料证明了这一点。文章指出:“退楼环湖”才是遏制破坏,最终恢复“母亲湖”生态的根本手段。文章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洱海是大理“风花雪月”四景之一“洱海月”之所在。据说因形状像一个耳朵而取名为“洱海”。洱海水质优良,水产资源丰富,同时也是一个有着迤逦风光的风景区。然而,由于对洱海的破坏性开发,洱海自然延伸港湾情人湖现在已消失,寸金难买的洱海之滨别墅林立,洱海成了富人的洗脚盆。

今年云南大旱,但在洱海边的人们生活基本没有受到多大影响。也许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人们才会真正体会到洱海是大理人民“母亲湖”的重要和神圣。保持洱海“原生态”的重要性,不应该成为官员知识上的“盲点”。填湖造楼的直接危害就是生活废弃物对洱海的污染、破坏自然景观的整体美,也许这是导致洱海这只生态之耳逐渐枯萎并最终死掉的恶劣开端。然而,填湖造楼项目手续齐全且合法,规划批复、预售许可证、售楼许可证统统齐备。那么,豪华别墅群一路违规推进,导致大理情人湖永久消失,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猫腻”?

记者从云南省纪委获悉,已查实“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项目上马擅自更改规划,侵占情人湖规划水域面积,致使情人湖遭受永久性破坏。生态公园、自然风景开发区属公共资源,必须由全体公众共享。我曾认为,违背公众意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逐高额利润、垃圾GDP和所谓的政绩,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南辕北辙的,把洱海成了富人的洗脚盆,归咎于官员饮鸩止渴式的发展冲动。现在看,不完全是某些官员发展理念和政绩观问题,而主要是腐败问题。

2003年12月,在大理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等人的支持、推荐下,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洱海天域”项目开发权。随后,该公司董事长陈白以金钱铺路,致使“洱海天域”项目一路违规推进。经查实,“洱海天域”项目从开始时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问题。其中,大理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收受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白等人贿赂和礼金400余万元;大理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收受陈白所送一套价格100多万元的房子、价值港币数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两块;大理市原副市长方元收受贿赂和礼金40余万元,涉嫌造成上百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段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方元已被开除公职,其他涉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移交有关单位处理。郭宏峻、段力、方元、陈白等6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理市相关部门对“洱海天域”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大理市政府收回被骗的“洱海天域”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大理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变更用途出让金180余万元,大理市规划局对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00余万元,大理市林业局对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300余万元。

公众固然关注官方问责和开发商被罚,但更关注如何恢复洱海的“原生态”,保持洱海的自然风貌,维系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钱,是房地产老板的,但自然景观资源却是国家和公众的,公众有权拒绝自然景观资源被破坏被瓜分。即使依靠官员的“权”和老板的“钱”把生米做成熟饭,也必须“退楼还湖”,没有这样的力度和气魄,就难以遏制无良效仿者,就难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

当卖地风潮渐息之时,卖湖风潮又成悄然兴起之势,各级官员有必要重温这样两段话——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告诫:“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

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实际上取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统一。社会发展不仅是人与人关系发展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