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谁去“抢”月亮
从太阳注册想到“抢”月亮,提出敢于给自己创造机会的同时必须不要随便乱钻空子的人生哲理,同时进一步论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读来颇觉有理。文章条理清晰,成文手段高明。如果能就该如何加深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展开进一步论述,则更能深切“抢”月亮的主题,个见。问好作者!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事情是这样的,一位西班牙女子向当地一位公证人注册,将太阳登记为她的财产,所有使用太阳的人都必须付费给她。她指出,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上虽然有协议规定不得有国家宣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恒星,但对个人却无此规定。目前致力于环保事业,对全球变乱问题异常关注的美国前副总统艾尔—戈尔听说此事后,已到法院对她提出控告,要求她对“自家”太阳给地球带来的全球变暖问题负责。
看完这个,我先是觉得好笑。有人竟然拿太阳去注册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那不是要向全球人都收费吗?还有艾尔—戈尔竟然也很认真的去控告她。
但是,仔细思考,却能发现外国人很多有趣的地方。他们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也能给人带来不小的震撼和新趣。我们中国人做事有太多的规则和礼节,有些超出范围的东西不敢去触及。我觉得一个人敢于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是一件勇敢的事,当然这里我是在他不危害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来说的。所以,我认为,有时候我们应该大胆一点,想别人不敢想的,做别人不敢做的,那样你会比他人有很多的机会。
还有,我们看到,规则永远是不成熟的。不管你规则定的如何周全,时间一长总有漏洞,而有些人就能马上钻你的空子。这些年,钻法律空子而逍遥法外的人也不是没有。规则只是规则,永远困不住人们的思想。我们一方面要随着时间的前进不断的修补规则,一方面要有舆论的制约等因素去填充它。但是那些钻空子的人也不要得意,因为你会钻空子,别人也能想出办法来收拾你,有时候也别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西班牙的这位女士自然也是懂得,所以她才会冒大不韪把太阳去注册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但是我们也要知道私人财产毕竟应该是自己私有的,通过劳动或者其他一些合法方式得来的,而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是不道德的,是自私的。否则这样下去,还有人会去“抢”月亮什么的,那地球还不混乱成什么样子。
另外,我想说,在中国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应该有更多的重视才是。
最后,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虽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自由,但是上升到公共利益的东西大家应该去维护而不是去打私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