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偷事
文章论述了对小孩偶尔拿人家东西行为的错误教育,批评了大人对自己的偷窃行为的宽容,也批评了今天社会对偷窃行为的逐渐麻木。文章涉及小孩教育的观点值得我们重视。
偷不是光彩的事情,但,它却是很普遍的现象。
严格地讲,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化为己有的行为就是偷。
邻居有个小孩子叫红,六岁时,就学会了“偷”。有一次,他在我的桌上拿走了一只打火机,回到家中,被其母亲发现,告诉了他的父亲,结果,被结结实实打了一顿。我看见他哭得惨,问他父亲为什么这样打他,他说,他今天偷你打火机,明天没准会偷你的钱。我说,别打了,小孩子没有“财产归属权”这一意识,不知道什么叫偷,你现在一打他,他反倒明白什么叫偷了。没准,他真的会从此成为小偷。他父亲怒视我,说,谬论!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不教育成吗?
没多久,红又被打了。这回更惨——他父亲用禾麻,抽他的屁股。整个下身全是被禾麻扎出的丘斑,红了一遍。红痛得在地上打滚。他父亲说,他又偷了,这回是偷家里的钱。好几十块!又过不久,红被派出所的抓走了,说是几个小孩偷了街上一家超市的一万多块钱……
一个原本正常的孩子,就这么真的沉浸在偷的“乐趣”和“猫鼠游戏”里。可怜的孩子,是你的父亲,把你送上了偷盗之路。
对于小孩子的所谓偷,家长如此暴力,如此强力管教,如此以重刑相逼。相比之下,大人们偷盗的环境可就宽松多了。
大人有拿而不叫偷者,有截留而不叫偷者,有顺手牵羊而不叫偷者……偷情、偷权、偷“睡”……何其丰富多彩。婚外恋原来叫“偷汉子”。是十分不光彩的事。而今改了个称叫,就自然堂皇了。二奶三奶……男人以此再现自己的雄风,女人以此表现自己的风骚,各尽风liu。小孩为了几十块钱而被禾麻折磨,可人间大盗却高高在上甚至风光无限。真是悲哉!
偷,是因自己没有,却又极需要而产生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如果这种欲望不加以扼制,一旦付之于行动,就成为偷。反复放纵这种行为,就成了真正的小偷。偷的根源是“缺乏”和“占有欲”。我什么都有,我还偷干什么?
只要是人,如上两个根源都是存在的。因此每个人都有偷的可能性。我只是说“可能”。只有节制欲望,同时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并且合理分配,偷,才可以被扼制。
人人都有荣辱感。没有谁天生愿意放弃尊严。但是,欲望却会出卖一个人的声誉。很多人,偷情偷菜偷采野花偷国家人民的血汗,许多见不得光的事情,一旦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可能会有被别人当众剥光外衣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很多“偷”正被人们司空见惯而熟视无睹,并且成为时髦和前卫。真是让人垂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