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假文凭比真文凭好

心灵之光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11-26 13:32 责任编辑:梦客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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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另类的观点:官员买的假文凭比混出来的真文凭利国利民。文章反弹琵琶,意味深长;说理透彻,条理分明;观点新颖,笔法老到;针砭时弊,切中要害;貌似柔软,实则藏针;诙谐调侃,讽刺独特。推荐共赏,以飨读者!

“文凭”有两个定义:一、指的是旧时官吏赴任作为凭证的文书;二、指的是学校发给学生的毕业证书。第一种定义反映的是文凭与持有者身份具有等位性,第二种定义反映的是文凭与持有者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具有等值性。

一般说,文凭越高,授予文凭的学校越好,文凭持有者的综合素质也必定越高,其专业知识也必定越丰富,那么他在具体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所创造的价值也必定越大。

假文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干脆就是伪造的学历证书。假文凭作坊非法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许多名牌大学的学历证书,凡是稍有名气的大学几乎都成为了假文凭的受害者。这些文凭有防伪水印和加密标记,还有校长的亲笔签名,看上去就像真的,甚至许多大学自己也看不出来其中的差别。另一类就是不需去校舍听课,无需或象征性的论文答辩,学生通过付费就能获得学位。假文凭的持有者既不具有该文凭所反映的身份,更不具有该文凭所蕴含的知识水平,所以也不可能期望他能创造出与文凭具有等值性的价值。

官员追求高学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带来许多问题。

1995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00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尽管中共中央组织部特别强调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免不了泥沙俱下,“学历既成为一些官员炫耀的资本,更成为他们提拔任用的一块“垫脚石”,从而也促进了官员追求高学历的积极性。”

文凭造假者固然有之,而且不在少数,比如,几年前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就是一个典型。他托人在北京大学附近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就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称是“法学教授”。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接受社会各界近11万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其中9.9%为“问题学历”。

但更多的官员文凭是真的,水平是假的。“官员为弄文凭,让秘书替自己上课,用公款贿赂导师、学校让自己蒙混过关,在社会上已是公开的秘密。”虽然没有相应的学业经历和知识含量,但高昂学费交齐了,别管哪儿来的,学习参加了,别管参加几次,论文通过了,别管谁代老的,考试及格了,别管抄谁的,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别管含金量高不高,组织部门审查时敢说文凭是假的?就是“水货”,但提拔时好使,没有文凭,恐怕就迈不过去这个门槛。

官员挖空心思弄文凭混文凭弊端显而易见,但相比较而言,官员单纯花点小钱买个假文凭,要比耗资费时影响工作混个真文凭利国利民。

官员偷偷摸摸花点小钱买个假文凭,一般是不会花费公家的银两的,而且简单易行,但是,官员要是为了混个真文凭就不一样了:首先,官员追求高学历,交学费要花大笔公家银两,一年学费20万甚至更多,除了学费之外还需要一笔不菲的公家开支,因为官员东游西走,吃吃喝喝,四处拉关系,贿赂教师,有时满课堂坐的都是秘书。马向东上中央党校学习,是出于个人“镀金”的目的,心思根本没在学习上,在北京玩的不过瘾,还到澳门去豪赌,连论文都是写作班子代写的。其次,官员假借学习之名,经常外出,许多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许多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许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被一拖再拖,严重影响工作和官员形象。再次,真文凭是混回来了,但文凭的持有者既不具有该文凭所反映的身份,更不具有该文凭所蕴含的知识水平,所以也不可能期望他能创造出与文凭具有等值性的价值。不过,因为有了真文凭,为自己投机就多了一块敲门砖。

由此,我认为官员买的假文凭比混出来的真文凭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