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
文章理论联系实际,论述详实具体,建议具体可行。文章具有指导性意义。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就十分注重党风的建设,特别是对于反腐倡廉领域的重视,更是党自身建设的重心之所在,并根据时代的发展步伐,有着相应的反腐思想重点。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群众运动的急风骤雨方式反腐败;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反腐倡廉既要依靠群众又不搞群众运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任务,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反腐倡廉要反防结合,标本兼治;中共十七大报告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而贯穿其中的思想是:以执政党的力量推动反腐廉政建设,重视通过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来防止腐败,强调通过整党整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措施来反腐败,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我党反腐倡廉的至关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针对新时代、新要求特点,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此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党的反腐倡廉工作也与时俱进的日益科学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时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时局已势在必得。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所达到的新高度。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上,实现的重大创新,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客观规律的战略思想。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执政党,要永远走在最先列,体现其先进性,这就要求从严治党,保持和经济的一致性,而科学发展观作为共产党新形势下提出的指导思想,有着伟大的时代意义,能否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融入到党建中去,关系着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所以,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要千方百计的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党建的各个领域,以此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满足人的需要,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发展为核心内容和终极目标,把人们对物质、精神、文化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这就要求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到廉洁从政,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实处,正确处理好腐败与发展的矛盾关系,特别是在科学的发展模式下,反腐倡廉工作更要科学性、务实性。
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做好科学发展观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是党任何阶段都要坚持的准则,进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发展中与时俱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由此展开了新一轮的反腐倡廉制度完善。
一直以来,我党就各个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给于了高度的重视,做出了很多卓有成效的举措,并层层推进,编制了一张严密的反腐大网。近日,政府着重提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更是一个重大跨越,表明党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虽然,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属于与时俱进的反腐倡廉制度完善过程,但思路更为清晰,目标更为明确,程度更为彻底。
要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效果,就要具有科学化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引领,以法制化淡化主观意识,摒弃不合时宜的非科学化观念和制度,以法制化的制度掌握反腐倡廉的主动权,革除腐败形成的条件和空间。从近年来腐败案件分析,惩前毖后,侧重遏制等方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就反腐倡廉理论创新方面,还是要注重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创新,实现从源头制止腐败发生的根本效果。
、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要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跨越,就要解除政府与企业千丝万缕的联系,促使政府工作更加职能化和专业化,使政治更加开明化和民主化,减少政府与企业及经济挂钩的环节,使有关程序更加透明化和简洁化,杜绝把公关事务演变为私人事务,做到各行其职。要细化各部门、各领域的职责,明确职权下放,逐渐消除两个部门或多个部门的业务叠加,加快消除违法乱纪空缺,在外界环境和客观条件方面不给腐败可乘之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科学司法建设也日益被提上日程,司法部门身处关键环节,其司法力度和司法能力直接影响着反腐倡廉的力效,能否科学执法关键在于有健全的司法体制做保障,秉承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严防不当司法或避法司“法”。严守司法部门风气,加强司法内部监督,杜绝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建立个人收入及财产来历监察和规范监督体制,一经接到群众举报,严查严办。、健全金融市场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相当部分都要放在金融这个领域,凡是腐败基本都和钱有关,特别是现代证劵、股市和资本运作市场的出现和发展,更是给腐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就需要我党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根据当今发展现实,科学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公共市场运行机制,防止利益冲突领域矛盾激烈化,做到符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个人方面,建立实名制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在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和财务预算,特别是国有大中型项目、财经性资金、公共事业建设领域的监督和预算,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科学引领、科学预算、科学管理,实现责任明确化,管理规范化。
二、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路线。要坚持统筹推进,就要坚持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内容,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原则,分层推进,整体完善,确保大局稳定;要做到重点突破,就要实现科学判断形势,建立一套有效的评价体系,实事求是的评论功过,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约束制度建设,健全干部教育、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和勤政廉政激励办法。寻找薄弱点,迅速进行弱点突破,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发现一例,明确彻底解决一例,不为“有法不依、依法不严”留余地。
在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在任何时代,建立何种制度,都是一项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建设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实施。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针对不同的时期要点,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在这个前提下,提高反腐倡廉的执行力度。
提高反腐倡廉的执行力度,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障,这里面包括两个方面:、制度的落实力度。制度的制订与完善,目的是要相关部门或人员来遵照执行的,而制度落实到位与否直接影响着制度的效力。有了制度,就要落实到位,做到人人知晓,执行部门或人员更要熟知。、制度的执行力度。如果制度的落实影响着制度的效力,那么,制度的执行就决定着制度的效力。加大反腐倡廉的执行力度,是解决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定因素,要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制度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实现制度规范与技术运用有机结合,深化电子政务工作,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同步监察、实时监控、全程留痕,促进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轨道运行。
三、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措施,加强监督力度
实现监督,坚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行民主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但如何发挥好这项功能,一直是我们党致力实现的。
科学发展观要求,要实行人性化监督,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中心地位,使人们得到应有的关心、重视和尊重,激发其责任感、义务感,充分调动其配合、参与监督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地实现监督者的监督目标的过程。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体制和机制,就要适应这个要求制定卓有成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整体功能。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保持我党的纯洁性。当前,一些党员对党内监督既漠不关心又缺乏信心,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淡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上缺少相应的监督渠道,党内监督的制度不健全,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缺少民主。针对此要做好党内监督体制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动态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要放在领导干部身上,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避免把反腐倡廉工作都寄托于“一把手”身上,减少口号的高喊,提高具体监督体制的可操作性,明确用语,避免例如“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一般不得”、“特殊情况例外”等词语的应用,特别是消除口头传达或“监督”现象。、进行合理分权。监督是以权力的授受关系和民主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合理分权,就无所谓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遵循邓小平同志关于“权力不宜过分集中”的思想,明确划分党内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并使之相互制约,构成为一个协调的统一体,以健全党内分权制约机制;划分党内权力在中央和地方应有所不同,中央更要强调集权,中央委员会同时拥有最高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地方党委只有决策权和执行权,而把监督权交给纪委,突出纪委的权威性和重要性,分清授权关系,各行其职。、加强党外监督氛围。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是巨大的,要充分发挥其功效,增强新闻舆论的功能,宣传民众监督意识,提高民众监督信心,加大民众监督权利,提高受理民众起诉或举报的力度等,实现全民治腐的局面。、强化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强制性。要建立和完善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相联系的弹劾制度,用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监督和制约权力,使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限定的程序和限定的程度上行使自己的权力。使滥用权力者受到相应的惩处。防止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避免过分希望被监督者的自觉性。、强化政府或企业内部监督。提供内部控制水平,充分发挥自我监督作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府或企业自我廉洁,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手段。
四、以教育宣传为手段,强化反腐倡廉自觉性
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党员自觉远离腐败的内在驱动力,保持自身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决性,充满自信的处理好廉洁与腐败的关系,保持自身的“清白”;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更是强化民众监督意识的重要途径。当前,民众监督意识薄弱或力量不足,更大原因就是民众的监督意识薄弱,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条件进行宣传教育。
一直以来,党进行的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第二,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第三,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第四,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今后,为了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达到其指导意义,还要着重进行以下内容的教育内容:、建立反腐倡廉监督文化。以反腐倡廉监督体制为主题,构建反腐倡廉监督文化体系,包括基本制度、举报体制、惩罚体制、受理体制等。、宣传民主概念。要加大民众自我参与意识,清晰整定民主内容,让民主监督,使民众敢监督,进而实现民众积极举报。、加大党员,特别是政府官员及领导班子的教育力度。提高腐败惩罚和打击制度的教育比例,避免形式教育和模糊用语教育,让他们认清廉洁和腐败的重大区别,以及决定自身走向两种结局的因素。、把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到学校,实现后代人开始就“廉洁”的意识,打造他们深厚的廉洁概念。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责任、压力、措施进一步到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不断改善社会风气,人人远离腐败,人人监督腐败,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