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悲哀,承诺不打人
城管形象之差出乎想象,不必奢谈文明执法。笔者所思所议,亦有同感。打人者,自然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为什么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城管暴力,需要我们作深层次的思考。市场经济必然存在小商小贩,小商小贩活跃了经济,方便了人们生活,增加了地方税收,减少了贫困人口数量,是应该得到政府充分肯定和大力扶持的。决不能把小商小贩看作城市的补丁和绊脚石。如果小商小贩有适宜的市场,绝大多数不会无序经营,那么,政府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市场了吗?
据报载,最近一个月里,郑州城管的表现的确很给力,在执法中先是带刀执法打伤保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紧接着又把残疾人扔进泥沟,这未算完,接下来,又打伤卖鸡蛋灌饼的小摊夫妇,近日又掀翻菜摊,然后连扇摊主的耳光……。看看郑州城管的这点“出息”,所打之人不是卖鸡蛋的,就是卖菜的,这哪里还有执法者的形象。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后。郑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会议要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这真是具有讽刺意味。笔者读罢,深有感触。
一是,幼稚的承诺
我们政府的执法机构,打了老百姓,也得有个说法不是?郑州市委、市政府理应有个明确的态度。可是,这种态度仅仅是今后不打人的承诺,这要求是多么的幼稚、简单、直白。由此可见,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的低下,市委、市政府严重的官僚主义。难怪事件连绵不断的发生,这才是事件的根源所在。城管承诺不打人这也是常识的悲哀所在。试想,一个城市,执法人员的无法无天,给百姓带来的是什么?是潜在的祸端,是法治的空白,是城市环境污染,如不从根本上加以治理,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现在江湖上有句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二是,主体的移位
城市的城管部门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是老百姓的公仆,城管队员是靠纳税人的血汗来养活,对待百姓不能像对衣食父母那样尊重的话,最起码得从百姓利益出发办事,做到保护百姓的利益,这也是城管的服务宗旨。承诺不打人,表面看是采取了措施,实际上是雨过地皮湿,君不见,如今干什么都要承诺,当官的要廉政,踢球的不做假,老师不体罚,考试不作弊,这些都是常识,但时不时的总要承诺一下,可惜的是如果这些本份的东西,以承诺形式出场,我不知能坚持多久?老百姓还有多大的承受能力?我们的执法机构除了这些还能做哪些事情?我们服务的宗旨是否能够贯彻到底?我们政府的信誉度是否会受到影响?共产党有三大作风,其中之一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现在郑州的城管根本谈不上联系群众,只要承诺不打群众就行了。群众就很满意了!
三是,法治的增强
应当指出,市委、市政府的“专门会议”上,没有人感觉到加强城管队员的法制观念是件大事,没有人觉得城管承诺不打人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到底什么情况下,这个承诺才能不可笑呢?那就是城管天生就有打小贩的权力,打了也没事儿,不打说明我文明,打不打,怎么打,完全有自已说了算。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承诺不打人才是一件好事。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接受这个前提,没人给过,也没人能给城管随便打人的权利。既然如此,城管打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光靠一纸空文就解决了打人的问题,不感到可笑可悲吗?
四是,政府的不作为
从郑州城管发生的事件及处理的措施,不难看到,我们的地方政府工作的不作为,问题出现了,首先要查找原因,深入群众中倾听他们的呼声。“专门会议”拿出的整改方案,在笔者看来至少是不严肃、不认真的,敷衍了是,得过且过,缺乏改过的诚意,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这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的工作作风是处理问题的大忌,郑州市政府不会不知道,知道了又为什么故意所为,这确实是发人深思的问题。
承诺的不打人,这是一个人最基本应当做到。如今是法治社会,不会让打人者长期人逍遥法外,何况执法者乎?国家需要稳定,经济需要发展,人与人需要平等,这是众望所归,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