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为民做主,还是让民做主
为民做主,这是多么正确的话啊,可作者就从中看出了问题。文章从国家的性质和管理理念中指出,领导干部不仅应该“为民做主”,更应该“让民做主”。文章的质疑是非常有价值的,文章的论述分清了认识的误区。确实,“让民做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也治理国家的最好之路。
往往看电视、电影的时候,时常看见这样的镜头:主演正面领导干部的角色往往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带领群众开拓进取,为打造当地美好未来兢兢业业的工作,在遇到困难,受到压力,难于取舍的时候,大多会器宇轩昂,振振有词地挥舞着胳膊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就要为民做主……”就像封建社会的那些清官常说的自我勉励的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咋一听,这样的官才是老百姓心里的父母官,他一定是甘于奉献、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了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不惜撇舍自家,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忘我工作。“要为民做主”也常常出现在小说,杂志,报纸,甚至领导的讲话稿里,好像没有这句话就不能显示出领导干部的两袖清风,为民谋利,正气凛然的光辉形象。的确,我们需要这样的好干部,我们需要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好干部。可细想起来,才感觉这句话不合适宜。我们共产党的事业究竟是要“为民做主”还是“让民做主”?
我们都知道,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民主专政,即人民当家做主。《中国共产党章程》里明确提出“积极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主席提出来的我党执政的宗旨,我们常说、也常听说这句话,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的领导干部却都是在“为民做主”,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作为“为民做主”的依据。还有的领导干部将民主集中制所讲的“集中”和“为民做主”两个概念相混淆,无论是干什么事情、什么决策从来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大搞一言堂,自以为为老百姓谋福利、干实事,是在“为民做主”,可大多数都变成了政绩工程、害民工程,甚至有了什么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百姓都未曾听说、不知所以,从而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事实上,作为我党的领导干部就要从理论上不断学习,深刻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不要违策施政、决断施政、盲目施政,真正摆好自己——一个人民公仆的位置,时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让百姓通过代表大会等形式来决定自己的事,让那句喊了多年的“让人民当家做主”的口号真正回归到实践当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使命变成现实。离开“人民当家做主”,就背离了无产阶级革命本质,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我党已提出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并正在形成和实行这个“三结合”的体制。这种“结合”不是简单地半斤加八两。“结合”的基础是人民当家做主。如今人大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最重要机构。保证党领导的正确性,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正是通过人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而把党的主张变成法律——国家意志。在这个过程中,人大不是简单的“表决机器”。事实证明,人民当家做主的渠道和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十七大报告说,“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离开这一重要原则,是断然没有党的先进性和正确性可言的。
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切实以身作则,从自我做起,放低姿态,摆正位置,时刻牢记一个合格人民公仆所应承担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不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时时想着要“为民做主”。希望以后看电影或电视剧再遇到那样的镜头时能听到这样的话:“人民当家做主,你们说了算,我为你们服务!”也真心希望现实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