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代表“裸政”也应该“下岗”

心灵之光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11-04 19:12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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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提出了“裸政”的概念,并进行了解释;接着对“裸政”委员的具体表现进行了罗列,引用统计数据和公开事例证明了“裸政”委员的存在。确实,占着委员的位置,就必须履行委员的职责,否则就是不作为。

“裸政”,是我发明的词语,意思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按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裸政”是指其既少参政议政的热情,又缺参政议政的能力,有名无实,不称职,不合格。委员代表“裸政”,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亵渎了人民赋予的权利,使群众失去了表达民声的机会,降低了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裸政”的具体表现为:委员代表无提案议案,或有提案议案“含金量”低;委员代表不参加全会和分组讨论会,有的委员代表即使参加讨论会也是发言不认真或一言不发;日常不参加代表视察,履职行权,不就某一方面问题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把百姓诉求视作耳旁风,不在“两会”上表达民声;审议报告看不出问题,头脑空白,对议案机械表决。

2009年的全国“两会”,就有248名政协委员零提案或者没有参加会议,而缺席的大多是经济界、文化艺术体育界的,令人寒心。今年亦不例外,名人刘翔就被曝出“枪手门”。有的地方政协开会时,到会率最高是80%,最低只有60%多一点,三分之一的政协委员缺席会议,几乎使政协会议的决议都难于合法化。2009年4月,太原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劝辞并取消了3名“不作为”委员的委员资格。这三名委员从2007年当上太原市政协委员以来,只参加过2007年的政协全会,以后就再也没有出席任何会议,且当上委员以来也没写过一件提案,没反映过一条社情民意、没参加过一次视察,是完全意义上的“裸政”委员。

杜绝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裸政”现象,一方面需要完善委员代表“准入”制度,不要把个人财富的多寡、名气的大小作为优先推选委员代表的重要依据,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推选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行列;一方面需要建立委员代表退出机制,通过合法程序,使不作为的“裸政”委员代表“下岗”。委员代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切不可“裸政”,误国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