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过街会人人喊打吗?

疾风356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10-25 17:06 责任编辑:心灵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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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现在社会上如此多的乱象不正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吗?我们放纵犯罪,却又不敢面对放任的结果;我们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因此喂出了贪腐不休官员;我们不培养公平,因此才会如此气愤难平;我们习惯于事不关己,于是当危机来临之际,我们已无路可逃。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道德底线,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任务。余秋雨说:“剥除文明的最后结果,就是容忍邪恶,无视暴虐,文明被撕成碎片,任人搓捏和踩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如果精神文明之轮畸形之翼短拙,谈社会和谐发展只能是空话。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这肯定不是汤姆与杰瑞的故事,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个世界上其实应该有相当多的喜剧了,虽是打打闹闹,但也像夫妻居家过日子般轻松自然,快活了别人,也痛快了自己,可我要说的事,估计就不会让您多么开心了。

《南方都市报》讯,因提醒乘客防盗被殴打,被网友们热捧为“最美乘务员”的中山210号公车乘务员小娟,再次遭到扒手的殴打报复。这“再一次”,冰冷得如同腊月里的空气,让我觉得窒息,并且深深刺痛着我的心,可更让我气愤的是,当扒手在对小娟饱以老拳时,小娟对着车厢里所有的乘客大喊道:“你们就那么冷漠吗?”结果仍旧没有一个乘客出手帮忙。

小娟的遭遇在我的印象中似乎已不是个例了,说到事件的严重性,这个案子并不算有多么恶劣,可当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视界中的时候,我不得不怀疑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究竟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不可否认,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在经济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功,但随之而来的各色各样的问题同样让人触目惊心,尤其是这样的问题反映在百姓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同样身为普通百姓的你我又怎么会如此麻木呢?

在这里我不想指责那些车厢里的乘客,因为他们也是与我一样为了三餐而奔波劳苦的普通民众,当发生这件事的时候,谁又敢说他们的心中没有一杆称?谁又能否认他们分不明正邪善恶呢?只是,当他们明白这一切的时候,却有着太多阻止他们伸出援手,甚至连怒吼一声的勇气也因此瞬间消弥于无形,剩下的就如同一个被扒光了衣服的灵魂,既赤裸裸又冷冰冰,宁愿看着几个城市老鼠为非作歹,好似在家中的电视机旁观看着轻松的娱乐节目那样习惯性让自己的大脑停止运转,对他们来说,小娟的求援就好比主持人的插科打诨般水到渠成,只是这一切实在不关他们什么事,再想想参与的代价,于是,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由于警方的努力,打人的三个扒手已有一人归案,听上去这还算是个比较理想的结局,可是,我仍旧不得不对小娟的未来抱以更大的忧虑,看到这,估计您也猜出我的理由了:就算这些人暂时被关进去,用不了几天就会放出来,到那个时候,谁又能保证小娟的安全呢?

曾经看过一个广东记者的评论,讲到有些城市里的混混打架时为什么喜欢用西瓜刀与空心钢管这样的东西时,他无奈地表示,不是那些家伙发傻不懂得武器的好坏,而是因为这些人实在是摸透了警方与法律的底线,他们在选择武器的时候早就算好了自己的犯罪成本:西瓜刀与钢棍可以引人致残,却很难取人性命,所以法律在对付这些人的时候,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尤其是在民风彪悍的地区,当地的执法部们往往以“聚众斗殴”来处理这类案件,而落实在刑事处罚上相比较严重的“故意杀人”,则是轻出了十万八千里了。

相比于暗处精于算计的这些犯罪分子,处于明处的大多数良善平民们则不大有如此多的时间来考虑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了,如果是遇上别人出事,自己更是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到了极点。

这么看来,中国的百姓就是天生乖巧的了?非也!这个时代信息技术发达,在网络上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很多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可是与之相关的负面消息也是层出不穷,比如说跳水救人的在上岸时发现自己的贵重物品被人顺手牵羊了;比如说救人的英雄在水里被呛个半死,被救的却销声匿迹了;比如说用自行车砸落了摩托车抢匪,好心的网评人还得说:“悠着点,砸出了事儿,您得自己担着……”

当你看了越来越多的类似于这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怪事,您的心会好受吗?就好比我们天天都在叫着建立法制社会,可当你看到彭宇案中的彭宇眼见法官一本正经宣读对自己的结案陈词时,我们又在想,这样的法律又有何威信可言呢?更不要说重庆的警匪勾结时,又有多少善良的百姓在举报后惨遭打击报复,死不瞑目呢?

每每提起这些事情时,我的心情就格外不好受,我之所以如此难过,是这些事情都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周围的,让我避无可避,只能默默地看着,听着,不舒服着。

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情,同样是发生在公交车上,一个老教授在外地出差做坐公交车时捉住了小偷,因为老教授坚持要将小偷送交派出所,于是全车人都埋怨老教授多事,最后老教授妥协了,他不顾老迈的身体,让公交车的司机将自己与小偷载回了公交总站,在那里,所有人都对老人的做为不以为然,也没人搭理老人,而警察最后终于来了,他们将教授与小偷带回了警署,可当教授终于录完了口供,空着肚子离开警署时,那个小偷却早就在外面逍遥快活着了……

当我对朋友说起这件事情时,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谁叫他管这闲事的?”那架势,立即让我想起了我们幼时嘲笑狗拿耗子那般的模样。是啊,在现在相当多人的眼中,见义勇为在法制社会里就是不和谐的,因为平民没有执法权,是不应该进入到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角色中去的,正所谓老鼠自然应有猫去捉,犯罪嫌疑人也应该由整治他们的执法人员去收拾,可就如现实中的不再对老鼠感兴趣的宠物猫一样,谁又能确保法律的执行力度呢?更不要说我们国家有大量的法律漏洞与盲区了,指望用不完整的法律来涵盖错综复杂的社会万象,这是不是有一些一厢情愿了呢?

我在这里没有一丝一毫诋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意思,特别是对那些扬正抑邪的条文,我从来都是拍手称快的,可是当这些条文在被执行时变了味道时,我的心又是极其苦闷的,任何一个中国百姓,总能从法律与现实的对比中找出一个又一个自相矛盾的例子,而这些现实存在的事情无一不让违法者沾便宜而又让守法者吃苦头,更有甚者,在这样复杂的心态累积下,有些地方的暴力抗法事件频出,消耗着大量本应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资源。

现在的中国热衷于宣传“扬正气”,但如何扬法,却是个非常头痛的事情,每每那些因时而做的宣传片在电视上播出的时候,我就能从身边听到大量不屑一顾的声音,再想想自己的亲身所历之事,我不禁默然了,有次自己在付车钱时被小偷摸了包时,全车人都没了声音,那司机原本蛮横不休的喉咙就像是堵了水泥一样,他本能地将头扭向前方,而我则愤怒地将那个小偷瞪得连滚带爬地逃下车去,没人关心我有没有付那次车钱,大家显然都想尽快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我想起了前几年被北京各学校取下来的赖宁像,在那个时候,是有不少所谓的成功人士在拍手叫好的,还有不少法律界的人士一本正经地对此事表示甚感欣慰,连媒体也是一边倒的印证着这个所谓正面举动,在这些人看来,取下了见义勇为的赖宁像,就是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安全,就是将责任落实到了伟大的有关部门,也因此,那些闲杂人等就应该安于自己安善良民的角色,老老实实生活、工作、学习,不去想所谓的英雄梦,大概因此也可少些社会不安定因素了。可凡此种种,他们也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赖宁是未成年人不错,但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份子,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有没有责任来保护共和国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呢?如果不是这样,作为一国的公民,与原始部落里的土著又有什么分别呢?专家们可没有想得那么多,也许他们更想因此而使百姓们安于现状,于是,和谐事实上成了忍耐,让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忍耐中期待美好一天的到来,这,是不是有些残忍呢?

写到这里,我也在思考着自己的公民权,作为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我想那些善意的批评从来都是公民们珍惜自己的公民权利的体现,与此相仿,那些维护社会正义的举动就不应该被视为多余,而是极其可贵的存在,就像小娟事件,如果大家都有这样的公民意识,用自己的手来维护大家的共同的道德与法律利益,那些可耻的犯罪分子们又怎敢如此嚣张呢?

事际上,现在社会上如此多的乱象不正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吗?我们放纵犯罪,却又不敢面对放任的结果;我们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因此喂出了贪腐不休官员;我们不培养公平,因此才会如此气愤难平;我们习惯于事不关己,于是当危机来临之际,我们已无路可逃。

社会是我们自己的社会,没有外人来帮我们,我们只有自己面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因此我们有责任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这不光要说,更加要做,当每个公民都能从心往外这样做的时候,我想,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才会到来,在那个时候,我想没有人会取笑“和谐”这个词,因为它的确是活在了我们心里,洋溢在我们的身边。只有那样,我们才不会任由老鼠们堂而皇之地过街而置之不理,我们会伸出我们的手,将这些害虫彻底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