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不能为自己而死!
一部分官员选择自杀,为什么?作者分析了古代的仁人志士,分析了长征中的党员干部们,得出结论,有坚定的信仰是坚强的关键,“自杀”是信仰危机的结果。“自杀”是对国家对父母的不负责任,也是国家和家庭的痛。文章认为,“自杀”者不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和原谅。珍爱生命,是我们的责任!文章观点明确,值得我们反思。
也许是信息便利的原因,近几年来总是在不经意间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官员自杀”,似乎频率有越来越快的趋势。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的心中总是悸动一阵子,也思考一阵子,我认为:做为一名官员,一名党的干部,不能为自己而死。
坚强的战士都有坚定的信仰。古代的仁人志士(如苏武),近现代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白色恐怖”的牢狱之灾后敌人残酷的拷打逼问,都在证明着这样的道理:每一个有着坚定信仰的战士从来不会屈服。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终究属于“我们”,他们要看到光明的未来并希望为这个未来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纵观现下的社会环境,那些时时刻刻存在着的生命威胁已经荡然无存了,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官员在没有那些威胁的时代要选择自我了断呢?我觉得缺乏坚定的人生信仰是最关键的内在因素。一个信仰不坚定的人总会被人生的各种磨难所迷惑,做出“自杀”并不是一种坚强的抉择,只能反证了他的信仰危机。
自杀是一种最不负责任的表现。往大处讲,国家培养一名干部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一名干部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做出“自杀”之举,首先应该对不起祖国对自己的培养。往小处讲,父母养育孩子是何等含辛茹苦,自己对自己的孩子又是付出了多少心血,各种冷暖应该了然自知!如此脆弱地选择“自杀”,“不忠不孝”的坏名声很难从我们的心头抹去,而给予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心理阴影又如何能够恢复呢?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我们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这是每一名普通民众都明白的道理,但是,个别官员却忘记了这些。
官员自杀是家庭的痛,更是社会的痛。在我认为,自杀是一种最自私的表现:自己痛苦,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以死来予以了断。因为,人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人,他的角色也绝不是只有一个“我”字,他还有“某某长”、“儿子”或“女儿”、“父亲”或“母亲”等众多角色。了结一个“我”字,是家庭的痛,更是社会的痛。也许,一些磨难来自这个社会,另一些磨难来自家庭等等,“压力”一定不会小,说一句没有觉悟的话:“忠孝不能两全”,不能选择“忠”起码也要选择“孝”吧!
因此,我认为,那些自杀的官员不值得我们同情和原谅(我并不冷漠),他们正在以一种毫不理性的坏榜样侵蚀着我们的社会和谐和稳定。要大家都照此做吗?这样“轻于鸿毛”的死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