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污染企业,何以被地方政府当成“宝”?
核心提示:在曝出儿童铅中毒事件前,陕西凤翔县长青镇的村民们,已与政府有过多次“冲突”。当年为了给“大项目”东岭公司征地,政府对村民“软硬兼施”。在孩子住院、农民愤怒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强力建设的工业园和因此带来的财政收入。
南书房主人点评:
“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与前段时间披露出来的“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如出一辙,当时,我就说过此类事件绝非个例,果然,言之未远,类似事件就出现了,可谓“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各位有兴趣的读者,可看我的相关日志。
当代中国,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官员,普遍有一种“焦灼”心态。一方面想发展地方经济,以捞取政治资本,一方面又苦于条件限制,手中筹码有限。这种心态,几乎弥漫在整个中国腹地,特别在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表现得尤为强烈!
在这些地区,工业基础和招商环境比不得沿海省份,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农业大县。但是,在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对于一些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官员来说,是一件很“恼火”的事:自主发展起来的企业寥寥无几,农业税又没有了,放眼一看,到处都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而老是向上级政府开口又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因此,财政紧张,处处不能“遂心”!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发展工业经济才能“富县”、“强县”,才能摆脱“贫穷”、“落后”的帽子。而要发展工业,除了牺牲农民利益,转让、出卖土地,几乎没有其他途径。于是,地方政府官员群情激奋,精神亢奋,不惜官民对抗,以争夺土地的使用权!
宛如一场闹剧,一个重污染企业,居然被视若珍宝,兴师动众,引进地方。
据报道:凤翔县发改局副局长师平堂介绍,当时宝鸡周边几个县都在争这个项目。随后,8月30日,再次下发2号铲青通告,将自行铲青时间延至8月31日。凡在此期间铲青的,每亩玉米补偿300元;未铲的,镇政府将强行统一铲青,每亩玉米减少100元,经济作物减少25%。县政府的高压政策,遭到马道口村、孙家南头村村民强烈反对。双方谈判一直僵持到2003年9月1日。
“那一天,他们下毒手了。”梁忠孝说。当天,凤翔县政府以抗洪救灾名义,将全县干部职工、教师、医生及各乡镇雇用的农民工近15000人,聚集到长青镇。人手一把镰刀,一顶草帽,要强砍玉米。
当时的长青镇马道口村、孙家南头村村民,在大雨中趴在玉米地中护苗。而后,数百人涌上宝宁铁路,将铁路线截停47分钟。当天的强制铲青宣告失败。
至此,我们很难说陕西凤翔县政府的作为是为谋发展、谋民生。试问:让一方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这还叫“人民政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