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正的判决,赢得百姓喜极而泣跪地感谢
文章表达的感情是鲜明强烈的,作者的论述也好,法庭的判决结果也好,都表达了社会对传销组织的痛恨。国家应该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了。
核心提示:2009年7月30日,被老乡从四川骗到西安一传销窝点的肖昌勇,为逃离传销窝持刀乱捅,致一死一伤。昨日上午10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在华山社区公开宣判了此案。审判长张琳明宣布被告人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并予当庭释放。
昨日,在西安华山社区,肖昌勇(前排右二)被当庭释放,他和父亲(右四)、姐姐及亲朋跪倒在地,感谢群众为他声援本报记者赵航摄
南书房主人点评:
在当代中国,因为见到了太多“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多少对法律有些失去信心。如今,突然出现这样一幕场景:审判长张琳明宣布“被告人当庭释放”的话音刚落,肖昌勇的家人和同学忍不住内心激动,冲上被告席抱在一起放声大哭,旁听市民也纷纷上前劝慰。肖昌勇转身,向法官鞠了一躬,随后他与家人和同学一起,跪地向为他辩护的律师和旁听市民致谢。说实话,我还真有点不适应!
法律维护的本质是什么?请专家们不要讲那么多专业的法理理论。在老百姓心目中,法律维护的本质很朴素:那就是每一个判决是否符合天理,是否顺应民心,是否保障公平。除此之外,法律修订得再好,也得不到百姓的认可。老百姓就会日渐失去对法律的信仰。而法律是由国家机器制定的。最终,人们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对这个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产生质疑。
请大家记住审判长张琳明这个名字,他给了大家一个正义的判决,他为人民做了一件有益的事情。也许,从此以后,他将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司法界公正执法的明星!
其实,对付社会上的传销组织,我有一法可令其在转瞬之间作鸟兽散,根本不用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大力查禁,而实际上又屡禁不止。——那就是由人大提交一项特别法案,由最高法院宣布:不管传销者,还是非传销者,凡是将传销组织中讲师一级或以上的组织者,自行扭送公安机关的,享受公安部专项奖励基金100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扭送的组织者级别越高,奖金越丰厚。最高奖励为500000元。而且在这个扭送过程中,负伤的人员,视为“见义勇为的英雄”;牺牲的人员,视为与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革命烈士”。
大家想象一下,此令一出,传销组织者必定闻之色变,逃之夭夭。如此一来,失去控制的传销分子必定自行瓦解了。而且大家都知道:执法也要讲成本的。对比传统的执法手段,我们所支付的奖金,从宏观来说,那可比“综合治理”的花费,低得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大家说,以上法子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