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私处浑身是假 官场假货何其猖獗

心灵之光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10-09 16:14 责任编辑:梦蝶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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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除了私处浑身是假,相较如今社会现实,恐怕亦未必,弄不好就连私处也是假的。假烟假酒假货横行,卖官鬻爵官场昏昧,作奸犯科、瞒上欺下、冒功累民、贪桩枉法比比皆是。至于文所说的:中纪委有关人员都感叹,“这事闻所未闻”。实在是自我标榜自鼓吹。如此社会现实,怎会闻所未闻?但愿有那么一天,果真如作品所说:谁拿原则作交易,谁就要付出个人代价。

日前,中纪委、中组部通报了王亚丽造假骗官等12起违规违纪用人案件查处情况。在王亚丽案件中,违反原则为其造假骗官“放行”的1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多名干部因此丢掉了自己的“乌纱帽”。这一案件的处理发出了强烈警示:谁拿原则作交易,谁就要付出个人代价。

姓名、年龄、身份、学历与履历均涉嫌造假,原石家庄市政协常委、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如今深陷“造假门”,被指“只有性别是真的”。如果不是王副书记财迷心窃,趟了争夺富商亿万遗产的浑水,动了别人的奶酪,遭人举报露了馅,恐怕还会一路高升。这真是一个荒唐至极的“官场现形记”,难怪连中纪委有关人员都感叹,“这事闻所未闻”呢。

王亚丽“造假骗官”升至团市委副书记,是荒唐,但不是最荒唐的。前些年“郭爱宏事件”最荒唐。郭爱宏原本是个普通工人,初中文化,连党员都不是,然而通过虚假包装,1995年竟然当上了市委副书记。他能当这个副书记,得到了原企业党委及其公安处、市县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掌印人士的大力“支持”,他得到的各种证明,证明他是党员、国家干部等,这些材料上共数十枚公章全是真的,也即证明材料本身有了“合法性”的外衣。而后,上级组织居然“受骗”,安排郭爱宏到集宁市当了“挂职”市委副书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劳改释放犯刘和平通过制造假档案,以北京某局副局长的身份到广西挂职,骗到了柳州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也是个“造假骗官”的高手。

“造假骗官”只是虚假黑水“恶花”之一朵,至少还有这样几朵“恶花”值得注意。

一曰:虚假文凭。1995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00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尽管中共中央组织部特别强调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免不了泥沙俱下,“学历既成为一些官员炫耀的资本,更成为他们提拔任用的一块“垫脚石”,从而也促进了官员追求高学历的积极性。”

文凭造假者固然有之,而且不在少数,比如,几年前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就是一个典型。他托人在北京大学附近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就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称是“法学教授”。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接受社会各界近11万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其中9.9%为“问题学历”。

但更多的官员文凭是真的,水平是假的。“官员为弄文凭,让秘书替自己上课,用公款贿赂导师、学校让自己蒙混过关,在社会上已是公开的秘密。”虽然没有相应的学业经历和知识含量,但高昂学费交齐了,别管哪儿来的,学习参加了,别管参加几次,论文通过了,别管谁代老的,考试及格了,别管抄谁的,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别管含金量高不高,组织部门审查时敢说文凭是假的?就是“水货”,但提拔时好使,没有文凭,恐怕就迈不过去这个门槛。

混文凭现象,助长官员弄虚作假之风,污染社会风气,降低官员的公信度,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综合防治,加大惩处力度。

二曰:虚假言论。贪官为证明自己的清正廉洁和能力水平,利用自己比一般人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表达权的优势,言不由衷地大谈反腐倡廉,表白自己清正廉洁,大肆宣扬自己的思想、作风、能力和业绩,以赢得人们的信任。

成克杰曾感慨地说:“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朴实无华的语言,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多少人为之动容,可事实上,他之忧之想之睡不好觉,是他的情妇和4000多万不不义之财,是他和情妇如何捞足钱逃到国外过神仙般的生活。

肖作新当选阜阳市市长后答记者问时慷慨陈辞:“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可就在当天晚上,他却“笑纳”了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近100万元的“红包”。肖作新在1997年至1999年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的17个月内,夫唱妇和,单独或与其妻共同受贿,使其家拥有1223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原福建省上杭县女副县长罗凤群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时说——我若贪污一分钱,就将我开除党籍;我若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并可一直枪毙到我的孙子。后查实:罗凤群利用职权共27次向11个当事人收受和索取贿赂,她利用分管国家重点工程棉花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权力,受贿17.43万元、美元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贪官往往最善于伪装。原兰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斌昌曾说:“现在是兰钢的困难时期,组织上让我来是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不是来享受的。为此我约法三章:第一,不用兰钢的钱买小汽车;第二,不用兰钢的钱为自己买房子;第三,不乱花兰钢的一分钱!”他上班骑自行车,吃饭进职工食堂。可就这么位在人们眼是的“廉洁”领导,贪污120万元,受贿90多万元,另有10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对那些高调作秀的官员,我们要听其言,观其行,不可盲目信任甚至崇拜。

三曰:虚假书籍。“官员出书本无可厚非,但是,官员在任期内出书,往往是书籍依附于权力,因而多少具有以下特征:权文不分,权文交易,出书以权力作后盾;出书内容粗制滥造、附庸风雅,实效性不强;出书目的私利化,以文牟利,以文谋名。”如果某官员真是学有专长,或者在文学等方面自有造诣,够得上著书立说的水平,那么,他出书自然不是问题。但一些官员靠权力和公款出书,甚至雇用文人捉刀代笔,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或买通“枪手”粗制滥造,为自己大唱虚假赞歌,则是大问题。

垃圾书籍没人赏读咋办?靠权力推,拉关系卖。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要求全市领导干部把《邓选》和《胡说》(胡建学的讲话和言论)结合起来,一并学习,哪个干部敢不捧读?

我们单位有个老哥专门给带“长”的官员和企业首长写报告文学,树碑立传,虽然内容目不忍睹,但他每写一个人都能弄到一笔不菲的辛苦费,本人也乐此不疲。奇怪的是,几乎他写谁,过不了二年,谁肯定就垮台。人们在一起常议论此事,有人气愤地说:“还不如妓女,妓女出卖的是肉体,而他出卖的是灵魂。”

四曰:虚假政绩。有的官员信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那一套,逼着下属虚报产值,夸大政绩;有的官员不顾客观条件,贪大求洋,热衷于建大马路大广场大建筑,上大项目,劳民伤财,制造虚假繁荣。甚至出现了乡镇“买税”的奇怪现象。据报道,甘肃省某乡税源收入不足50万元,年终却缴税200多万元,其中100多万元的税收款是从兰州、白银等地买过来的.。屡禁不止的乡镇"买税"现象由来已久,并呈现蔓延态势,尤其在中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买税”已经成为基层一种通行的完税方法。虚假政绩成全了主政官员,却严重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是腐败之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