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的选择
由一首诗歌出发,作者解读和分析了普希金的诗歌及其轶事,言语调侃之间不乏中肯之言。通过对于老普的选择之分析,也带给我们一些思考。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未来;
现今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变为可爱。
这是普希金一首很短的小诗,诗写得非常坦然,普希金胸怀着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把自己那一点点执着融化在了字里行间,也许他写这首诗的时候更多地是在安慰别人,劝人上进的成份自然更大些,然而,看人挑担不吃力,当生活中的欺骗真正降临在他自己头上时,老普同志还是无法像他诗里写着的那样抑制住满腔的怒火,最终的结局还是为100多年后的我们所嗟叹:老普同志也无可挽救地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颗情敌的枪子儿。
且不说老普同志的情敌法国男爵丹特斯因为那粒不幸的子弹而从此声名狼藉,也不说看上去的肇事者:老普那红杏出墙的老婆伊达莉娅,单说说受害人普希金同志,如果知道全俄罗斯至今还在为过早得失去了这位天才诗人而遗憾不已的话,估计老普也不会轻易地选择举起那把该死的手枪,或者,早一些说,他也不会选择这样麻烦的惹祸妻子了。
当然,现在说什么都是晚了,普希金那天才的遣骨现在已在棺材里躺了些许的年头,一点也不必为他死后俄罗斯一次次的剧变而神情紧张了。
普希金的大作我是认认真真看过一点点,总的印像还好,这主要归功于译者的水平,外国诗译成中文那可是大大的升华了,中国五千年来没少研究别的了,走在文字海洋里的中国人一般不至于把洋诗给译得太过走样,不过,就如拿砖头泥瓦砌出古罗马石柱一样,中国特色的外国诗注定是要重新加工过了。首先是得押韵,这应当是个小问题,因为中国人对于韵脚的把握那可是千百年来如一日了。清末小朋友都得上这样的科目:对仗,就是老师出个上句,小朋友对个下句,才思敏捷的小朋友每每被视作神童得以重点培养,而张着大嘴半天无甚反应的,老师的戒尺估计就得伺候着了。有此严酷的训练科目,中国知识份子的韵律意识得以雄冠全球,尽管历经各种各样的白话运动,但千万次的实践还是不得不让现代人佩服先辈们那近乎变态的追求,韵律精神得以很好的保留,于是,我们就可以听到押韵一押到底的各种流行歌曲了,当然,比较强调声音效果的歌剧就没这种现象了,歌剧再好听,我也是很难听出那些高人们到底在唱什么,不过怎么说呢,抑或者是本人水平的确是够低了。其次是文化背景,拿普希金当时所处的那种社会时代与社会等级来与中国作比较,估计同时代的满清文人们大概得气得昏死过好几次才能逐渐理出个端倪来,圣人言曰: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普同志的诗则大体少不得女子的,而露骨与肉麻之程度也非满清文人们所能理解,其间更多有偷情与交欢之言辞,私奔更是正常了,若把译稿呈上去(有胆子可以试试),单是个禁毁恐怕是小的了,用现代语言来说,那整个就一“文化侵略”,这种恐怖就非笑笑生同志的大作《金瓶梅》可比了,《金瓶梅》更多于床第间的淫辞浪语,禁毁了偷偷读了也不妨,然而普希金诗作中通篇对于爱情自由的追求无疑是万恶的渊薮了。再次是译者的精神水平,我这样说并不是指译者是不是有什么精神疾病,而是译者能不能确实感受到普希金当时所处的那种环境的情境,幸运的是,在文化大解放的大环境下,思想的涌动终究会掀起一场文化的风暴,查良铮先生(与金庸先生属同辈,有亲缘关系)却始终在精神上与罗漫蒂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不仅是老普的大作,进而雪莱、拜伦等人的大作也被他精彩的呈现在国人的面前,当然,查先生精神上的世界多少与现实中的世界太不平行了,虽然比老普同志活得长,但却远没有老普同志的那种风流倜傥,去世后四年,他所译之大作《唐璜》才跚跚来迟,查先生比之于老普同志自然名声要小得多了,但恰恰是这位可敬可佩的查先生才为我们这些后辈奉献上那一句句如钻石般灿烂的词句,在此,谨以疾风个人之名义致上深深的敬意。
不管其间有多少波折,精彩的《普希金诗集》最终为国人所接受,俄罗斯的骄傲最终成为了国人罗曼蒂克的被窝里的幻想。只是,老普同志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太过沉重了些,起码,他为之决斗的老婆大人——圣彼得堡大美人伊达莉娅在得知某处又有一座老普同志的雕像建成后,则大叫要去吐口唾沫,以泄心头之恨。
不幸的是,中国读者往往对于老普那中弹后英勇“就义”的场面想入非非,但对此后发生的事则没有多大的兴趣了,因为普希金是罗曼蒂克的化身,后事不的不堪不提也就罢了。然而,作为诗人的普希金与作为一家之主的普希金这两个身份加在一个人身上,尤其是诗才超人的老普身上,发生这样窝囊的事情倒也真不是意外。用中国人的话说:那纯属自找的!
老普是何许人也!?大诗人,红遍整个俄罗斯,一个能教沙皇抓瞎的进步份子,又有“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美誉环绕其上,不张狂点就不是普希金了,有才的人大多比较爱美人,这好像是中西共通的道理,而能嫁给普希金这样的大才子则是无比的幸福吧,用中国人的观点看这个问题那可就说头多了:什么金童玉女啦,郎才女貌啦,龙凤成祥啦,总之好日子有的是吧。可是大才子终究异于常人,他的老婆也不仅仅工于美貌,这两个人在一起迟早会出事的,用中国人的话就是四个字:红颜祸水,请注意,这四个字对这两个人都适用。众所周知,是诗人总得有些放荡不羁的因子在作祟,不说国外的,历数中国的大诗人,里面就有好些浪荡份子,古代只说一个人就够了,李太白老兄能把酒瓶子喝干一萝筐,剑花也抖得如白雪般纷纷落下,动不动就能上到九天,飞到千里之外的,逍遥得羡杀我等凡夫俗子也,现代也有个郭小川,能把香烟抽得满被窝,最终和他心爱的香烟升腾去也——这个我就不敢恭维了,想来怕也,所以为了长命百岁的打算,我也就放弃了本就丁点的想学抽烟的打算了。相对于中国人的含蓄,老普同志可就张扬得太多了,婚前就与美女结缘,婚后也不老实,照样沾花惹草,且不说中西方有些什么婚姻观的差异,单就胡来的结果来说,中外似乎又都是一样的:老婆大人岂能容丈夫如此的放肆?不过在当时俄国上流社会里,这样的行为似乎也是频繁的,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老普同志自此就大意了,他的大意可能是他并不了解他的老婆大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如果是那种小家碧玉也就罢了,偏偏他的伊达莉娅并不是那种甘愿自怨自艾的角色,人家是俄国著名伯爵斯特罗加诺夫的私生女,受其父影响,从小就擅于言辞,行为放荡,当丈夫如此行为不端时,她是决不会甘心束手待毙的。而老普这个时期也有点太狂了,妻子要他写诗给自己,怎么也不肯,妻子怒了,老普则真写了一首灿若星河的牛逼诗,只是日期倒是署上了愚人节的日子,好悬没把老婆气疯了,此前,老婆大人可是在众姐们儿面前大念特念了一番,这个面子可不是轻易找得回来喽。(由于这些说法出自于同老普关系相当好的朋友口中,因此可信度极强,非本人杜撰。)老普不知疲倦继续着他浪漫的风流史,伊达莉娅也开始着手报复了,尽管这时她已是三个孩子的妈了,但美人终究是美人,稍一用心照样可以把个凡夫俗子迷得死去活来,不过美丽的伊达莉娅岂能选择俗人亏欠了自己?于是法国籍宪兵队长丹特斯理所当然成了倒霉蛋,如果他知道自己的人生自从老普死后就完蛋的话,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碰这个危险的女人了(不过一直以来都认为沙皇是幕后始作俑者,丹特斯只是个被操纵的傀儡罢了)。老普同志的绿帽子自此戴上了,看到他最后的愤慨与激动,我真有点不知说什么好了,当然,如果当时我在场的话,有支枪可能也会借给他的。
普希金终究不是枪手,所以理所当然的倒地了丹特斯的枪口之下,那个时代的枪的威力大多数时候并不足以让人立时毙命,所以不幸的老普同志还是得经历不断涌来的痛苦,等疼够了才得以一命呜呼。我很有兴趣揣测老普最后时刻的感觉:从各种濒死体验的科学测试来看,老普可能先看到了一道白光,随之感到自己越来越轻,然后回想起童年时为自己讲述各种有趣故事的保姆,回想起皇村学校时的初露锋芒,回想起激动人心的创作高峰,回想起被囚的岁月,回想起伊达莉娅对自己说的每一句情话,当然,当身体越来越轻,离开床面时,老普终于不再有丝毫遗憾了,勇敢的诗人选择了拿枪战斗,不论是不是踏入了别人——甚至是亲人布下的圈套,他最终选择了开枪——或者送对方下地狱,抑或者让自己上天堂——他做了,也做到了!
常常问自己,如果你是当年的普希金,你该怎么办?
——找把枪,找颗子弹,然后送那家伙上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