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与高跟鞋
很喜欢微雨落花的行文风格,随意里透着犀利。小脚源自中国宫廷,据说南唐时有妃子以三寸小脚在伞上跳莲花舞,顾谓小脚为金莲。我曾生活在乡间,儿时看小脚老太们走路屁颠屁颠的,确乎有一种花莲碎步的美。现在青年女子喜欢高跟鞋,穿了挺拔精神,走路似乎也一颠一颠的,与小脚老太有一种异曲同工的美。不过以我来看,这两种造美的方式,都是以损害女子肉体健康为代价的。我一直觉得女人为美、为悦人悦己很可怜。作者说三寸金莲和高跟鞋,分别代表了两个时代:男权的统治和女权的觉醒。是这样吧……时代不同了,女子有了自己的审美追求。
三寸金莲和高跟鞋,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三寸金莲自然是穿不得高跟鞋的,之所以把这二者联系在了一起,只因为看了林语堂先生的一篇文章《性的吸引》,其中写到:“以前的中国女人也因极力想讨男人的喜欢,将她的双足缠成三寸金莲,不过现在则已经解放,而改为穿高跟皮鞋了。”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地出神了好久,没去想这两种事物的出现有何深意,只是觉得这两种物什放在一起,产生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象,有了一种鲜明的不和谐之美。
三寸金莲,俗称小脚。在我的记忆中,小脚和美无关,只是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小脚老太太的代名词。而且,看到那样的老太太总会让我莫名地心悸,并且觉得有点嫌恶,似有不洁之感。那时,年纪尚小,原不知那种感觉从何而来,或许仅仅源自一句俗语吧:那时老师在形容一篇文章拖泥带水不知所云的时候通常会说:老太太的裹脚布——臭长。其实,还真的没见过那种裹脚布,因为在那个年代,小脚老太已鲜觅踪迹了。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关于缠足,也有许多的传说,或与精怪有关,或与宫闱有关——不管什么样的传说,起初无非是为了讨帝王的欢心,后才传入民间的。这一点似乎毋容置疑,大凡好的东西自然要先进贡朝庭的,如此精华时尚之风也唯有朝庭才可开此先河。
既缠了,当然越小越好,越小则越美,于是忍痛裹起,把好好的一双脚弄得惨不忍睹,然后再为它起一个好听的名字: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既然以小为美,大脚自然会被嘲笑甚至歧视,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贵为娘娘尚且如此,可知寻常百姓人家的姑娘,如何能抵挡世俗的畸形审美观。比如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姑娘,也因不符合这一标准而不得不一直长裙曳地。
按说,凡事物是一定要有它的审美标准的。只是,当这个标准的制定者掌握在强者手里的时候,自然会有失公允,甚至带有必然的歧视性,譬如弱国无外交。三寸金莲之美即是如此。相信最初,没有哪个女子是心甘情愿地忍受这切肤之痛的,只因为,男人喜欢。所以,在那样的一个男权社会里,女子要想嫁得出去,要想嫁得好,唯有迎合,迎合世俗的标准,迎合男人的需要。于是,三寸金莲自然而然地被涂抹上了浓厚的性意识色彩。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当然,缠足也不排除男人防止女子红杏出墙的目的。
关于高跟鞋的流行,有这样一个故事。十五世纪时,一个非常多疑的威尼斯商人,总担心漂亮的妻子会招蜂惹蝶,却又不好把妻子反锁家中不让其出门,于是决定给妻子做一双难走的鞋子以限制她的行动。商人想,这样既不伤妻子的心,又可以保全双方的情面,还可以此来减少娇妻出去招摇的次数,避免妻子红杏出墙,于是,高跟鞋面世了。没成想,商人的妻子很喜欢这双鞋子,并因此大出风头——世人均认为这鞋子美观而风情,竞相效仿,高跟鞋竟然从此流行开来。
虽说高跟鞋和三寸金莲的起源不同,然而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二者都和男人有关,和男权有关。
在林语堂先生的文字中,并未说高跟鞋与女子讨好男人有关,但把它和三寸金莲相提并论,总会让人产生这样一种错觉。
那么果真如此吗?未必。我们以前说:女为悦已者容,是因为女子只有被选择的义务,没有选择的权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还得想方设法讨人家的欢心以防被休。今日则不然,女子大可为己而容,为己悦者而容。我们不能排除女子穿高跟鞋有取悦男人的心理,但高跟鞋衬托出的袅袅婷婷的确深得女人欢心,穿着高跟鞋的女子,袅娜如出水芙蓉,多了几分优雅,多了几分韵致,那才是步步生莲花呢,岂是颤颤巍巍的三寸金莲可比得的?虽然穿久了会脚痛,虽然穿着它无法远行。
所以我认为,三寸金莲和高跟鞋可以代表两个时代:男权的统治和女权的觉醒。商人绝对不会想到,他原本是要用高跟鞋来限制女子出行的,却无意中为女子在正式场合抛头露面做出了如此大的贡献——如今,女子若正装出席某种场合,是一定要穿高跟鞋的。女人穿着高跟鞋走出了小家,走进了职场,徜徉世界各地,浏览世间风情,这真是颇具幽默意味的结果。正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三寸金莲作古了,高跟鞋的时代正风声水起。
20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