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陈黄之争”

步履轻尘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9-18 17:09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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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侧重于从诚信从对创业者的忠诚角度论述,表达自己的感情。也从对“国美”企业的前途角度做了论述。作者的一家之言,朋友们看后,也会像其他网贴争论一样,会有自己的见解的。

偶然想起一个故事。传说明朝大学士解缙幼时家境贫寒却聪明过人,小小年纪就熟读四书五经,能诗善文,远近称之为“神童”。对门的曹尚书却不以为然,一日,曹大人把解缙召到府内,想当众羞辱他。我记得故事中,曹尚书连抛三联,解缙对得天衣无缝。其中,第三联堪称绝妙。曹挖苦道:二猿伐木深山中,问小猴子也敢对锯(句)?解缙毫不客气:一马落足污泥里,看老畜牲怎能出蹄(题)。尚书大人气得面红耳赤,却又无可奈何。众人哗然。

谁让他自讨没趣呢?

近日,随着贝恩债转股的完成,陈晓似乎胜券在握,放话也更加有底气了,随即公开宣称已经获得一半以上国际投资机构的支持,自己胜出已经没有问题。陈晓似乎太自信了些。即便是陈晓真的赢了,那又怎么样呢?

自古以来,叛徒的命运都不会太好。或许当权的时候他们颐指气使、耀武扬威,令人谈虎色变,但是,一旦垮台,往往死无葬身之地,遗臭万年。秦桧和汪精卫就是最好的例子。秦桧铸成青铜在岳飞面前跪了一千多年,汪精卫死后其雕像被众人砸的七零八落、尸首异地。

陈晓是不是要步他们的后尘呢?

即使陈晓侥幸赢了,他又能在国美董事局主席的位子上坐多久呢?贝恩会一直支持他吗?

国美股权之争,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成语说:“财大气粗”。先不管它褒贬,我们从字面上看看它的意思——钱财多,自然可以喘大气。黄光裕虽然身陷囹圄,但他手头握着国美三分之一的股份,而陈晓呢,只不过拥有1.47%的股权却如此目中无人,打着“维护股东利益的旗号”招摇撞骗。

任何投资机构都是见利行事的,贝恩之所以支持陈晓是因为现在陈晓可以为其带来利益,有朝一日陈晓身上榨不出油水了,毫无疑问,陈晓会被他们一脚踹下台,死的更惨。就像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无论怎样卑躬屈膝、献媚示好,在深受武士道教化的日本人眼里,他们仅只是一颗棋子,留着他们只因为有用。而事实上,日本人对这种卖主求荣的行为深恶痛绝,一旦这些人失去利用价值,那么,很不幸,死定了,不管他们曾经立下多少汗马功劳。陈晓是不是那步他们的后尘呢?

相反,对黄光裕而言,他仅只是暂时失去了对国美的控制权,只要国美不倒,他手头的股份就会源源不断的为他带来利润。更重要的是,如今黄光裕身陷囹圄,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亲自披挂上阵。如果黄光裕赢了,国美管理层势必发生巨大震荡,这对于国美而言无疑是当头一棒,元气大伤的国美还能挺过这一劫吗?很难说。即使可以,我想也远不是苏宁的对手了。从这个角度说,陈晓的胜利对黄光裕反而有利。至于国美电器会不会变成“美国电器”,我想大可不必担心,只要黄光裕握紧手中是三分之一股权,国美一时半会不会儿有被收购的危险。

但是,陈晓真的会赢吗?

如果陈晓输了,那么他就彻彻底底地输了。在国美,他肯定没有容身之处了。对于临危受命却背信弃义的陈晓,他还会容忍陈晓的存在吗?不可能!随着黄光裕的不断失利,他也逐渐把矛头由所有反黄派转向陈晓一人。背叛创始人对职业经理人这一行是极其忌讳的,在西方是这样,在极其推崇忠义诚信的中国更是这样。所以,陈黄之争的失败很可能意味着陈晓职业生命的结束。当然,陈晓也不至于走投无路,还想当老板的话,自己创业去吧!不过,对于一个失去信誉的老板,会有多少员工为他拼命呢?

无论“陈黄之争”谁胜谁负,但愿国美平安度过此劫

附:国美陈黄之争,网友挺黄的一段话

1、黄可以提现,这是正常的。陈晓有本事的话,也可以去自己搞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提现去,没人骂他的。

2、黄可以去贷款,贷款是合法的,否则,要那么多银行做什么?陈晓有本事的话,自己搞一个公司去,也可以按照规则贷款。

3、董事会推翻股东会的决议,这是不是违背了公司法?这是明摆着的。

4、和贝恩的协议条款细节,黄是不知道的。这有陈晓的采访记录为证。

5、黄是犯了法,目前的中国,有哪个上市公司是干净的?而且黄已经受到惩罚了,这和国美股权之争无关

6、陈晓和贝恩的协议条款,明摆着就是要以小人之术,将国美卖给美国人。当年永乐是国企,他都能倒

腾成自己的卖给国美,现在又故伎重演,想把国美倒腾出去。你说是不是小人汉奸?近代中国300年受欺负、凌辱的事实,就是陈晓一类的奸佞小人当道,把国家搞坏的,你说陈晓该不该死?!

7、国美是中华民族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国美是黄一手创建的,也是大股东,你说能是外国的???这是睁眼说瞎话。

8、再说说陈晓和贝恩的阴谋:

第一,引进贝恩资本,绑定国美,如果大股东黄光裕反对,国美就赔大钱。

第二,引进贝恩资本,绑定陈晓自己利益,如果黄光裕反对,同样国美也赔大钱。

第三,增发股票20%让大股东黄光裕有口没地方说话。

第四,搞期权激励,绑定高管,如果大股东黄光裕反对,集体辞职,让国美瘫痪。

第五,起诉黄光裕,让他疲于应对,没时间没精力召开好股东大会

第六,左右股东投票,影响投票结果,还强词夺理说代表股东利益。

虽然陈晓在黄被捕后,国美债务达60多亿的情形下,用个人资产担保贷款24亿,才救活了国美,在这一点,他的能力还是有的,但是,陈晓的所为根本就不是为了国美,而是为了个人利益和贝恩的利益。他本来也没打算长期管理和发展国美,他等待的是赢了之后套现,然后出国。如果他们得势,势必将国美包装一番,然后卖个百思买这些外国连锁店,甚至卖给苏宁也不是没有可能,资本的力量是无穷的、逐利的,然后陈小和贝恩资本全身而退,真个盆满钵满。

我希望黄光裕能赢。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有缺点的战士到底还是战士。他的问题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问题,也是时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