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忘恩负义”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作者在论述“忘恩负义”时也说到了这一点,但无论如何,“知恩图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等等还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要别人从大道大义上有恩于我们,我们定当考虑回报才是正道。
中国人自古就有“知恩不报非君子”,“忘恩负义是小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说,一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唱响中华大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恩”和“义”的推崇。记恩,可以说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怀,也是感情世界最高尚的文明之花;重义,是健康人生中,不再考虑那么多、那么复杂的胸怀。记恩和重义,是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
然而,现在的网上和报刊杂志上,出现许多挑战传统文明、哗众取宠的声音,诸如此类:“要进步,就要忘恩负义”。以下片断是一位网客对欣赏文艺作品时的观点:
“《弯弯的月亮》算是其中比较好的。我曾经非常非常喜欢它,它曾经慰藉过我的心。也就是说,这个文艺作品曾经对我有过精神愉悦的贡献,算是对我有过某种类似审美恩义的贡献。可是,我现在怎么就不喜欢它了呢?文艺欣赏就是这样,你进步,必然“忘恩负义”,把曾经对你有好处的文艺作品无情地抛弃和遗忘。其实人人都是这样,只是未必人人愿意这么总结。
我曾经很喜欢的那些“新时期文学”的代表作家,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时期的作家们的作品了,前不久有朋友向我推荐一位“新时期某代表作家”的一部新小说,我翻了几页就没有看下去,感到其语言带着他们这个时代人的明显毛病。但是他们曾经是我喜欢的作家,我曾经很迷他们。发现了曾经满怀惊喜地购买的他们的书,却毫不犹豫地抽出来,扔了。我这种“忘恩负义”的行径能表示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在进步吗?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成长的背景和环境,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人的普遍生存状态是:带病延年。我们这个时代创造了很多这种容易让人“忘恩负义”的文艺作品。如果说文艺家要靠不朽的文艺不朽的话,很可能,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在白忙活。”
从以上这位网客的欣赏文艺作品的观点来说,这只能说是审美的方向在改变,欣赏作品的意识在发生变化。用“忘恩负义”这种观点来解读,不知居心何在,如果他在标新立异,是不是满足了,尚未可知。他的这种观点有“吃到水就忘挖井人”之嫌,如果说不需要了或不喜欢了,就可遗弃,那一个人长大了,可以不再需要父母,就“忘恩负义”,行吗?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既有糟粕又有精华,既要批判分析又要继承,可以不加分辩就分离吗?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就是在这些精华和糟粕中得到养分,现在懂得只因曾经拥有,现在清楚只因曾经得到,可以简单的切割吗?现在是过去的积累,现在不需要不等于过去没有需要,这何止是知识、爱情、地位、帮助等,可以粗糙的背叛吗?过去喜欢,现在厌倦了,可以无情的抛弃吗?诚然,一个人在骨子里没有叛逆性,很难有所创新。但要创新、要进步,必“忘恩负义”吗?值得商榷。
看待“忘恩负义”,也要分阶级立场。譬如在抗日战争中,日本某些士兵反对战争,投靠反侵略的中国人民,在中国人民的眼里,这些日本士兵深明大义,可在日本人眼里,他们“忘恩负义”,辜负大日本帝国的栽培。所以说,“忘恩负义”有鲜明的民族认同或个体的思想意识形态,彼暗此明。类似的“忘恩负义”的例子,不胜枚举。
探询个体忘恩负义,首先,过度的自尊可能导致忘恩负义。过度自尊的错误就在于道德上对自我偏爱,只关心与自己有关的一切。其次,贪婪或者嫉妒也可能导致忘恩负义。每个人都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他总是倾向于认为,自己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挣来的,别人施予他的恩惠也是他应得的报酬。贪婪会泯灭人的感激之心,因为任何礼物也满足不了贪婪的人的期望。所有阻碍感激之心产生的原因中,最强烈和最邪恶的是嫉妒。嫉妒折磨我们,让我们去比较这样一些东西:“他把这个施予了我,但是,他给另外的人的东西更多,而且早就给了。”嫉妒让人变得毫无善心可言,变得无比邪恶。嫉妒的人总是能从接受的恩惠中挑出毛病,总是不停地抱怨。
有些人总是对上天赐予他的东西忿忿不平,甚至把这种思想提炼成一种哲学。他们总是抱怨,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大象那么强壮,没有雄鹿那样奔跑迅速,没有鸟儿那样轻盈,没有公牛那样勇猛。但是,上天给予人类的天赋已经足够。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多么卑贱,想想上帝给予我们的天赋吧!多少力大无穷的野兽已经被我们所驯服,多少奔跑迅猛的野兽被我们追捕,还没有什么动物能躲过我们的武器的射杀。
对接受的恩惠毫不感激是卑鄙的,所有人都会认为这种行为卑鄙。所以,即使是心无感激的人也会抱怨别人没有感恩之心。没有人会原谅这种卑鄙。但是,无论什么时候,这种毛病总是人人身上都有。人性是如此堕落,我们甚至看到接受过我们恩惠的人居然变成了我们的死敌,有时候这种改变恰恰是因为我们的施舍。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情形是这些人天性中恶的因素造成的。但是,这种情况大部分是由于时间使人淡忘了接受过的恩惠。
忘恩负义的人不承认别人对他施予的恩惠,忘恩负义的人假装没有接受什么恩惠,忘恩负义的人不知道回报,最忘恩负义的人是忘记一切的人。
必须要提出一个问题:忘恩负义这种令人憎恶的行为是否应该被惩罚?目前,还没有那个国家的法律中涉及到忘恩负义。这样的法令是否有必要,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忘恩负义到处都可以看到,没有哪个地方惩罚这种行为。但是,每个地方都谴责这种行为。我认为,有很多理由要求我们不要把忘恩负义纳入法律的管辖中。对忘恩负义提起诉讼,将会使恩惠失去最珍贵的东西,恩惠就会变成一定数目的贷款。其实,恩惠的光荣就在于它得到别人的感激,如果用法律来强迫受恩者回报,这种光荣就荡然无存了。这种高压将破坏人类生活中最美好的两件东西——受恩者的感激和施恩者的慷慨。
如果忘恩负义成为合理,那我们人世间就少了温暖多了冷淡,真情少了虚伪多了,诚信少了奸诈多了。如能知恩图报,无论是对施恩者还是受恩者,都是莫大的欣慰。如能重情重义,生活会少了麻烦,彼此以心相交,人生多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