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松花江两次化工污染所想到的另一个问题

乌拉古城必须拆除

一枪血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9-13 19:50 责任编辑:十年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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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认为松花江的两次化工污染都是由乌拉古城造成的,做了细致的分析。希望有关专家作为参考。

在不到五年的时光,松花江上游,吉林市流段遭遇两次化工污染。

第一次:2005年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苯胺装置爆炸,造成上百吨的苯胺流入松花江中,此事故,造成吉黑两省松花江流域百姓的恐慌,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成为世界舆论的焦点。

第二次:就在昨天上午,即2010年7月28日,凶猛的洪水冲垮了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新亚强化工厂等两个化工厂,7000多只装有三甲基乙氯硅烷的原料桶,被洪水卷入松花江,一时间,冒着白烟的装有三甲基乙氯硅烷的原料桶,顺着松花江水流冒着白烟,鱼贯向下漂流,再次引起吉黑松花江流域百姓的恐慌。

笔者不叙述上述两次松花江污染的详情,只说明一个问题,在松花江主流域应不应该建——乌拉古城。

在这两次松花江污染的区域中段,即松花江流经吉林市环江北路,在东团山对面的松花江流域,2006年崛起一座仿古建筑群——乌拉古城,其古城建成开发后,白天旌旗招展,游人喜悦——夜晚灯火璀璨,游人欢腾,一片祥和景象……

建造古城的目的,是想再现乌拉古城的原貌,开发旅游景点,提升魅力吉林市的知名度,本是一件好事。

但是,笔者认为将乌拉古城建在松花江流域是极其错误的选择。

其一,仿造古城,是人文景观,挖掘古城历史,被今天的人所利用,本无厚非,但选址因考虑仿造古城应与现代城市建筑相融合,与山水相协调,最简单的要与生态要适合,更要考虑古城的寿命和久远.再说简单些就是不要违反自然规律。

其二,略微有点环境保护意思和自然知识的人,就不能将乌拉古城建在松花江流域中,恰恰松花江流过此段非常狭窄。

其三,决策者们略微关心一下环保新闻,就会知道新闻播出的有关长江等江河流域、违反建筑的曝光和拆除的新闻,否则,他们还能决策在松花江主干道上建造乌拉古城吗?

其四,事实已经证明:松花江略有涨水乌拉古城成水池,比如2010年7月28日,松花江涨大水,乌拉古城成汪洋,成了水淹泽国,一场大水将乌拉古城,能飘走的都飘走,能冲毁的都冲毁,余下全部淹没,剩下一个楼牌,还有几面退了色的锦旗在雨中肃立……

就剩下两个问题了:

第一,继续违背自然规律。

一场大水过后,重投资修建乌拉古城,清淤泥、修碉堡、装灯具、换旌旗、卖门票,重现昔日景象……

第二,尊重自然规律。

痛下决心,彻底拆除乌拉古城,今后也决不再松花江流域建所谓的三国城、水浒城、红楼梦城……

教训深刻呀,谁违反自然规律,搞面子,面子也就没有面子了,弄政绩,政绩也许就成了罪名了。

该是吉林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的时候了,乌拉古城拆与不拆?百姓拭目以待。

2010年7月29日上午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