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重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对死者的误解,那老师轻生的事实都是不可取的。尊重自己的生命也是尊重自己所有亲人,也是尊重社会。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
又一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他的离去,让我们周围的人产生了许多的议论。又震动,又轰动,街上议论纷纷,大家都觉得不可思义。
我不认识他,平时也没听人说起过他,他就是我们市里一个中学的老师,很普通的老师,听说还没到四十岁。一个不满四十的普通老师。
他不是正常的离去,是跳河自杀的。他不在了好几天,家里人全都不知道他去了哪,一直都在不停地找。到处打电话,寻亲访友,远处近处全成了打听的渠道。就在今天下午,有人看见从河里漂浮上来一具尸体,经过其家人的变认,才知道是学校里的老师。
后来听旁人讲起老师为什么自杀,才觉得老师的离去真的不可思义。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老师的一个朋友,好象还是同学关系,年少时曾经一起读书。早前请老师帮忙把其女儿从乡下转学到老师教书的这个学校读书,并委托老师平时多抽时间管管孩子。老师当然得为同学加朋友尽点心,所以,时常会多多过问朋友的女儿学习的事。事情一直都很好的。有一天,老师在学校的走廊上,看到朋友的女儿,没进教室上课,就上前去用手拍了拍朋友的女儿,并问其为什么没上课。后来,朋友的女儿回家说,老师对她非礼。老师的朋友听到自己的女儿被自己的朋友非礼了,当然很生气,就到学校闹,并要求老师赔偿三万元。老师觉得很冤屈,根本没有的事,怎么会成这个样子。学校领导也没调查了解清楚就对老师进行了狠狠地批评,并说了一些过激的话。就这样,老师失踪了。家人也不知老师去了哪儿,只是不停地打电话寻亲访友,几天来没任何消息。结果,直到今天下午才晓得老师跳河自杀了,为这还没有结论的事事非非自杀了。
也许老师真的非礼了,对其女有什么企图。也许老师根本就没有非礼,只是其女不想老师管教,把话言重了。也许老师在走廊上拍其女的手的确有些异样,有某种不良之意。也许老师想到是朋友加同学之女,当自己的女儿一样,拍她时有一些亲密。也许还有很多种我们无法说清楚的也许……
事情出了,我们再说很多很多的也许也没有用了。我想我们能说的是,老师,你为什么那么受不了人间的事事非非呢?老师的朋友,你为什么只听信女儿一方的话呢?还要求老师赔三万元呢?难道说钱能解决问题吗?学校领导为什么不好好了解清楚情况就开始批评老师呢?真要是老师非礼了,学校有规可寻,如果是犯法了,还有法可依。何必那么早就下定论,做出过激的行为,这不,终是出事了,惹出更多的麻烦了。
老师,你自杀了,真的能洗出你的清白吗?生命真的很可贵,不管怎么样,坚持一下就会挺过去的,等事情有了明目再走也不迟。
老师,如果你真非礼了,你自杀也不能洗掉你的罪孽呀,所以,何必走得那样慌慌张张,让身边的人对你有许多议论呢。
但愿事情有一个真实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