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体面地生活

郭性汶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9-10 22:51 责任编辑:十年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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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对一些制造电脑病毒的IT新贵强烈谴责,觉得他们用娴熟的技术来骗取人们的金钱,其手段又隐蔽又体面,真是新时代的蛀虫。很有深意。

据说电脑病毒的发明有以下几种原因:

1、用于版权保护。

信息业发展初期,因为在法律上对于软件版权的保护不力以及软件开发商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开发商为了预防盗版制作了一些特殊的破坏程序附在产品中。其制作目的无非是为了追踪那些非法拷贝他们产品的用户。随着信息产业的法制化,用于这种目的的病毒目前已不多见。

2、报复心理。

身处盘根错节的社会,一个人难免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对于一个天才程序员来说,编制一个病毒报复或许是不错的发泄方法。陈赢豪编写CIH的目的无非是看不惯一些杀毒软件公司把自己的产品吹得天花乱坠。

3、炫耀、玩笑或是恶作剧。

某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人士为了炫耀自己的高超技术和智慧,凭仗对软硬件的深入了解,编制这些特殊的程序,大多体现为播放一段音乐,显示一些动画,或在WORD文档打开时提一些智力问题等,其目的无非是自我体现一下。

4、用于特殊目的。

某组织或个人为达到特殊目的,对政府机构、单位的特殊系统进行暗中破坏,窃取机密文件或数据。

在这里我要说第五种原因:出于商业目的、出于利益驱动,如果黑客都死光了,那杀毒公司不就要关门破产了?

发明应用程序的人,又有发明攻击应用程序的病毒。植物大战僵尸轻而易举地盗取游戏账号。强盗即卖矛又卖盾不是不可能的。

这个行业肯定有潜规则,只是我们维权者的专业知识,不足以将他们绳之以法。因为,这帮强盗的智商太高了。高得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他们制定的掠夺性的游戏规则。

编程的强盗被人尊重地体面地生活着。病毒产品的制造者采用强奸式侵入,杀毒软件消费者,那叫被强奸式消费,杀毒软件与病毒的连体式配套,出街前编程人员先玩个阴招,搞出一些头顶着美丽网名的病毒,然后,才正大光明地向这群傻逼推销杀毒软件。这个推理不用福尔摩斯,三岁的小孩子都会难过地假设。二十一世纪最荒诞的消费与掠夺,最合理又最明知无奈的欺诈,最不公平而又公平地存在着。

在此领域,无人维权,也不知道向什么地方维权,向什么人维权。强盗躲在暗处,灰色地存在,体面地生活着,他们对外是病毒软件公司,振振有词正义地存在,那么请问:那么多侵入安全密匙的病毒为什么这么熟知后门漏洞,就像带着钥匙的小偷那样地,光明正大的登堂入室,没有内鬼的配合,外来的强盗怎么会轻易的破门而入,堂而皇之的乱伦过后,还出来号称除暴安良,在网络江湖以侠义忠肠的偶像自居。这里面有存在什么利益驱动的潜规则?而所有的网民也蠢到给强盗骗了之后,还乐呵呵地帮着强盗数钱,成为了强盗忠实的粉丝,被理所当然地强奸了,还在强奸里面来自慰:“当我们无力反抗电脑病毒时,就闭着眼睛去享受杀毒软件提供的五星级服务。”提起裤子还偷着乐,为了一套打了七折的杀毒软件,你不认为这是一个天大地大的笑话吗?

傻瓜的发展突飞猛进,骗子的进化踏着科技的步伐日新月异。集体的偷菜,全国山河“偷”一片,很多年轻人借着科技的进步学坏了。听听吧、听听吧:“姐如今不学潘氏金莲不偷人了,偷菜比偷人乐。”

看看吧、看看吧:“哥整进他院子里面去,几万斤不翼而飞了,偷菜比吃菜香。”打家劫舍包装一变、广告一轰、出息了、品牌了、精英了、福布斯了、新贵了。瞅见了,刘谦的老千魔术,狗变人,人变狗,现在生活中常态化了、社会中现实化了,只要把你的电脑整死机,产品就营销对路了。

看来,我们人类的确病得不轻。

任你有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意。刘谦的魔术就是魔术嘛,怎么给眼花缭乱了一番,就给特异功能化了,就给外太空化了呢?

请问:“杀毒软件谁制造?”答:“人类;”再请问:“电脑病毒谁制造?”再答:“还是人类。”这就对了,又不是人制造杀毒软件,狗搞病毒开发攻击后门。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这场新的亚丁湾战争,还是人和人的大战,又不是人与非人,乃至猫、乃至狗、乃至猪、乃至狼的对决。所以,这里面不存在行业的潜规则,说了骗鬼去。

这就有点像一个强大的帝国主义,要在一片正义的土地上来搜寻一个恐怖主义头目本拉登,举国之力的脑袋斗不过一个四处落荒的草寇,你当地球人是傻瓜。我不信,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把那些福布斯IT新贵赚到的钱拿到阳光下来晒一晒,人说:矿老板的钱是沾着血腥的,我敢臆测:它们这个钱却是泡在血里面捞出来的,那些网游,教人暴力、教人强奸、教人放火、教人杀人,他们荼毒了普天之下发育着的儿童的身心,让他们集体去学坏。都说挖煤的手是黑的,他们却是黑到心里面去了。

这两个产业的新贵是不能等同起来比较的,两个行业的精英,更不是聪明猪和笨猪的比较,而是笨猪和外星人的差别。光年之外。

所以,我认为仇富的焦点应该公平合理地转向,那些挖煤的利润再血腥,他们掠夺的是自然,就让自然去惩罚他们吧,IT新贵掠夺财富的对象是人,按照法律的游戏规则,应该让人来惩罚他们。你难道就认为他们比矿老板高尚了些许?

所以,在这一场声讨富贵的文化革命中,按次序,我建议:全国人民的网虫小将们,我们要先把强盗的复辟,扼杀在发展的摇篮中,不要让他们帝国化了,那时候,所有的正义与良知上到看着不怎么美丽的绞索时,世界的消费观念就改天换日了。在荷包里的钱经常不翼而飞时再来斗争,就没有任何农奴翻身作主人的机会了。这时侯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权且放下对矿老板的仇恨,他们的账等解放了以后,打土豪分田地时再去与他们清算。

攘外必须安内,IT精英才是我们钱包的心头之患。